01
小美是一个好学生。
小美又不是一个传统意义上的好学生。
她出生于书香世家,父母皆是大学教授。家庭的耳濡目染,小美对于学习有一套自己的理论方法,因此她从小学开始成绩就一直名列前矛。
除了成绩好,小美并不具备好学生的其他特质。她打小就坐不住,上课听讲只能听一半,有时候揪揪其他女孩子的小辫子,有时候和男同学在桌肚子里斗蛐蛐。稍大些了,她又组起乐队玩摇滚,她是鼓手,经常扎着高马尾,一件修身的黑背心,一双手臂纤细却充满力量。
她是父母眼中的疯丫头,同龄人中的孩子王,邻居口里的别人家的孩子。
后来,她上了大学。
再后来,她进了世界500强企业。
她剪去一头长发,擦去烟熏妆,换上白衬衫和包臀裙,高跟鞋“噔噔噔”像个量贩的职场女精英。
邻居和她父母闲聊,说,“小美这孩子啊,总算长大了。”
父母笑着摇摇头,“还不知道她憋什么幺蛾子呢。”
果然,没多久,她就跑了。
听说她爱上了一个流浪歌手,要跟着他看遍诗和远方。
他们一路走,一路唱。
歌手爱唱民谣,小美却总是捣乱。冷不丁的抢过话筒,扯着嗓子来一曲《Knockin’On Heaven’s Door 》,歌手只好配合她把吉他弹得震天响。
有的时候,他们会坐着老乡的牛车,在颠簸的山路上,在夕阳的余晖里,歌手轻轻的唱着《少年锦时》,小美闭着眼,头靠在歌手的肩膀,听的认真而专注。
他们在湄洲岛的沙滩上奔跑,用脚在地上画颗大大的心,然后站在里面拥吻;他们在黄果树大瀑布下尖叫,在轰隆作响的水声中,面对面说着谁也听不到的情话;他们在成都的街头漫步,买一串烧烤,一瓶啤酒,围着篝火和陌生人聊天;他们在西藏的蓝天下祈祷,双手合十面朝远方,虔诚的像个信徒。
他们浪迹天涯,把日子过成诗。
然后小美出了本书,记录下她和歌手的点点滴滴。
她在书的首页写到:仅以此书献给我爱和爱我的人。终我一生,与你恋爱到死。
02
慕容是个乖乖女。
她温柔、腼腆,说话轻声细语,从不曾和谁红过脸。她是一名小学老师,平时接触的最多的就是孩子。她不善于社交,周末和假期都呆在家里,看书,看电影,听音乐。
眼看着到了适婚年龄,在父母的安排下去相亲,碰见许先生。
许先生在政府部门就职,资历尚浅,是一名骨级干部。但是家境良好,工作能力不错,甚得领导赏识,拥有大好前景。
两人见面后感觉还不错。觉得对方合眼缘,也还算聊得来。可以相处试试。
然后便是每周一次的约会。一来二去,两人都习惯有对方的生活,某次约会时,许先生说,“不如我们结婚吧。”
慕容想了想,说,“好。”
这两个温吞的人,连求婚都是这样不温不火。
婚后,他们的生活平淡如水却不乏温情。
慕容性情恬淡但并不无趣。她每天把家里打扫的干干净净,然后早起买菜的时候会带回一捧花,有时是百合,有时是玫瑰,有时是满天星;她喜欢钻研厨艺,用新鲜的食材做出可口的食物,摆在精致的餐具里,让人食指大动;她开心时,会打开家里的老式唱片机,然后邀请许先生跳一支华尔兹。
许先生呢,不会轰轰烈烈的告白,没有甜甜蜜蜜的情话,但是那种不经意的贴心却让你温暖到骨子里。他会牢牢记得慕容的生日和各种纪念日,下班的时候总会记得给她带一件礼物,有时候是一条小裙子,有时候是一瓶香水,抑或是慕容寻觅已久的一张唱片;跟朋友外出吃饭时如果碰到好吃的餐厅,他会默默的记下来,然后在周末带着慕容去尝一尝;慕容上课要写很长时间的粉笔字,经常会手臂酸痛,晚上回家许先生就会坐在她旁边,一边给她按摩一边跟她聊聊身边发生的趣事。
就这样,日子一天天过去。慕容怀孕、生子、孩子渐渐长大,她和许先生的感情却一天好胜一天。
很多年后,慕容某次和许先生闲聊时说道:
那时,我和你认识不久,却好像已经相处了一辈子。
千个人眼中有千般爱情。
而我的爱情,不过你的模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