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金匮之盟”真伪
第八节 “金匮之盟”为什么在赵光义即位六年后才冒出来(四)
因为有赵光义的大力支持,赵普用这个所谓的“可能有阴谋”,办成了真有阴谋,一个大案要案,立即被炮制出来,而且案件很快牵连到另外的宰相卢多逊,赵普进而“探知”卢多逊和赵廷美此前暗中有密切勾结,赵光义“大怒”,下诏抓捕了卢多逊及卢多逊心腹赵白、赵廷美秦王府心腹樊德明、阎密、王继勋、赵怀禄、阎怀忠等人,命“翰林学士承旨”李昉、学士扈蒙、“卫尉卿”崔仁冀、“膳部郎中”兼“御史知杂”滕中正联合会审,这些“法官”秉承赵光义和赵普的意志,“用心”审理,仅仅十多天时间后,卢多逊等人招架不住,认罪伏法。
卢多逊自供:曾经多次派心腹赵白向赵廷美通报朝廷机密事,最严重的是,卢多逊曾派赵白向赵廷美表示:“愿宫车早宴驾,尽心事大王。”赵廷美也派樊德明向卢多逊表示:“我亦愿宫车早晏驾。”两个人相互通气,都希望赵光义早死,好让赵廷美继位,这罪行不严重?罪行通天啊!此外还有其他违法乱纪的行为。
会审结果出来后,赵光义为了消除迫害的口实,诏令朝廷文武百官集体讨论处罚决定。太子太师王溥等七十四人共同上奏赵光义,认为卢多逊、赵廷美背后诅咒君父,大逆不道,应该诛灭,明正典刑,赵白等人斩首示众!
四月,赵光义故作法外开恩,下诏判处卢多逊及家属流配崖州(笔者注:海南三亚),卢多逊两年后死在该地。赵白、阎密等人全部斩首,家属流配外地。五月,赵光义再下诏,秦王赵廷美降为涪陵县公,安置在房州(笔者注:湖北房县),赵廷美子女恢复皇侄、皇侄女名分,不再称“皇子”、“皇女”。
至此,哄哄闹闹的“赵廷美、卢多逊谋逆案”落下帷幕,案件告发人柴禹锡、杨守一、赵镕是赵光义以前的心腹,告发的内容仅仅是“骄纵、可能有阴谋”,打击对象一位是秦王赵廷美,另一位是当朝宰相卢多逊,因为主使人是皇帝和另一位宰相,可能是捕风捉影的事情,也被办成了“铁案”。赵光义和赵普强强联手,各尽其能,各取所需,获得双赢。
参与办案的人员,也相继获得“丰收”,比如柴禹锡由七品“如京使”跃升为朝廷班子成员副职从二品的“枢密副使”,杨守一升为“枢密都承旨”;主审法官李昉升副宰相“参知政事”,第二年再升为宰相,等等。唯有赵普,因为完成了不光彩的使命,公元983年十月,被罢免宰相,贬为“武胜军节度使,检校太尉兼侍中”。
梳理了以上四个细节,我们大体可以了解赵光义对“金匮之盟”的心历路程,即位之初,想公开,又担心引起动荡,更担心赵廷美成为“储君”既成事实,自己无回旋余地,因此没有公开;赵普为了维护自身利益,打击政敌卢多逊,向赵光义主动提及“金匮之盟”,承诺帮他粉碎赵廷美“储君”之梦,两人从而达成政治同盟,赵光义为了给赵普再次担任宰相提供依据,故而公布“金匮之盟”,以此堵塞朝中大臣议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