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一起女儿起诉重病父亲腾房案件引发关注。
女儿为筹留学费用,要求变卖自己名下但父亲长期居住的房产。
法院审理后认为,虽然房产登记在女儿名下,但系父母出资购买。
女儿作为子女对患病父亲负有法定赡养义务,仅凭产权登记要求无处可去的父亲搬离,违背权利义务对等原则,有悖公序良俗,最终驳回其诉讼请求。
财富传承需要智慧,单纯过户房产给子女,可能引发类似纠纷。
现代法律提供了更优解决方案:
父母赠与房产时可同步设立居住权,保障自身居住权益;或采用附义务赠与,约定子女必须履行赡养义务;还可运用家族信托、人寿保险等工具,实现资产传承与权益保障的平衡。
该案彰显司法在维护产权的同时,更注重保护弱势群体权益,弘扬敬老爱幼的传统美德。
合理运用法律工具,既能完成财富传承,又能守护亲情,让财产成为家庭的纽带而非矛盾的根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