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价值形式或交换价值
商品以铁、麻布、小麦等等使用价值或商品体的形式出现的。这是它们的日常的自然形式。但它们所以是商品,只因为它们是二重物,既是使用物品又是价值承担者。因此,它们表现为商品或具有商品的形式,只是由于它们具有二重的形式,即自然形式和价值形式。
谁都知道——即使他别的什么都不知道,——商品具有同它使用价值的五光十色的自然形式成鲜明对照的、共同的价值形式,即货币形式。但是在这里,我们要做资产阶级经济学从来没有打算做的事情;指明这种货币形式的起源,就是说,探讨商品的价值关系中包含的价值表现,怎样从最简单的最不明显的样子一直发展到炫目的货币形式。这样,货币的谜就会消失。
显然,最简单的价值关系就是一个商品同另一个不同种商品(不管是哪一种商品都一样)的价值关系。因此,两个商品的价值关系为一个商品提供了简单的价值表现。
A.简单的、个别的或偶然的价值形式
x量商品A=y量商品B,或x量商品A值y量商品B。(20码麻布=1件上衣,或20码麻布值1件上衣。)
(1)价值表现的两极:相对价值形式和等价形式
一切价值形式的秘密都隐藏在这个简单的价值形式中。因此,分析这个形式确实困难。
两个不同种的商品A和B,如我们例子中的麻布和上衣,在这里显然起着两种不同的作用。麻布通过上衣表现自己的价值,上衣则成为这种价值表现的材料。前一种商品起主动作用,后一个商品起被动作用。前一个商品的表现为相对价值,或者说,处于相对价值形式。后一个商品起等价物的作用,或者说,处于等价形式。
相对价值形式和等价形式是同一价值表现的互相依赖、互为条件、不可分离的两个要素,同时又是同一价值表现的互相排斥、互相对立的两端即两极;这两种形式总是分配在通过价值表现互相发生关系的不同的商品上。例如我不能用麻布来表现麻布的价值。20码麻布=20码麻布,这不是价值表现。相反,这个等式只是说,20码麻布无非是20码麻布,是一定量的使用物品麻布。因此,麻布的价值只能相对地表现出来,即通过另一个商品表现出来。因此,麻布的相对价值形式要求有另一个与麻布相对立的商品处于等价形式。另一方面,这另一个充当等价物的商品不能同时处于相对价值形式。它不表现自己的价值。它只是为另一个商品的价值表现提供材料。
一个商品究竟是处于相对价值形式,还是处于与之对立的等价形式,完全取决于它当时在价值表现中所处的地位,就是说,取决于它是价值被表现的商品,还是表现价值的商品。
(2)相对价值形式
(a)相对价值形式的内容
要发现一个商品的简单价值表现怎样隐藏在两个商品的价值关系中,首先必须完全撇开这个价值关系的量的方面来考察这个关系。
不论20码麻布=1件上衣,或=20件上衣,或=x件上衣,也就是说,不论一定量的麻布值多少件上衣,每一个这样的比例总是包含这样的意思:麻布和上衣作为价值量是同一单位的表现,是同一性质的物。麻布=上衣是这一等式的基础。
但是,这两个被看做质上等同的商品所起的作用是不同的。只是麻布的价值得到表现。是怎样表现的呢?是通过同上衣的关系,把上衣当做它的“等价物”,或与它“能交换的东西”。在这个关系中,上衣是价值的存在形式,是价值物,因为只有作为价值物,它才是与麻布相同的。另一方面,麻布自身的价值存在显示出来了,或得到了独立的表现,因为只有作为价值,麻布才能把上衣当做等值的东西,或与它能交换的东西。
在这里,一个商品的价值性质通过该商品与另一个商品的关系而显露出来。
在上衣成为麻布的等价物的价值关系中,上衣形式起着价值形式的作用。因此,商品麻布的价值是表现在商品上衣的物体上,一个商品的价值表现在另一个商品的使用价值上。
可见,通过价值关系,商品B的自然形式成了商品A的价值形式,或者说,商品B的物体成了反映商品A的价值的镜子。商品A同作为价值体,作为人类劳动的化身的商品B发生关系,就使B的使用价值成为表现为A自己的价值的材料。在商品B的使用价值上这样表现出来的商品A的价值,具有相对价值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