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学习第140天《告子下 凡十六章》12.3

《孟子》学习第140天《告子下  凡十六章》12.3

原文阅读

公孙丑问曰:“高子曰:‘《小弁》,小人之诗也。’”

孟子曰:“何以言之?”

曰:“怨。”

曰:“固哉,高叟之为《诗》也!有人于此,越人关弓而射之,则己谈笑而道之;无他,疏之也。其兄关弓而射之,则己垂涕泣而道之;无他,戚之也。《小弁》之怨,亲亲也。亲亲,仁也。固矣夫,高叟之为《诗》也!”

曰:“《凯风》何以不怨?”

曰:“《凯风》,亲之过小者也;《小弁》,亲之过大者也。亲之过大而不怨,是愈疏也;亲之过小而怨,是不可矶也。愈疏,不孝也;不可矶,亦不孝也。孔子曰:‘舜其至孝矣,五十而慕。’”


字词注释

[1] 高子:与孟子的弟子高子不是同一人,从孟子称其为“高叟”来看,应该年长于孟子。

[2] 《小弁》:《诗·小雅》篇名,《毛诗》认为是讽刺周幽王,《三家诗》认为是周宣王名臣尹吉甫之子伯奇由于遭受后母的谗言而被流放,怨恨而作。这里应该是指后面一说。

[3] 戚:亲近。

[4] 《凯风》:《诗·邶风》篇名,朱熹注:“卫有七子之母,不能安其室,七子作此以自责也。”

[5] 矶:激怒。


译文参考

公孙丑问道:“高子说:‘《小弁》,是小人作的诗。’”

孟子说:“为什么这么说呢?”

公孙丑说:“因为诗中有怨恨之情。”

孟子说:“高老先生解释《诗》实在太拘泥了!如果这里有个人,越国人张弓要射他,那他说起这件事来会谈笑自如,这没别的原因,只是因为和越国人关系疏远。如果是他的哥哥张弓要射他,他说起这件事来会低头哭泣,这没别的原因,只是因为和哥哥关系亲近。亲近亲人,这是仁的表现。高叟解释《诗》也实在太拘泥了!”

公孙丑又问:“《凯风》为什么没有怨恨之情呢?”

孟子说:“《凯风》是因为亲人的过错小,《小弁》是因为亲人的过错大。父母亲的过错大却不怨恨,这是感情更加疏远;父母亲的过错小却怨恨,这是不该有的激怒。更加疏远,这是不孝;不该有的激怒,也是不孝。孔子说:‘舜真是最孝的人啊,到了五十岁还依恋自己的父母。’”


核心内容解读

      本段文字记载了一场关于《诗经》的精彩辩论,展示了《小弁》之怨与儒家伦理的辩证智慧,怨悱而不乱。

        公孙丑向孟子请教高子对《小弁》的批评——“小人之诗也”,只因诗中充满怨怼之情。孟子不仅驳斥了这一简单化的道德评判,更借此揭示了儒家伦理中关于情感表达的深刻智慧:正当的怨怼非但不是不道德,反而是仁孝精神在特定情境下的必然体现。

        孟子通过一个精妙的比喻阐明其立场:“有人于此,越人关弓而射之,则己谈笑而道之;无他,疏之也。其兄关弓而射之,则己垂涕泣而道之;无他,戚之也。”陌生人与亲兄弟以箭相射,引发的反应截然不同——对前者可谈笑置之,对后者必垂涕劝止。这种情感反应的差异根源于关系的亲疏。孟子由此点明:“《小弁》之怨,亲亲也。亲亲,仁也。”《小弁》作为被弃之子抒发哀痛之作,其怨非但不是“小人”之行,反而是对亲子关系的深切珍视,是仁爱精神在伦常困境中的自然流露。

        面对公孙丑“《凯风》何以不怨”的追问,孟子进一步提出了儒家伦理中的重要区分标准:“《凯风》,亲之过小者也;《小弁》,亲之过过大者也。”他认为,《凯风》中的母亲过错较小,而《小弁》中的父亲过错严重——周幽王宠褒姒、废申后、逐宜臼,破坏宗法秩序。在孟子看来,对重大过错不怨不争,实则是情感的疏离;对微小过失过度反应,则是情感的激扰。二者“愈疏,不孝也;不可矶,亦不孝也”,皆偏离了孝道的真义。

        孟子此论与孔子诗学观一脉相承。孔子曰:“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可以怨”三字明确肯定了诗歌抒发怨情的正当性。然而这种怨非无节制的宣泄,而是“怨而不怒”、“哀而不伤”的中和表达。在《论语》中,我们看到孔子对“直”的多元理解——既有“其父攘羊,而子证之”的“直”,也有“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的“直”。后者看似违背法律正义,却在儒家伦理中具有更高价值,因为它维护了人伦根基。《小弁》之怨正是这种“隐”与“怨”的辩证统一——通过表达受伤之情来呼唤关系的修复,其本质是对亲情的坚守而非背弃。

      将孟子的观点置于先秦儒家思想谱系中考察,可见其独特贡献。荀子虽也论及怨情,但更强调“礼以节之”;而孟子则赋予正当怨情以积极道德价值。这种差异源于二者对人性根基的不同认识:荀子主性恶,故重外在规范;孟子主性善,故重内在情感的自然流露。在孟子看来,恰如其分的怨是良知在面对伦理困境时的真实声音。

        值得注意的是,孟子引“舜五十而慕”作结,颇具深意。舜面对父母兄弟的多次加害,始终怀慕不已,看似与《小弁》之怨形成张力,实则共同揭示了儒家孝道的精髓——不论采取怨或慕的表达,其核心都是对亲子关系的珍视与维系。舜之“不怨”源于父母过错未至大弁之地步,若其父母如周幽王般彻底背弃人伦,舜是否仍会无怨,恐怕未可知也。

      孟子对《小弁》之怨的辩护,展现了儒家伦理的深邃智慧与灵活空间。儒家非如后世误解般强调绝对顺从,而是在“亲亲”原则下,允许乃至鼓励基于珍视关系的正当情感表达。这种思想对当代伦理建设具有重要启示:健康的亲子关系、社会关系非建立在情感压抑之上,而是需要建构合理的情感表达机制,使怨悱之情得以疏导而不累积,在诚实面对问题中实现真正的和谐。

      当我们穿越两千多年的时空,重新聆听孟子与公孙丑的对话,那关于《小弁》之怨的辩证依然振聋发聩。在情感与理性、个体与伦常的永恒张力中,孟子的智慧为我们指明了一条中道:真正的道德非情感的压抑,而是情感的恰当表达;最高的孝非盲目的顺从,而是对关系本质的忠诚守护。

背景知识介绍

良心本心与伦理心境(二)(节选)

二、伦理心境的涵义

          要证明良心本心是一种伦理心境,当然需要对伦理心境这个概念给予明确的界定。但在这之前还必须做一些基础性的工作。

      先把视线转到皮亚杰的发生认识论。皮亚杰认为,个体认识发生于儿童。儿童初生时只会抓握、吸吮等几个简单的动作,这些都是先天的,来自遗传继承,可以称为“遗传图式”。图式是主体接受、过滤、整合外部刺激,产生认识的必经途径。从“遗传图式”开始,经过感知运动阶段(0—2岁)、前运演阶段(2—7岁)、具体运演阶段(7—12岁)、形式运演阶段(12—15岁),直至达到成人的思维水平。在这四个阶段中,一方面,主体不断接触客体,客体把刺激纳入主体原有的图式之中,此即同化;另一方面,主体原有图式又不断调整,以适应新的情况,此即顺应。同化使原有图式发生量的变化,顺应使原有图式发生质的变化。同化和顺应在相互作用中,由平衡到不平衡,再到平衡,使认识逐步发展,最终完成发生认识论的过程。

        发生认识论的创立是20世纪西方哲学的一件大事,意义是多方面的。其中,皮亚杰充分证明了认识的发生必须通过中介才能进行。这个中介就是“图式”。传统经验论认为,认识来源于客体对主体的刺激,有什么样的刺激就有什么样的认识。皮亚杰的理论彻底打破了这种陈旧的观念。他告诉我们,认识过程并不是单纯的S→R,而是S→AT→R(其中S为刺激,R为反应,AT为图式)。图式是主客体之间的中介环节,由它负责对客体产生的刺激进行整理。客体刺激只有经过图式的整理才能成为主体的反应,形成认识。同时,这个中介也是在不断建构中形成的。传统唯理论认为,理性原则是先天的,是个神秘的王国。皮亚杰却认为,认识图式的发生发展是一个连续不断的过程,在感知运动阶段主要是“活动”,在前运演阶段主要是“前概念”,在具体运演阶段和形式运演阶段主要是“概念”。通过这些发展变化,科学的认识图式才能最终形成。

      人类学的发展与发生认识论有异曲同工之妙。随着人类学的逐步发展,人们注意到一些十分有趣的现象:现代人与原始人有着基本相同的身体构造和耳目鼻舌身等感性器官,但对同样一个问题却有截然不同的看法。比如一个土著人会认为,在脖子上挂上铁项圈就能刀枪不入,如果被刀枪伤害,不是这种信念不对,而是另有巫师作怪。再比如,戴上一种用象尾毛特制的领带,上面装饰上海鱼的牙齿,就可以免除水险。现代人并不相信这些,但土著人却笃信不疑。列维—布留尔认为,这种情况由原始人的某种集体表象所致。“在原始人那里,这个知觉的产物立刻会被一些复杂的意识状态包裹着,其中占统治地位的是集体表象。原始人用与我相同的眼睛来看,但是用与我不同的意识来感知。可以说,他们的知觉是由或多或少浓厚的一层具有社会来源的表象所包围着的核心所组成。”列维—布留尔认为,这种集体表象在该集体中世代相传,对每个人都有深刻的影响,直接关系到该集体每个人对周围事物的认识。

        每个原始人集体中都存在集体表象或集体意识,世传相传,源源不断。生活在该集体中的每个人从初生就受到这种表象或意识的熏染,这种熏染逐步在这个人的思想上扎下根来,形成某种“图式”,这种“图式”反过来又成为该原始人认识事物的工具,使其不断用既有的“图式”去整理外部事物对主体的刺激,从而形成特有的认识。现代人没有受到原始集体意识的熏染,没有他们那种特有的“图式”,所具有的是现代文明熏染形成的“图式”。这是现代人与原始人对同一个问题有不同认识的根本原因。这就充分说明,任何人头脑中都存在着某种图式,这种图式是在主体与客体不断发生联系时逐渐形成的,只不过人们平时不注意,不易发现它的存在罢了。海德格尔是20世纪特别值得关注的哲学家之一。海德格尔十分重视“此在”问题,认为“此在”赋予“在者”以意义,没有“此在”,“在者”便没有任何意义,同时也只有“此在”才能理解“在者”的意义。当“此在”理解“在者”的时候,必然受到先已存在的理解的“前结构”(Vor-Struktur)的影响,人们只有不断地清理它们,才能保证认识的科学性。 海德格尔的继承者伽达默尔又进了一步,使用“偏见”一词代替海德格尔的“前结构”,认为人们一定会受到“偏见”的影响,而“偏见”来自传统,人们的理解无法完全摆脱传统的影响。

        释义学基本原理对我的启发就更为直接了。释义学至今已经有了长足的进步,但其基本原理并没有根本性的变更,这就是承认有一种“前结构”在冥冥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从而有一种“释义的圆环”(Hermeneutic circle)。这就是说,人们在理解对象的时候,内心并非一无所有,其间早就有了“东西”,这种“东西”直接影响着人们对对象的理解和诠释。

(未完待续)

参考资料

《孟子性善论研究(再修订版)》,杨泽波,上海人民出版社,2016年12月

《孟子通释》,李景林,上海古籍出版社,2021年11月

《孟子新注新譯》,杨逢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8年4月

《孟子译注(简体字本)》,杨伯峻译注,2008年12月

《孟子(中华经典藏书)》,万丽华 蓝旭 译注,中华书局,2016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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