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风雨夜

这天加了班,下电梯时望见大堂后的挂钟时间已指向十一点半,外面下着倾盆大雨,一片白。

忘了带伞,这样的天大概也无车可打。妻子打来电话。“你怎么还不回来?”“刚下班?外面下着大雨?我看窗外怎么只是小雨?”“我看你多半是外面有别的女人了!”“没有?那我姑且再信你一回,限你十二点前到家!”她挂了电话,手机只剩下规律的“嘟嘟”声响。

公司离家虽不算特别远,但在这样打不到车的暴雨天半小时也未免有些太短。何况我还没带伞。眼前白茫茫的景致令我立在门后踯躅不前, 头顶雨棚上响起不间断的“隆隆”声响,那是珍珠大的雨点砸在其上。我环顾大堂瞥见角落里似有雨伞,走去拿过,确是一柄短伞。我对着空空的大堂里喊过三声无人回应,几道门后也没有人要出来的迹象,于是拿起伞正欲离去,想起总要该知会一声,否则不就成了小偷。我从包里的一本成功学书籍里随意地撕下半页,写明借伞事由以及明天归还,压在了前台电脑前的键盘上。过后我打伞便要离去,才发现伞有些太小,勉强只够遮下我的人。我索性把包也留了下来,之后把这事也添在了那半张纸上。我打伞向那片白去。

头顶顷刻间传来密集的“隆隆 ”声响,我的鞋子顿时便被雨水打湿,长裤也很快就湿了半截。雨太大了,令我生起打退堂鼓的心。但又想起妻子方才那不和善的语调,作罢,还是向右拐上了回家的路。街上空无一人,也不见车,暴雨将这座繁华的不夜城淋成了空城,雨水灌满了街上的每一条道,像一条条横竖相交的小河。我在小河中穿行,不时也踩上几座悬于河上的小岛。起风了,是迎面而来的东风。雨水斜横着直朝我身上飞来,片刻便将我身上的长衣打湿了大半。我后知后觉地将伞斜向前方,跟随着雨水斜落的角度不断调整。我想起曾看过的斯巴达电影,觉得此刻自己双手举伞的姿态与电影中士兵双手举盾的姿态颇有几分相像,而那斜来的雨滴便正如电影中那些斜来的箭。经这样一想,我原本狼狈的落汤鸡模样竟也好像高大了几分,而有了些勇敢的意味了。

被冰冷雨水打湿的衣裤紧贴在身上,风一吹过便带来彻骨的冷意,令我直发抖。我不禁想加快脚步,但由于遍地是水,加上裤子鞋子都浸透了水沉甸甸的,因此步伐加快得格外艰难,没走一会儿便精疲力尽,索性又慢下来,抖就抖吧。随着雨势不断加大,手里的伞作用渐微,已只能安稳护住我肩膀以上的身段。前方的道路雨水越积越深,从开始的没过脚踝逐渐就要到膝盖了。一股雨水从前方冲刷下来,伴随着一阵狂风,我的伞先是被雨水冲击得沉重,随后又被一阵狂风径直吹脱了手直向后头飞去,不一会儿就飞进了身后那片白茫茫之中。眼前是一道有些抖的上坡,多道雨水汇聚成的雨水流正无情地不断往下冲击。我的眼镜霎时便被密集的雨水打湿,再看不清前方,我只好把它收好折进了早已湿透的口袋里,单用近八百度的近视眼艰难地辨认着这模糊不清的前方。只看到一片虚幻,瓢泼大雨犹如海浪将我眼前的所有事物倾吞,使我再看不到任何实物。城市仿佛一夜间回到了最原始的样貌,没有高楼大厦,没有川流不息。

手机响了。多半是妻子打来的电话,但此刻暴雨倾盆,我只好置之不理。坡上的雨水仍然不住往下冲刷,我早已通身湿透,立在坡下俨然成了真的落汤鸡了。电话又响起,铃声短促宛若阎王的催命咒,搅扰地我心神不宁。我借着模糊的视线摸到路边的一排街铺门檐下,这里地势较高可以暂避下雨。我从湿透的口袋里掏出手机想要回拨去电话,屏幕确只是一闪而过后便彻底地熄灭,不知是进了水还是没电了。罢了,十二点前大概也是赶趟不上了。在明确了这个结果之后,不知怎得我悬着的心反而却松了下来,不再有刚才赶路时的那种紧迫不安感。无非也就是大闹一场,再不济就是离婚,又有什么大不了,我不是就常常怀念那些结婚前的日子吗。只是心虽安了下来,身却冷了,随着一阵阵风刮过,我不住地倒吸着凉气,巴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

“这样的天我还以为街上不会有人了?”身后传来一阵女声。我转头循声望去,模糊中有一道修长的人影撑着伞立在漆黑的巷道里。“外面太冷了。你浑身湿透吹风多半要着凉,先到我这里来吧。”她的声音柔和平静,让人很难往坏处去想。但我却还是那样想了,我一向对深夜立在巷道一旁的女人不甚有好感,总觉得她们尽是不正经女人。她仿佛是猜到了我的心事,又说:“你放心,我不是那样的女人。”我依然有几分犹疑,可恨近视眼和倾盆落下的雨令我实在无法看清她的脸。“我是担心你受凉感冒,信不信由你。总之你若想避避风雨的话就跟到我后面来吧。”说完她转身离开,身影逐渐远去。刺骨的寒冷驱使着我不自觉地跟了上去。巷道很窄,两旁的楼房挨得很近,上面的阳台几乎就要贴到一起。“你既然已经湿透,我也就不给你打伞了。”女人说着,顾自走在前方。我没有回应,只是依然跟着。女人走路的模样端庄而平稳,就好像此刻极大的风雨都未曾经过她身旁。

女人走到一扇楼门前立定,在门口机上输着密码,门开了。“进来吧。”她说完帮我撑着门,我飞快地闪了进来。楼道同样很窄,昏黄的灯光一闪一闪的。她在一旁收好了伞,甩下无数雨水来,我身上也同那把伞一样不断滴下雨水来。“旧楼都有这样的毛病。”她说着,开始上楼梯,“慢些走的话,倒也不怎么影响。”我掏出口袋里湿透的眼眼镜,想着用什么方法能够擦干。“有纸巾吗?”我问。她停在这节楼梯之上,好似摸了摸口袋。“有。”她摸出纸巾递给我,我道过谢接下擦干了眼镜戴上,世界顿时清晰了不少,尽管楼道里依然很暗。走过三楼时,一旁的门缝里传来激烈的做爱声响,犹如这暴风雨般急骤。“这也是旧楼里的毛病,隔音不好。”她自嘲似的说着,停在了四楼,用钥匙打开了屋门。“进来吧。”她打开屋里的灯,从鞋架上为我拿来一双拖鞋。我不想身上的雨水打湿了她干净的屋里,只是立在门外。她见我立着不动有些疑惑,又唤我进来。借着屋里的光亮我看清了她的脸。女人的皮肤白皙,脸上有浅浅的皱纹,她的鼻子圆润,嘴唇薄而欠缺血色,一双大眼却炯炯有神,看着大概四十岁的模样。“噢!我明白了,你等我一下。”说着她转头走向里头的屋门,轻手轻脚地推开进去,不一会儿拿出了一身男人的衣裤到我身前。我一连打了好几个喷嚏,鼻涕止不住的吸进去又流下来。“去洗个澡吧。那间是厕所,左边是热水。”她说。我洗过澡换下了湿透的衣裤,又把它们都洗过拿了出来。女人已经开好了暖气,我顿时感到身体一阵温暖,空气中有浓郁的粥香和火的声音。

“衣服晾在那杆上吧,那里离暖气近,一会儿就干了。”女人指着近阳台的那根杆子说。我走过去将衣裤摊开挎在上面。阳台窗外依然是一片白茫茫,雨势比之方才只大不小,天边不时有几道闪电划过,紧随而来的是狮吼般的雷声。厨房里传来了高压锅的“窣窣”声响,女人去调小了火,我趁此也就随意地看了看屋里的陈设。陈设很简单,家私大体皆是复古色调,没有太多值得说道的地方,比较少见的是电视是装在书柜里的,这是一个很大的书柜,两旁摆满了古今中外各种各样的名著书籍,电视则是摆在中间的空挡处。一旁的挂钟时针指向一点,妻子大概正气愤于我未回家,或许我父母也已经知道了此事。女人不知何时换过了一身睡衣,露出了同样白皙的半截胳膊和小腿来,她那头乌黑的长发也放了下来,自然地垂散在胸前和背上。“坐吧,粥就快好了。”她顾自坐进了沙发,我隔开她几步远坐下,有些拘谨。“你放心,我说过我不是那样的女人。”我有些尴尬地笑着,不知该说什么。

“这样的天你怎么还到外头来?”她问。我短暂迟疑后说出了有关妻子催我回家的事。“真是个天真的可爱女人。”她笑着说。“怎么讲?”“试图将男人囚禁在家里是最愚蠢的行为。只要留住男人的心,那男人身处何处也就不那么要紧。若是只囚禁了男人的身体,却从未进入过他的心,就算身处一地,不过也只是同床异梦罢了。”“你倒是看得清楚明白。”“毕竟曾经也那样天真过。”“其实大概也有我对她关心太少的缘故。”“那就是你的失职了。”说着,她又起身去关掉了灶台上的小火。

“你又为何到外头来?”我问。“难得下了场大雨,总觉得不出去走走怪可惜的。”她说。“你喜欢雨吗?”“喜欢。雨水是上天对人间的大扫除,将一切肮脏龌龊冲刷。若非上了年纪不敢经受风寒,真想赤脚在雨中起舞。”我在脑海中想象那种感觉,浮现出来的却只有今晚赶路时的寒冷,潮湿与茫然。“你大概不喜欢雨吧?”她看着我说。我不置可否,只是笑着。“看来你妻子大概也不喜欢雨。”“她倒是也不讨厌。”“那或许是你不那么爱你妻子。”我的脑海中浮现出妻子的容貌,不高不矮的身量,平平凡凡的长相,各方面都没有太值得说道的地方。或许我在她眼中也是如此。我确实并不觉得自己多么爱她,那时结婚好像更多的也只是由于觉得是该要到结婚的时候了。“若是你真心爱一个人,那她所喜欢的风景你也注定会喜欢。”女人又说。“那你的爱人想必很喜欢雨。”她笑得甜蜜而灿烂,眉眼弯成恰到好处的好看弧线。随后她起身从厨房里把高压锅端了出来。“咸菜,榨菜,橄榄菜,要哪个?”她问。“橄榄菜吧。”“行。”

我与她对坐在不大的餐桌前就着橄榄菜喝温热的粥,既缓解了加班后冒雨赶路的疲惫又暖了胃。“麻烦你这么多,真不知该怎样向你道谢。”我一边说,一边大口吃粥。“一锅粥而已,算不上什么。”“要是没遇到你,我这会儿恐怕还在那街铺下发抖。”“这倒是。”说完,她吃下一大口橄榄菜,“但你也不用太往心里去,我也是想给自己找个说话的人。”“你爱人呢?”我疑惑地问。“我爱人是个傻子。”我夹着橄榄菜的筷子怔在半空中,许久才落回了碗里。“几年前出了一场车祸,撞坏了脑,人没死已经是万幸。”她却是说得淡然。“真遗憾。”我说。紧闭的房门里有什么东西摔落地上的声音。“许是醒了,我去看看。”她站起身来。“里面是你爱人?”我问。她点头后轻轻进了屋。我不由设想假使有一日我也不幸如此,想必妻子会立即与我离婚吧。毕竟设若换做是她我大概也会离婚的吧。现在的人好像渐少了牺牲奉献的精神,各人都只顾着追求自身的利益,把每一笔账目得失都算得太过分明。

不一会儿她又轻声轻气地关上了房门,回到了餐桌。“没醒,只是翻身碰倒了桌边的小人。傻了之后心智也就同小孩子一样,爱玩些小人小车。”她说着,眼中饱含爱意。我有些困惑,不禁去想她到底是怎样的爱他。“你曾经很爱他吧?”我问。她琢磨着我的话语,歪着头。“现在也是。”她说。“我不是这个意思,”我慌忙辩解,“我是说你一开始应该就很爱他吧。”“差不多算一见钟情。”她棕色的瞳仁略偏向左边,不久漾出了少女般的微笑。“多年前的事了。”她说。“愿闻其详。”我说。

阳台窗外的天依然笼罩在一片茫茫的雨帘之中,“沙沙”不绝的雨声构成一首令人心安的催眠曲,将人的思绪带往那些逝去的时光中。


“那天也下着大雨。”她开始讲述。

那天晚上我跟家里介绍的对象见面吃过饭便开始下雨。那年我二十八岁,交往过两任男友都无疾而终。家里人抱着旧有的观念,总觉得女人到了二十八岁还没结婚已经是十万火急,对我催逼得紧,我也常觉得孤单寂寞,因此对于家里人介绍对象这事我并未反对,尽管也从未抱有太大的希望。就这样同相亲对象吃了饭,男人是个传统意义上讲十足的“好男人”,斯文礼貌,事业稳定,各方面看着都是个体面人 。我却怎么看也生不起喜欢的心来,总觉得这样的男人太过循规蹈矩,少了几分俏皮。我感受到男人大概是喜欢我的,毕竟那时的我尚且年轻,还算俊俏,他热情地与我说着许多的话,我尽量不失礼貌地冷淡回应,以免他会错了意。饭后他问我要否去喝咖啡,我搪塞说还要去亲戚家里拿点东西,他又说要送我去,我说不必,亲戚家就在附近不远,我走着去就行。在十字路口道了别,他往车库里走,我撑起伞漫无目的地走在路上,不禁想起曾交往过的两任男友来。雨势骤然大了许多,如银河倒泻,很快打湿了我长裙的下摆,好在是穿的凉鞋。我赶忙躲进了一旁孤悬于雨中的报刊亭门檐下,卷帘门并未拉起,我看着被暴雨攻陷的城市,刚才还满是行人的街道顷刻间失守再无一人。一个被淋成落汤鸡模样的男人在暴雨中狼狈地朝报刊亭里跑来,躲进屋檐下时全身都不住地往下滴水,大喘着气。

“好一场突如其来的大雨!”他说。我没有接话,只是看着雨。“你好?”他大概是在叫我,我转过头去。他湿乱的头发下那张痞气的脸正对着我,说:“请问你有带纸巾吗?”我从包里摸索出纸巾递给他。他接过道了谢,胡乱地擦拭着头发。我被他笨拙的模样逗笑,赶忙将脸别过一边。“让你见笑了。”男人倒是无所谓地说着,将剩下的纸巾递还给我。我没看他,只是伸手去接过,无意中却碰到了他的手,使我的脸颊好一阵温热。他又道了谢,之后学着我的模样看雨。“你喜欢雨吗?”他问。“不喜欢。一下雨出门就顶不方便,家里也潮湿。”“我见你一直看雨,还以为你也喜欢。”“看来你很喜欢雨?”“喜欢。雨是大自然的抚慰,就像杜甫曾说的‘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只是恨今天忘了带伞,才淋成了这副模样。”他说完,打量着我身上的长连衣裙。我以为他是看到我那湿了的下摆,有些难堪。他却说的是:“你皮肤很白,穿浅色系的衣服应该会很好看。”我顿时红了脸,心中一阵小鹿乱撞,一会儿才勉强挤出了一句“谢谢。”声音极小。雨不知何时小了许多,只剩下绵绵细雨了。“你怎么不走?”他疑惑地看着我。我回过神来,才想起手中还捏着雨伞。我后知后觉地“噢!”了一声,缓缓撑开了伞,却没往前走去。“咋了?”他问。“要不......我带你一程吧......”我终于鼓起勇气说出,声音却是越说越小。“行啊。”他爽快地应了下来,“我去车站,你顺路不?”“顺路。”“走!”他顾自从我手中拿过了伞。“我高些,举着方便。”

车站离得并不远,大概五分钟就到了。但那时我却觉得走了很久,明明近在眼前却总是无法走到,或许是紧张的关系。那一路上说了些什么我也已经记不太清,那时我脑中的思维是跳跃式的,一会儿往西一会儿往东,一会儿觉得如坐针毡一会儿又觉得幸福极了。直到迷迷糊糊地走到车站他把雨伞拿还给我时我才从恍惚中醒来,临别前他跟我要了电话号码,我没带纸,写在了他的手上。他告诉了我他的名字,陈明镇。

“多浪漫的开始。”我说。女人幸福地笑着,脸颊上泛起了两片红晕。“这粥够吃不?”她问。“够了够了,都吃不完了。”说完,我喝下碗底最后两口冷了的粥。“够吃就好,不够我就再煮点。”“后来的事呢?”我问。“你想听哪段的?”“都想听,你想到哪就说哪。”“那不成,只怕要说许久。”“这样的天我也回不去家里。”她若有所思地单手撑着头,屋外的雨依然沙沙作响。“那我们坐到下面去吃些茶吧,一边吃一边说。”她说。“行。”我从餐桌起身坐进了沙发,她烧水顺便洗了锅碗,之后她又轻声轻气地进了一趟房间。我坐着无所事事,随手从书柜上取下一本笔记本翻开,里面是用极工整的正楷字抄写成的一句句古诗词,已经抄写了大半本了。“要是没有那场事故,他大概早就把那本子写完了吧。”女人不知何时出了屋门,端着烧开的热水坐进了沙发。我将笔记本合上轻放回了书柜,也坐在了一旁。“喝什么茶?”她问。“都行。”“那喝白茶吧。”她掀开盖子倒入茶叶,用沸水洗过茶杯茶叶,接着再倒入热水闷泡上半分钟,倒出黄绿清澈的茶汤。她将茶杯端放到我身前,我道过谢举起来微微抿过,滋味清淡回甘,很是好喝。“好喝吗?”她问。“好喝。”“他那时就顶爱喝白茶,。”我不知该如何接话,索性缄口不言。

她放下盖碗,也抿下一口茶。“我们领证那天,是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一日。”我知道她又要开始讲述。

那天是玛雅人预言的世界末日。当时这个事情传得沸沸扬扬,临近那天来临时人们更是常常说起玛雅人曾经的那些预言,说是玛雅人预言了自己的灭亡,预言了我们这一代人有飞机汽车,预言了希特勒的出生和死亡,预言了两次世界大战,这些都已印证。只剩下最后一个预言,世界末日。事情渐传得玄乎,那部《2012世界末日》的电影也常常被提起。起初我并不太把它当一回事,只是闲听,但随着预言中的末日就在睡醒后的明天,我心中竟也有了几分彷徨。陈明镇睡在我一旁呼噜震天响,我轻轻推了推他的背。呼噜声止息,他翻过身来迷迷糊糊地看着我。“怎么还不睡?”他问。“明天是预言中的世界末日了。”他困倦地睁开眼看我,但很快又眯了下去。“你相信吗?”他问。“不怎么信。”“那就是有些信。”他顶着困意又将眼睛撑开,说:“你好像有心事。”“明天下午我们去领证吧。”我说。“不看吉日了吗?”“预言中的时间是北京时间下午三点十四分。若是世界末日没有来临,总觉得那天下午之后的时间就是最好的吉日。”“那就明天下午去领证。”他说完,温柔地把我揽进了怀里。

世界末日没有到来。有关玛雅人之前的种种精确预言一夜之间多了许多可疑之处,人们后知后觉地逐渐发现,好像就连预言内容和结果本身的关联就满是牵强的痕迹。那天下午的四点十四分时,我同这辈子最爱的男人正式成为了合法夫妻,那时距离预言中的末日时间恰好过去了一小时整。我们并不打算置办酒席,那太过繁琐,因此只是简单的请双方的家人一起吃了顿饭,顺便也就把事情讲明。不办酒席这事其实更多的也是我的主意,他为此也曾疑惑,他觉得女人都是要那么点所谓的“仪式感”的。我以为我们相恋的种子起始于一场雨中,又在世界末日过去时结了果,已足够浪漫,便说感情的事你知我知天知地知,其他人知道与否并没有什么紧要,重要的是我们彼此相爱。他轻吻了我的额头。

婚后的生活并没有什么改变,毕竟在此之前我们就已经同居了近一年了。无非只是各自多了一对爹妈,多了两册红本,肩上多了几分抱孙的期许。那时正逢我所在的公司准备上市,为此我常常加班到深夜才回家,而他总是会为我做些简单的宵夜,夏天是些冷的绿豆汤或是龟苓膏之类的,冬天则是温热的白粥或是煲一些料足的汤。一天晚上我父母又打来电话催迫生娃的事,说是我现在再不生的话就要成大龄产妇了。那时我正忙得不可开交,被这通电话更是打得烦躁不安,我一气之下挂了电话。陈明镇端来温热的红糖水到我身前,那时我正来月事,肚子有些闹腾。我接过喝下,肚子里一阵温暖,心情也就舒缓了些。“爸妈的话对错难听与否我们暂且不论,初心是好的,切勿赌气伤了自己的身。”他接走我喝光的水杯,说道。“待我忙过了这阵,我们要个孩子吧。”那天临睡前我说道。他应了一声,很快打起了呼噜。

待我忙过时他却去了上海。那时他叔父在上海开了一家自媒体公司,急需一个写文案的人,他记得陈明镇曾做过这个便想喊他过去帮手,恰好那时他刚辞去了工作也闲着。我看出他是想去的,年少时他父母皆在省城里工作,平日里照顾他多的除了祖父母便是这位叔父,因此他格外想回报他的恩情,只是他大概是顾虑到我才没有当场答应下来。我心中确实不舍他去上海,毕竟一去短时间内我就要与他天南海北各处一方,但另一方面我又以为人一定要懂得知恩图报,最后也劝着他去。

不承想这一分居就是四年时光。期间除去一年中偶有的几次长假之外我与他只能在寂静的深夜里通过电话述说对彼此的想念,而每当挂去电话之后那种深切的孤独感又总是把夜晚拖得漫长且煎熬。为了缓解孤单,两个月后我养了一只玄凤,黄色的头米白色的身,脸颊上挂着两片红,很是可爱,叫声也清脆悦耳。它陪伴了我无数日夜,在许多孤寂的时刻它都带给我莫大的慰籍。在它陪伴我将满四年的那一阵子我格外地忙,不慎疏忽了对它的照料,直到有天早上我醒来时发现它躺倒在笼子里奄奄一息,才知道它已经病了许多天了。我急忙向公司请了假,火急火燎地提着笼子就往宠物医院赶。看过,医生说是感染了寄生虫,给我开了驱虫药。驱虫药很有效,两三天后它的症状大大减轻,一周后便痊愈了。正当我给它最后一次泡过药浴时,手机响了,来的是陌生电话。我洗过手接起电话。“明镇......出了车祸。”电话那头是叔父苍白的声音。


她紧闭着眼,双眉皱得就要拧到一处去,嘴巴不住地哆嗦着。我不知该说些什么宽慰的话,也不愿打断她的思绪,只是静静地坐在一旁。

“他鬼使神差般的追了别人的尾。”她又开口说。

前车在车道内行驶,也在限速区间里,他超速行驶追尾,因此事故责任全在他。万幸是两点,一是前车的人只受了轻伤,二是陈明镇在剧烈的脑袋撞击后保住了性命。他在昏迷了三天后醒来,醒来时他一脸茫然地看着我。他认出了我来,但对围在一旁的他爸妈和我爸妈却都没认出来。他穿着蓝白竖条纹相间的病员服,脸上身上有许多皮外伤,到处封着药膏。他的双眼清澈,天真而懵懂,那一刻他宛若初生的婴孩,只是体格大了许多。他几乎失去了所有记忆,智力也退回到孩童时期,医生说是脑部急性外伤后出现的智力减退,要住院。我陪他在病房里住了一个月,情况并未好转,他已然从我熟悉的那个爱穿长衣,爱看书写字,说话条理分明的斯文男人变成了一个只会咿咿呀呀的巨型婴孩。我竭尽所能地想从他身上找到我曾深爱着的男人的影子。只是徒劳。除了那副与我缠绵过无数日夜的身体和那张我曾吻过无数次的脸庞之外,我再找寻不到一丝一毫他的痕迹。穿着白大褂的医生步履沉重地朝我走来,摇着头说情况不容乐观,脑部的损伤多半是不可逆了。我不死心,索性辞了职又同他父母带他去北京求医。依然是住院一个月,尝尽所有医治的方法。无果,钱却如流水般花去,很快不多的存款便见了底。医生来劝我放弃,说是再怎么医下去都是徒劳。他爸也劝我放弃,我不愿,祈求他再帮我想想其他的办法。他爸沉默半晌,而后悲哀地说:“这已经是北京最好的医院了......”我听出了他的言外之意。此时陈海镇张开双腿坐到了地上,欢快地把玩着电视遥控器,发出咿呀咿呀的声音。

最终我还是认了命,带着陈海镇又回到了这里。回来的那天下午我们放下行李便往宠物店去将那只玄凤领回。到时他却是立在店门口不住颤抖,冷汗直流,一副很惊恐的模样。于是我独自进去将鸟笼提出到他面前。他曾经极喜爱这只玄凤,每次回来他总是把它放在手掌上,不住地抚摸它的头。此刻他却是一脸惶恐地看着它。随后他一声惊叫,转身飞也似的跑开。我赶忙放下鸟笼去追赶。好在是他并没撞到人 。我再没将那只陪伴了我四年的玄凤领回。起初的日子有些困难,他太闹腾,而他父母此时又回去做生意了,只有我一个人照顾他。他饿了哭,馋了哭,困了哭,睡醒了哭,没东西玩时哭,有东西玩玩腻了也哭,已经彻底是个婴孩。可他已不是婴孩的声,因此哭起来时惊天动地的,为此邻居以为是吵架多次来敲门,到后知道了情况也就都谅解了,都是些善良的人啊。但后来我慢慢地摸清了他的作息规律,照顾起来也就渐地得心应手了。因此也有了些空闲,就想着找点什么事做,也不想一直依靠他父母的转账过日子。恰好此时得知了有位老友靠着写网文赚了些钱,便去向她取了经,自己也试着写。竟也真赚到了一点,虽然不多,但多少是有了收入。

“你好奇我父母会如何看待这事吧?”她转过头来看我,脸庞渐地清晰,我的思绪也慢慢从她讲述的过去时空中游回到当下。我心中确实正想着这个问题,于是点头。“他们都劝我离婚。只是我一直不肯,为此已经争吵了许多次了。”“我是你父母的话,大概也会这么劝。”我说。“我能懂他们劝的缘由,说是我尚还年轻总不能跟个傻子过一辈子,再说至今还未生养小孩,这些我都明白。只是我不喜欢他们那种高高在上的语气,也不喜欢他们非要把他们的观念强加于我头上。于我而言我若是真想跟他离婚谁又能阻拦,在北京病房里时就连他父母都劝我跟他离婚,只是我没同意。我父母从来不懂我内心的想法,却还要一意孤行地以为我是出于伦理道德的责任才不与他离婚!”她有些激愤,声音不自觉地大了起来。此时房间里突然传来了剧烈的咳嗽声,伴随着什么东西摔落的声音。她赶忙放下茶杯,说:“大概是被我吵醒了,我先进去看看。”她起身便往屋门去,还未到门前门却自己打开了,里面出来了一个高大的男人。男人穿着短衣短裤,四肢的比例很好,露出的小臂小腿上满是肌肉。他用那双极富男人魅力的浓眉大眼直盯着我,那对眼下的鼻子挺拔而修长,下颏的胡须短而浓密。这般极具男人气概的模样他却只维持了不到片刻便转而成了一副痴呆相。他的双眼失了焦,嘴巴不明所以地傻张着,他见女人近了身旁,便扑上去嚎啕大哭起来。女人缓缓地抚摸着他的头,轻拍着他的后背,用极轻柔的语调说着些哄骗小孩的话语。她是我所见过的,最“慈祥”的妻子。

雨停了。墙上的时针已快要指向四点。女人刚哄骗完陈明镇重又睡下。我换上自己干了大半的衣服就要穿鞋离去。“就穿着拖鞋走吧,鞋子提着回去就好。”女人说。我再次道过谢,也为自己打扰了一晚上的事致歉。“我也要感谢你。已经许久没有人听我说过这么多话了。”女人疲倦的脸上泛起心事倾述之后的畅快神色。我沿着依然闪着昏黄灯光的逼仄楼梯下了楼,三楼的那间屋子里依然传出激烈的做爱声响。“这间屋子总是彻夜如此。”她在我身后说。尽管我百般推辞,她还是坚持送我下了楼。“朝那边直走就是大路了。”她朝那有微微光亮的一头指去。我最后一次向她道过谢,道了别。临走前我记下了这栋楼的楼号,想着来日定要带些水果来向她道谢。漆黑不平的狭窄小巷里由于暴雨暗藏了无数水坑,我卷起裤腿小心翼翼地走着,空气中有潮湿发霉的气味。

走出巷道,街道上依然淹着水,那道有些陡的坡道上仍然不时有细小的水流往下淌。我又把裤腿卷到了膝盖处,下了街道,上了坡。被大雨浇灌冲刷后的城市焕然一新,空气中弥漫着一股清新的气息。终于走到家门口时我掏出钥匙来有些忐忑,脑海中顿时闪过了无数可能要面对的局面,总之全不是好的。门后却是静悄悄的。我掏出钥匙来轻轻旋开了门。客厅的灯火亮着,妻子仰靠在沙发上好似睡着了。我缓缓地关上身后的门,几乎未发出声响,不料却突然打了个大大的喷嚏。她醒了,睁开困倦的眼疑惑地看到是我,马上便坐了起来,我以为她就要发作了。没想到她却是焦急地说:“你终于回来了,我都担心死了。”“诶?”我有些愣神,还以为是自己听错了话。“刚打完电话给你不久这边就也起了暴风骤雨,我意识到是我错怪了你,赶忙打电话想叫你先别回来,结果响了半天没接,过一会儿甚至直接关机了。”她说得很快,语调中满是自责。“那会儿雨太大了,也不知道手机是没电还是进水了。”“你没找地方避雨?那身上怎么没湿?”她审视着我。我简略地把今晚的事说予她听。她半信半疑地听着,一副不知是否要相信的模样。“明晚我带你去看她你就知道了,顺便也把拖鞋带还给人家。”她紧皱的眉眼缓缓松开,重又泛起了困意。

我洗过脚换好了衣服躺在床上时,妻子已经打起了浅浅的呼噜,看来她这一晚上都没怎么睡。我转过头来看着她睡梦中的乖巧脸庞,突然也生起了几分愧疚,觉得自己平日里对她的关心确实有些太少。又下雨了,不过比刚才的那一阵要小得多。

我起身帮她把露在外面的小脚也盖上了被子,在淅淅沥沥的雨声中入了眠。

©著作权归作者所有,转载或内容合作请联系作者
  • 序言:七十年代末,一起剥皮案震惊了整个滨河市,随后出现的几起案子,更是在滨河造成了极大的恐慌,老刑警刘岩,带你破解...
    沈念sama阅读 216,125评论 6 498
  • 序言:滨河连续发生了三起死亡事件,死亡现场离奇诡异,居然都是意外死亡,警方通过查阅死者的电脑和手机,发现死者居然都...
    沈念sama阅读 92,293评论 3 392
  • 文/潘晓璐 我一进店门,熙熙楼的掌柜王于贵愁眉苦脸地迎上来,“玉大人,你说我怎么就摊上这事。” “怎么了?”我有些...
    开封第一讲书人阅读 162,054评论 0 351
  • 文/不坏的土叔 我叫张陵,是天一观的道长。 经常有香客问我,道长,这世上最难降的妖魔是什么? 我笑而不...
    开封第一讲书人阅读 58,077评论 1 291
  • 正文 为了忘掉前任,我火速办了婚礼,结果婚礼上,老公的妹妹穿的比我还像新娘。我一直安慰自己,他们只是感情好,可当我...
    茶点故事阅读 67,096评论 6 388
  • 文/花漫 我一把揭开白布。 她就那样静静地躺着,像睡着了一般。 火红的嫁衣衬着肌肤如雪。 梳的纹丝不乱的头发上,一...
    开封第一讲书人阅读 51,062评论 1 295
  • 那天,我揣着相机与录音,去河边找鬼。 笑死,一个胖子当着我的面吹牛,可吹牛的内容都是我干的。 我是一名探鬼主播,决...
    沈念sama阅读 39,988评论 3 417
  • 文/苍兰香墨 我猛地睁开眼,长吁一口气:“原来是场噩梦啊……” “哼!你这毒妇竟也来了?” 一声冷哼从身侧响起,我...
    开封第一讲书人阅读 38,817评论 0 273
  • 序言:老挝万荣一对情侣失踪,失踪者是张志新(化名)和其女友刘颖,没想到半个月后,有当地人在树林里发现了一具尸体,经...
    沈念sama阅读 45,266评论 1 310
  • 正文 独居荒郊野岭守林人离奇死亡,尸身上长有42处带血的脓包…… 初始之章·张勋 以下内容为张勋视角 年9月15日...
    茶点故事阅读 37,486评论 2 331
  • 正文 我和宋清朗相恋三年,在试婚纱的时候发现自己被绿了。 大学时的朋友给我发了我未婚夫和他白月光在一起吃饭的照片。...
    茶点故事阅读 39,646评论 1 347
  • 序言:一个原本活蹦乱跳的男人离奇死亡,死状恐怖,灵堂内的尸体忽然破棺而出,到底是诈尸还是另有隐情,我是刑警宁泽,带...
    沈念sama阅读 35,375评论 5 342
  • 正文 年R本政府宣布,位于F岛的核电站,受9级特大地震影响,放射性物质发生泄漏。R本人自食恶果不足惜,却给世界环境...
    茶点故事阅读 40,974评论 3 325
  • 文/蒙蒙 一、第九天 我趴在偏房一处隐蔽的房顶上张望。 院中可真热闹,春花似锦、人声如沸。这庄子的主人今日做“春日...
    开封第一讲书人阅读 31,621评论 0 21
  • 文/苍兰香墨 我抬头看了看天上的太阳。三九已至,却和暖如春,着一层夹袄步出监牢的瞬间,已是汗流浃背。 一阵脚步声响...
    开封第一讲书人阅读 32,796评论 1 268
  • 我被黑心中介骗来泰国打工, 没想到刚下飞机就差点儿被人妖公主榨干…… 1. 我叫王不留,地道东北人。 一个月前我还...
    沈念sama阅读 47,642评论 2 368
  • 正文 我出身青楼,却偏偏与公主长得像,于是被迫代替她去往敌国和亲。 传闻我的和亲对象是个残疾皇子,可洞房花烛夜当晚...
    茶点故事阅读 44,538评论 2 352

推荐阅读更多精彩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