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沁的这一段话铿锵有力,把效益主义的革命性诉求说得淋漓尽致。他的意思是说,人类用残暴的力量奴役黑人,虐待动物。但是皮肤的颜色并不构成差别待遇的理由,人类跟动物的差异,也同样并不具有道德意义;我们没有理由因为皮肤的颜色而奴役黑人,也没有理由因为一些生理上的差异,就对动物任意虐待。至于理性、语言能力等等,也不足以决定一个生命应该获得什么样的待遇。唯一足以决定对待方式的因素,就是“他能感受到痛苦吗?”换言之,任何生命,只要能感知到痛苦,就应该获得同样的道德地位。至于他是黑人还是白人,属于人类还是动物,都是次要的问题。
边沁的这一段话,只是他在一本大书里的一个脚注。但从他的传记可以看到,他本人对动物相当有爱心,不仅容忍老鼠在书房里出没,甚至还把一只猪当成宠物养在家里。但是他并没有发展出完整的动物伦理学;他也不认为吃肉、动物活体解剖等等,都是绝对的错误。这件工作要由20世纪另一位效益主义者彼得·辛格来完成。彼得·辛格用“能不能感知痛苦”作为核心的问题,充分发挥上述效益主义的三点特性,开创了当代的动物伦理学。我们在后面的内容中,会详细解释辛格的理论。现在我们先谈一下动物伦理学在当代兴起的背景。

彼得·辛格(Peter Sing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