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编:变与不变(Persistence and Change)
第二章 实践的观点
群论&第一序改变
- 群无法在自身之内产生第二序改变的条件,因为其结构不变。
- 此消彼长,一系列变化的因果关系是循环式的。* 行为b之于行为a和行为a之于行为b,实际上是等同的。 *若互动者发生“断句”差异,则可能导致冲突。
- 诸如光明与黑暗这样看似对立、排斥的事物,只不过是同一实体或参考架构互补的两面。“矛盾对立”正是这种对立又依存的状态。
- 恒等成员的“零”效果很重要,因为“看不见”,因此影响深远。
eg. 囚与被囚,囚人之人也被囚;军备竞赛是对峙永远存在,因为相互威慑的政策并未包含解决自身问题的方法。维持传统的过程中,需加入矫正行动来确保传统不变,而改变的方式又可能是传统式的。第二序改变
一 第一序改变无法解决时,踏出“框框”,实现第二序改变。
- 关键在于对游戏规则的自我预设/假设的检视,而不是对事务本身。
- 不用用同一个逻辑层次、语言来讨论第一序和第二序讨论。第二序改变比第一序改变告一个逻辑层次。
eg.一线连9点问题,第一序改变是画线连接点的先后不同,而第二序改变是对线可以在正方形内或外的认识。
第一编的标题Persistence and Change被译为“变与不变”,但第一编第二章书眉上将标题译为了“持续与改变”,小小的细节变化,感觉后者的翻译更贴切,因为“持续”不等于完全静止、不运动或不变,而是在其他性质变化的过程中始终保持一种特性不变,使用这个理解比较适应群论。
1月19日,进度📖50/1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