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夜,一个人在屋里,窗户微开着,留着一条缝,为了空气流通,免得待在屋里觉得憋闷。晚上不喜欢出去逛,入夜以后街上依然灯光明亮,也有不少人聚在一起或吃或喝,但我不喜欢出去,外面太冷。屋里的情况依然好不到哪里去,屋里并不觉得暖和,冬季家里从来不开空调,烤火炉也是父母在用,家中只有一个,他们身体弱,所以他们用。一般晚上我都是一个人,窝在卧室里,看看和文字相关的东西,写点文字,一般用电脑,偶尔手写。
独坐时候,是冬季的冷感最明显的时候。一个人坐着,一件保暖内衣,一件羽绒服,裤子也是保暖的加一条外裤,袜子穿在脚上,棉袜,父母都穿毛线袜了,拖鞋也是毛线的,夏季穿的凉拖都藏进了柜里。依然冷,手活动着,还好些,毕竟手指在键盘的各个键位之间来回跳跃,算是一种负重不大的运动,不怎么觉得冷。腿脚便没有办法,放在地上就只能放在地上,不是没有活动空间,可以呈外八字,可以呈内八字,可以平放,可以踮起脚尖,可以翘二郎腿,但这个活动量对于腿来说,不算运动,所以腿上依然冷冷的。身躯好些,毕竟有衣服遮着,冷感不明显。
独坐,最明显的感觉不在文字里,而是那股冷。
白天的时候,我有很多的空闲时间,上午一般用来阅读,给自己规定了任务,要读哪些书,要在哪些很面有所收获。而下午的时间,都是自由的,我没有给自己规定任务,我可以随意支配这半天时间。如果天气好,比如这个冬天出暖阳的时候,我就会到街上逛逛。
街上从来都是热闹的地方,各种商业门市沿着街道两侧排开,只要包包里有钱,便可以进行各种消费,小事如剪头买早点,大事如聚会谈商务,都可以在消费的前提下自由地进行。我是个中国人,中国人都喜欢热闹,我也喜欢热闹,不过在热闹之中,我不是喜欢听热闹的人声,也不是看热闹的人群来来往往,我喜欢在热闹中感受自己的心灵。
或许多数喜欢逛街的人都是图热闹去的,似乎在热闹中能彰显自己中国人的身份,其实不是这样的,恰恰是因为都是中国人,本能地喜欢热闹,喜欢在人群中成为其中一份子。我自诩有些独特,或许我真的很独特,我在热闹中,喜欢感受自己的心灵。当周围热闹的时候,我内心安静的感觉是最明显的,不是死水无澜的平静,而是静水流深的淡定,那些烦恼的心绪被自动排离开,那些烦恼之事也被远远推开,不爽的经历可以暂时放下不去想,看不惯的人也不用担心会不会忽然出现,生活的压力也可以适当放手,况且阳光一照便有美好的心情。热闹之中,那种安静,分外明显,犹如黑夜,独有霜月。
其实热闹的地方有一个好处,那就是故事多。有人的地方就有故事,这话说得没错,虽然有文学家大胆创新写出没有人的故事,比如《狼图腾》,但狼性中仍有人性,人性的根源是人,不是其他物种。人多的地方,就是故事潜在发生地,人越多,越容易发生故事。
电视剧上演三个女人一台戏,电视上演得很夸张,故事性戏剧性都有。而现实生活中,三个人一起出去逛街,走热闹的地方,因为人多往往喜欢朝人更多的地方走,本身就是一本小小说集。三个人聊谈,生活琐事,最近趣事,八卦新闻,道听途说,亲眼所见,不要打腹稿,仿佛老手作家信手拈来,话到嘴边,就说出口了。这种聊天本身就具有戏剧性。在一条街上,来来往往都是一群人,少的三个一组,多的七八个十来个,聊着,谈着,说着,不知道多少故事在他们的嘴巴里发生。而如果出了点什么意外,那就是故事的现场直播,或许一个扒手给逮住了,或许年轻男女闹分手了,或许老人摔倒了搞不清楚是真摔倒还是碰瓷的,或许小孩子走丢了,或许清洁工捡到一个钱包,或许有更大的事情发生,有人跳楼,有人动刀子,或者火灾发生,或者店铺意外垮塌,如果按《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我对这一段文字要负相应的责任,不过站在一个小说写手的角度看,这些都是故事,而且是极好的素材。
热闹,这个词本身就有故事的意味。
小说其实就是用描写的手法讲故事,既重人物又重情节,可一个场景中往往不会只有一个人。我看过的小说,一个场景往往三个人以上,大场景都是三人以上的场景,有明显的冲突和行动的那种,小场景也是两个人,或许是俊男靓女说悄悄话,或许是两人密谋机密事件,或许是两人一起去某地散心顺便闲聊,或许仅仅是一个偶然的见面。
但这并不代表小说中没有一个人的场景。这种场景确实有,但一个人的场景是高水平作家的写作方式,没有实力的写手不敢轻易尝试。因为一个人的场景很难写,两人或两人以上在一起,人和人之间有互动,有互动就好办,有互动就有故事发生的潜在可能。而一个人的时候,人物没法和其他人物互动,所以他只能和环境互动,要不然就是特殊情况,比如人物有自言自语的特点,他就可以用这种特定方式和自己的心灵互动。但一个人的场景,真的很难写。
一个人的场景,就要暂时抛弃小说中故事性的特点,慢下来,一个人的场景,气氛更重于情节,人物内心的感受和他采取的小行为才是关键,万不可在一个人的场景之中还想着故事的情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