萨尔和迪安的相遇,是一个遇到瓶颈的作家与一个充满魅力的文学人物的相遇,是智性与激情的相遇,也是文学与生活的相遇。迪安就是一本精彩的书,萨尔阅读迪安,是为了创作自己的书,也是为了在迪安身上寻找他真实的自我,寻找生命的答案。这答案也许就在路上。就这样,萨尔开始了他在路上的生活。他说,“我是个年轻作家,我想要上路。我知道自己将在路上遇到姑娘、幻象,会发生所有一切。我将在路上收获智慧的珍珠。”
凯鲁亚克、金斯堡和尼尔·卡萨迪保持了一生的友谊。在一次访谈中,凯鲁亚克说,卡萨迪是他见过的智商最高的人。在他的《达摩流浪者》《荒凉天使》和其他所有书中,都有尼尔·卡萨迪,只是化名换成了“科迪”。卡萨迪的身影还出现在当时几乎所有“垮掉派”作家和艺术家的作品中。比如金斯堡的《嚎叫》,亨特·汤普森的《地狱天使》,布考斯基的《脏老头手记》等等。此外,还有一系列戏剧作品、纪录片、电影、摇滚乐等等。
还有一件事是小说里没有交代的,那就是迪安为什么会爱上读书。现实中,卡萨迪是丹佛一位著名教育家的学生,可以说,他既是流浪汉的孩子,也是教育家的学生。正是这位教育家的另一个学生把卡萨迪介绍给了凯鲁亚克和金斯堡等人。教育家的实验一半成功一半失败,成功是因为卡萨迪开始通过阅读探索世界与自身,展露着他的才华,失败是因为他并没有改掉偷车的毛病。
《在路上》的精神内核。其一是“时间”。小说里,迪安像个狂躁症患者,也像个时间管理大师,他总是同时在做至少两件事,同时爱两个女人。他反复说到一句话:“我们明白时间的奥义。(We know time.)”这句话的语境是,他掌握了让时间放慢脚步的奥秘。这是迪安从他的生命体验中领悟到的,也是他从普鲁斯特的小说里领悟到的:时间不是线性的。所以,你能看到人物不停地从在空间中辗转,仿佛是在摆脱时间的追逐,用空间的转换求得时间的自由。尤其对迪安来说,他“活在当下”,并没有过去和未来,所以,他的人生没有规划,只有随遇而安。《在路上》的时间观也是这样的。翻开这本书,你会感到所有事件都在同时发生,时间像主人公的旅行路线一样反复跳跃,织成一张大网。这种时间观背后,是神秘学、禅宗和爵士乐,甚至是量子力学的影响。
第二个关键词是爵士乐,确切地说,是比波普爵士乐(Bebop或Bop)。《在路上》中凯鲁亚克用大量篇幅描述这种音乐的现场。对他来说,比波普爵士乐远离欧洲音乐的传统形式,是一种酒神式的狂欢、野性的美国音乐,这种音乐绝不是传统音乐的高高在上,正襟危坐,而是强调现场的、台上台下直接的交流。它就像古希腊的酒神仪式,是一种集体狂欢。台上的乐手随时洞察着他自己与众人当下的心理状态,在音乐中,乐手和听众一同爆发,最终合而为一。这是一种既在群体之中,又能自我表达的自由的艺术形式。
凯鲁亚克所开创的“自发性写作”就来源于这种音乐形式。这种写作就像爵士乐演奏一样,写之前,脑海里有个大致的框架,写作时,即兴发挥,想到哪儿就写到哪儿,既不修改,也不重写。这种风格有点像普鲁斯特、詹姆斯·乔伊斯和弗吉尼亚·伍尔夫开创的“意识流”,但“意识流”作家差不多都是书卷气的知识分子,而“自发写作”完全相反,它很街头,很生猛,粗俗,强调直觉而非理性。
凯鲁亚克写《在路上》,追求爵士乐般的节奏感和速度感。
第三个关键词是边缘。《在路上》是凯鲁亚克为美国寻找精神出路的一场实验,他在边缘文化里找。小说里的人物就像一群疯狂的实验艺术家,实验对象就是他们自己。小说开头,萨尔所代表的中产阶级和知识分子颓废,愤世嫉俗,批判社会,但又隔绝于社会,已经没有出路。迪安让他看到出路的可能。于是他追随迪安,在堕落狂欢的生活方式中寻找出路:滥交,吸毒,开快车,听爵士乐,总之,是反主流的生活方式,边缘的生活方式。
黑人的边缘文化确实有着无穷的生命力和随遇而安、从心所欲的乐天精神。但凯鲁亚克把一切都试了个遍后,还是没有找到生命的真谛。后来,他到东方的道家和禅宗文化里找,觉得找到了,他认为美国人的精神出路就在古老的东方文化里。如果你对这方面感兴趣,可以去看看他的《达摩流浪者》。
“垮掉的一代”。凯鲁亚克被称为“垮掉一代”的代言人。从文化上说,“垮掉一代”是一群文化叛逆者,黑人边缘文化是他们的根源,而他们的后继者是轰轰烈烈的嬉皮士文化。可以说,他们是美国文化变革的分水岭。他们的人生和作品都是一场轰轰烈烈的实验,他们所践行的生活方式在今天看来是极端的,但没有极端就没有颠覆。
其实,凯鲁亚克并不喜欢“垮掉的一代”这种说法,他也不喜欢嬉皮士。在他看来,《在路上》记录的是只是他和金斯堡、巴勒斯,以及卡萨迪也就是“迪安”这些独特的个体,他们互相启发、充满激情的友谊的故事,而“一代”这种群体性的表达是可疑的。当群体性的文化风潮取代独创性的个体招摇过市时,一切都变质了。所以,与其谈论“垮掉的一代”,不如去阅读《在路上》,阅读迪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