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孙仪不受鱼的智慧启迪
春秋时期,鲁穆公做鲁国国君的时候,他的国相是公孙仪。公孙仪这个人有个爱好,就是非常喜欢吃鱼,甚至到了吃饭无鱼不欢的地步。
作为鲁国的名人,国人自然就了解了他的这个爱好,于是,就有很多人来给他送鱼,这个可以理解,可是都被他一一拒绝了。
有人很不理解,就问他为什么拒绝别人的鱼?
公孙仪回答说:正因为我爱吃鱼,所以才不接受别人的鱼。因为,假如收了别人送来的鱼,就得迁就他们的脸色;迁就他们的脸色,就会徇情枉法;徇情枉法,我就会被罢免相位。到那时,虽然我爱吃鱼,这些人不一定再送给我鱼,我也不能自己供给自己鱼(因为没钱买鱼),也就吃不上鱼了。如果不收别人给的鱼,就不会徇情枉法,也就不会被罢免相位,尽管爱吃鱼,但别人不用送给我鱼,我也能够长期自己供给自己鱼。
他的这番话传出去后,那些想要给他送鱼的人,也就不再给送鱼了。
公孙仪的行为向我们展示了一个廉洁的形象,更给了我们智慧的启示。
我们来看他的逻辑,或者说是他的思维模式:
不接受送鱼——保住相位——有俸禄——可以长久吃鱼;
接受送鱼呢?有两种可能,
其一,接受别人送的鱼,徇情枉法,侥幸不被罢免,可以继续吃鱼。
其二,接受别人送的鱼,徇情枉法,被罢免,失去俸禄,没有鱼吃。
如果是你,你怎么选?
不接受送鱼,能持续吃鱼,这是百分百可靠的事情。接受送鱼,还能吃鱼,却有着百分之五十的不确定性。相信只要是正常人,都应该选择不接受送鱼。
可是,现实生活中,有人却选择“接受送鱼”,为什么?因为他赌一个词“侥幸”,侥幸不被发现,侥幸不会被罢免。问题是,这种侥幸靠得住吗?
人都是有自己的偏好的,但事物也是有它自身的道理的,顺理则受其利,悖理就会受其害。
在利害面前,你是尊重事物的道理,还是任由自己的偏好呢?如果你真的对自己好,那就选择前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