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笑中带泪。”
《许三观卖血记》的文字是一如既往的冷静,不同于余华早期作品中的荒诞怪异,《许三观卖血记》中更多的是朴实,余华用朴实到几近原始的文字写下了人最原始的情感。
这种大巧若拙的文字迸发出强大的力量,如一块膏药黏在身上,刺挠得心里痒痒要笑出来,一撕吧,疼!刺挠劲儿叫人忍不住去撕,疼得呲牙咧嘴。
膏药虽土,也能治病啊。
从《兄弟》到《第七天》再到《文城》,不能否认的是:余华的风评在下降。好在大家都承认,余华仍是一个了不起的当代作家,《活着》的成就太高,以至于读者总要拿《活着》去对比日后的作品。我们翻开《第七天》,翻开《文城》,迫切地寻找“福贵”,最终大失所望而垂手顿足,叹其“江郎才尽”。
时过境迁,余华已经六十了啊。
时间真是快得吓人。我印象中的,或者说我想象中的余华一直是创作《活着》的余华,是三十岁的余华,是拼命三郎样的余华。而直到此时我才意识到:我印象中的,我眼中的世界早已经变老。
这种感觉倒像作品中描绘的:老牛伴着福贵在落日的田间愣神,许三观流着泪直愣愣地在熙攘的人群里一直走,一直哭。
余华笔下的人物有一种共性,作品中有一道隐约的分界线,而人物在这前后判若两人。我们看,福贵年轻时浪荡、混蛋,骑着“虎背熊腰”的胖女人去给岳父大人请安,然而在输光田产担着两箩筐铜钱去还赌债后,福贵也就定了心,扛起了家庭的担子;许三观自私、愚昧,然而在一乐因没有吃到面条出走时,许三观也心急如焚地去找儿子,在这之后,父子二人也算是相处得心无芥蒂。
自私、愚昧、好面子、善良、有责任心,这些都是许三观身上所具有的。在一个个小故事里,我们所看到的是:自私,愚昧在慢慢地向着善良过渡。在一乐生病时,许三观一路卖血去上海给儿子看病,这种拳拳的爱子之心流露得自然而然,让我们几乎忘却了这个当年自私,愚昧,爬上了别人的床的混玩意。而正是把这些好的,坏的汇聚到一起才让文字跳跃出一个活生生的人,这样的人是正常的,是普通的,是普罗大众中的亿万分之一。
这些再普通不过的人物徘徊在生存的边缘,“一个人命再大,要是自己想死,那就怎么也活不了”,可要是能活,谁又会想死呢!人被半拉稀粥吊着命,做梦都只敢吃一碗干饭的年代,谈美德,荣辱显得太不合时宜,取而代之的是一种朴素的生存哲学贯穿了许三观及他周围的小世界。
家里儿子多就是高人一等的力量,自己身体强壮就是区别于他人的实力,祖祖辈辈就是这么活过来的。一种约定俗成的规矩似某种力量,这力量又把每个人圈在其中。许三观不能忍受自己做了九年的乌龟,乌龟是真是假已无所谓了。邻居们信了,街坊们信了,许三观就不得不信了,他信了,他就得抗争,哪怕做个样子,不然就真成了花钱买乌龟做。
“他们会说我许三观是个笨蛋,是个傻子,是个二百五,是他妈的老乌龟。他们会说我许三观乌龟越做越甜了,越做越香了……”
你也许说,一个快要饿死的人还有什么尊严呢?不,人越穷啊,越要面子,面子就像那半拉稀粥,吊着命呢!失掉了面子,就再也抬不起头,拿今天的话说,就是社会性死亡。许三观要挣面子,这也是他一生追求的平等:他追求的平等就是和他的邻居一样,和他所认识的那些人一样。当他的生活极其糟糕时,因为别人的生活同样糟糕,他也会心满意足。他不在乎生活的好坏,但是不能容忍别人和他不一样。
韩文版的自序中,余华写到:
“《许三观卖血记》是一本关于平等的书,遗憾的是许三观一生追求平等,到头来却发现:就是长在自己身上的眉毛和屌毛都不平等。所以他牢骚满腹地说,‘屌毛出得比眉毛晚,长得倒比眉毛长’。”
许三观追求的平等就是许玉兰给他戴了绿帽子,他就光躺在藤塌里啥活不干;许三观追求的平等就是何小勇下的种闯了祸,就该由何小勇赔钱。这同样是朴素的生存哲学,许三观用近乎可笑的方式在街坊邻居前维护了尊严,用阿Q的精神胜利法赢得了平等的胜利。
但苦难是实打实的,精神胜利法如何战胜不争气的胃?苦难降临到福贵头上,降临到许三观头上,降临到所有人头上,所幸的是,许三观还可以去卖血...
为娶媳妇,许三观去卖血,为赔给方铁匠钱,许三观去卖血,为让家里吃上一顿好饭菜,许三观去卖血。曾经一起卖血的阿方身体败了,根龙也死了,为给儿子看病,许三观还要去卖血。
血是希望,是渡过苦难的最后力量。四十年来,每次家里遇上灾祸时,许三观都是靠卖血度过去。当他想真正为自己卖一次血,吃上一盘炒猪肝,喝上二两黄酒时,他的血没人要了,许三观哭了:
“我老了,我的血没人要了,只有油漆匠会要。”
儿子说:“爹,你在说些什么?”
许三观继续说自己的话:“以后家里要是再遇上灾祸,我怎么办啊?”
苦难对于人的破坏力是:叫人心中再也提不起希望,让人抛弃了对一切美好的幻想。如《活着》中说,“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许三观卖血透支生命仅是为了延续生命,活着是惯性,是麻木,是最原始的生存意义。
整部作品带给我的感受是担心和揪心。我担心一乐下井会死,上房会死,得病会死,我揪心许三观大冬天喝了八碗带冰碴儿的河水,我揪心寒风直往他衣服里钻,我揪心他没了力气,也渐渐没了热气,剩下的只有命了。
就算是这样,他也必须活着,为了一家子,他必须吊着命,经受苦难,煎熬,像“煎鱼一样翻来覆去地煎,像熬药一样咕嘟咕嘟地熬”。
据余华说,《许三观卖血记》的创作是缘于一个老人在大街上流泪的事件:“大概在九十年代,我和陈虹在王府井的大街上,依然看到一个上了年纪的男人泪流满面地从对面走了过来。我们当时惊呆了,王府井是什么地方?那么一个热闹的场所,突然有一个人旁若无人、泪流满面地走来。我说起这些事时,陈虹突然提醒我,王府井哭泣的那位老人会不会是卖血卖不出去了,他一辈子卖血为生,如果不能卖了,那可怎么办?我想,对,这小说有了”。
余华用冷静的笔触写下了许三观的故事,格非说,“文学需要碰触危险的边界”,而在这一点上,余华是讨巧的。在作品中,余华是冷静的陈述者,用一种“逆来顺受”的宿命观念向我们展示了生存的真实与残酷,对于反思和批判则甩手给了读者。而这种近乎白描的笔法更衬出夹缝中生存的悲凉,人命啊,越是轻描淡写,越是叫人悲伤。
《许三观卖血记》是部悲喜剧,相比《活着》,许三观的结局已经可以算得上是作者的大发慈悲了。除去悲,这部作品又是诙谐的,在诸多片段中充满了黑色幽默的戏剧性,当然,这些只能交由读者到原作中去品味了。
“你先是把力气卖掉,又把热气也卖掉,剩下的只有命了,你要是再卖血,你就是卖命了。”
我们先把力气卖掉,又把时间卖掉,再把尊严卖掉。五十步悲百步,每个时代有每个时代的不幸,富不过三代,苦难倒能一辈接一辈地传承下去。我想,我们还是不要互相怜悯了,各自安好,好好活着吧!
“这苦日子什么时候才能完?小崽子苦得都忘记什么是甜,吃了甜的都想不起来这就是糖。”
好日子没有尽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