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之杂谈一二
(未看、未深入之前的表面初感。每一种选择、行为都隐藏着一种对比。没有对比就没有碰撞,没有火花,也就无所谓进步)
关于美,我不能作出十分规整的定义,这也不是我的根本目的。
1.美,意味着瞬间的征服感。一刹那的惊美印象,仿佛电光火石间的勾魂摄魄(除此,还有那种和缓的流动——事后回忆性的被证明的美);
抽象的认识。我们所看到的并不是物质的具体存在。譬如桌上的一只苹果,我们以其为美即是视之为一种静物展示的姿态;
纯粹的愉悦。意志的不参与或让位于直感;
留存的恒久性。具体的实物消失、离我们而去,它所形成的形态却永久地留在了我们心里。
(美还意味着一种永不满足的激情和理想而所追寻的对象虽看似各不相关实际又有着内在的统一性。)
2.优美是阴性的柔美宁静,壮美是阳性的刚强喧腾。优美如微风吹过的涟漪、蜻蜓点水,是主体的静态;壮美是山雨欲来的雷霆万钧之势,是静中蕴动。优美是光线的相对明亮,是风景写意;壮美是光线的绝对深沉,是大漠荒凉。优美是日常生活的和缓诗意,是溪流小径的流动曲线,是轻喜剧,是和谐的;壮美是史诗性文艺的可歌可泣,是悲剧,是严肃的。
3.色彩上的审美往往和视觉相关,有时还要求一种透视感即第三只眼。对于黑白两色,一个人既可以在缤纷的色彩中看出黑白对化的极致,也能在单一的黑白中看出无限丰富的色彩。而一个人的色彩的审美需求最好不要绝对同于实际生活中的日常需求,否则效果可能不会很理想。这可能是一个适合与否的问题,主体意志得居于客观实在之后。如果说日常搭配体现着一个人的审美层次和效果,那色彩艺术则是一个人审美的生命理想和灵魂必须。
4.服装上的美,我最推崇古希腊长袍的自然和极简。它们代表了一种生命和自然的高度和谐。
(堂皇一梦之后,所剩无己;更兼词不达意有不能自主、不能明晰的绝对之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