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丹麦的学校允许体罚学生吗?”
这是一个很中国式的提问。但授课的安娜教授不假思索地回答:“不允许。”
在丹麦打孩子是违法的,包括家长。这一点大家都知道,无论是老师还是学生,所有人都知道是违法的。
丹麦也有校外培训机构,比如音乐、美术、表演等,家长们只需要交很少的钱,就可以学习。政府都兴趣培训机构都是有补贴的。
很重要的一点,上不上辅导机构,是孩子们自己的意愿,而非家长的意愿。
一个家庭也是一个团队。既然是团队,就有团队的目标,以及合作规则,否则家庭运转就会出问题。这个规则是由父母来定的,不可能由孩子来定。
幼儿园看似宽容,也是有规则的。规则意识很强,从小培养孩子们守规则,懂得尊重别人,还要为别人着想,因为每个人都是很重要的。
对于青春期的孩子,安娜教授说,大人要退一步,站在孩子的立场想想。接纳孩子的情绪化和偏激,给他们空间,尊重他们。
丹麦没有“早恋”一词。儿童在小学时期就学习了性知识,谈对象很常见。但是要引导孩子对自己的身体负责,保护好自己的身体。人对别人的感受和感情是很自然的,丹麦从不认为对谁有感情了,就是问题。所以,“早恋”不是问题,是一种人生的自然体验。
“早恋”一词,是谁最先提出来的?肯定不是儿童自己。提出这样一个词语,是否真正的尊重儿童和青春期孩子的发展特点?青春期的异性会相互吸引,是由人类身心发展规律决定的,应该尊重这种规律。不能压制甚至消灭。
丹麦的学校充分地体现了对儿童的尊重,怪不得安娜教授会说,对丹麦的印象——每一个人都是“大写的人”。哪怕是犯人,也是尊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