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说就告诉你应该做一个正直的人,究竟在什么情况下叫做正直的人,正直的人要以心来判断,还是以行为来判断等等,它是有一定自己的解读的空间的。但是这个就是道德发挥意义的一种,它不能跟法律完全等同,这是第二个前提。
第三个,做不到。我并不觉得我们刚才说的很多的行为它其实是做不到的,你比如说在最开始抢卫生纸、抢大米、抢免洗消毒液、洗手液的时候,你不要买自己不需要的那些量,还是把它留给后面的人,我觉得这也是做得到的。
又或者是我们给小学生做的那种实验,大家每个人用一根线拉瓶子里的球,然后老师就告诉大家,如果大家都同时拉线,那个球就会堵在瓶口,一个球都出不来,但如果大家可以按照秩序轮流拉那个线,所有的球就都能从瓶子里出来。从非常小的时候就在教育我们在这种公共灾难事件发生的时候,应该有怎样的秩序,这些东西你说做不到吗?
如果只按人类最本能最野性的那种标准去判断,它或许是比较难做到的。但是我们人类文明有智慧,就是体现在我们设计了一些秩序,让我们非常深入人心的知道,如果我们守秩序,这个是最大化的,可以保护每个人的。
这就来到了第四个点,你说的利己这个问题。我在立论的时候就说了,我觉得对人有这种在灾难中不要自私的这种行为,在广义上来讲也是利己的。因为一个东西它如果可以最大化的保障公共利益,在长期来讲他也是最好的保护一个个体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