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章 英国经验主义
经验主义主张经验是一切知识的来源。经验就是指人的感觉。
洛克是英国经验主义的奠基人,贝克莱进一步发展,休谟使其达到顶峰。各位哲学家的思想学说都有继承和发展的部分,发展的脉络是:白板说(洛克)→存在即被感知(贝克莱)→不可知论(休谟)
洛克将心灵设想成为一张白纸,从经验中获得的观念落在这张纸上,从而会形成知识。同时,他也对于我们心中的观念来源的对象做了解释——我们所感觉到的对象有两种性质,第一性是对象的体积,形状,运动等不依托于我们感觉器官而存在的性质,第二性则是颜色,气味等需要我们的感觉器官来产生观念的性质。那么在两种性质之下的,就是“实体”。我们所感受到的对象,一部分是自身固有的,一部分依赖于我们的心灵。
贝克莱提出了存在即被感知,这句话将外界事物的存在与我们心灵所感受到的事物划上了等号,我们内心感受到的就是外界真正的存在,或者说外部事物就是我们观念的集合体,不再有洛克所说的对象固有的第一性。
休谟将经验主义发挥到了极致,他认为心灵“实际上却被限制在非常狭窄的界限之内”。心灵包含了两种形式,一是印象(感觉或者情感),二是观念。什么是观念呢?观念是印象的摹本,是我们对于印象思考过的结果。有一个观念,必须有一个印象。就是说,我们的观念不能超出经验。
那么对于因果性问题,像证明上帝存在之类的推导,找不到一个对应的印象,这个推导就没有根据。休谟认为因果性问题其实就是两种,第一种是我们将前后发生,或者紧紧相挨的事物当成了原因和结果,是我们的联想和归纳。第二种就是几何学,即使脱离了我们的心灵,自身也具有自洽的逻辑性。
看到此观点时,我大为震惊。因为我们似乎没有绝对理由说明a一定会引起b。我们也许无法触及到真理,类似三体中的火鸡理论,农场主每天都给火鸡在一个时间投喂,火鸡作为观测者,他发现了每天都会在一个时间出现食物,并将其作为规律。但在圣诞节那天,食物并没有出现,而是农场主将火鸡搬上了餐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