似是故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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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了班,我骑上电动车,把速度拉到最大,风驰电掣地行驶在马路上。我喜欢这样的感觉,脸和头发被一股股力道撩拨着,敞开的衣襟被擦肩而过的风拉扯着……如果加上双脚有节奏地踩踏我会更喜欢,当然,那是在夜色中,在无人的马路上骑单车时的情景。那时候,那颗躁动不安的心,会随着我在风中驰骋,重新归于宁静。

离单位有二十公里的路程,上下班我只能骑电动车。电动车穿梭于下班喧闹的车流中,很快来到了拐弯处。我打算像往日一样,从几个桩的缝隙中丝滑穿过,右拐。可这次这些桩中的某一个起了坏心眼,给我使了绊子。车后轮被绊住失控,把我狠狠地摔了出去。周围霎时掀起一片不同的喧哗之声——刺耳的刹车声,人群的惊呼声……我脸朝地面趴着,觉得尴尬极了,恨自己为什么不是土行孙,为什么不会遁地之术。顾不得身上的疼痛,我双手撑地,试图生龙活虎地跳起,昭告人们我没事,小小地摔了一跤对于年轻力壮的我根本不是事。可结果却没能如我所愿,肋骨处的疼痛却不管我尴尬与否,将我丢脸地留在了原地。

凌恒,真是你啊?一双着运动鞋的小脚来到跟前,一只白皙的小手伸向眼前,一道轻柔的嗓音在头顶响起。

不会吧,怎么能是安歌?我闭起眼倒抽一口气,此时我最不想见到的人就是她。如果说周围人的围观让我有十分的尴尬,安歌看见我摔倒的狼狈相让我有十二分的尴尬。倒抽的那一口气使我的肋骨更觉疼痛,此时我的表情该是扭曲的。

大叔,能不能帮忙把他抱进我车里?安歌向人求助。我睁眼望去,一个中年男人正从电动车上下来,很壮实,看来安歌很清楚向什么人求助,一米八、七十五公斤体格的我不是什么人都能抱得动。那个中年男人走向我,在安歌的帮助下将我翻转身,然后用力抱起我,安歌快速跑向停在一边的汽车,打开车门,招呼大叔小心地把我放在后座上。安歌向大叔道了谢,关上后门,跑到前门上车,发动车子,果断道,你的电动车过后来拿,现在我们去市人医。

不是跟我商量的口吻,而是决定。这里离市人医最近,她这是想让我以最快的速度接受治疗。汽车迎着夕阳前行,霞光斜射,安歌脸庞上的绒毛闪着金光。


那一天,我去单位报到,跟随主任去办公室,向大家作了自我介绍,然后找到自己的位置坐下。刚坐下,旁边一张椅子就滑倒我跟前,椅子上的主人道,嗨,我是安歌,咱俩同岁。

含笑的双眸,微翘的唇角,轻柔的声音,如瀑的长发,一时让我恍然如梦。怎地有一股熟悉的味道?是不是曾经在哪里见过?会是高中同学吗?高中三年我过得浑浑噩噩,每天如在梦中,对那时的同学尤其是女生几乎没有印象。应该不是,如果是同学,她该认识我。

我微笑点头。安歌继续道,我比你早两年入职,有不懂的地方尽管问我。

早两年入职,她该是研究生毕业吧?可我只是一个三本毕业生,在社会上晃荡了好几年,到如今才算是正式入职一家正经的单位。而且,对于这份工作能不能坚持下去,我对自己并无信心。毕业后我做过两三份工作,都是做不了多久就觉得周遭的环境让我无法喘气,我只能逃避,否则,我又会破碎。

经过一周的入职培训,我被分配到安歌所在的小组,去走访调查小秦淮河,这是古城保护工作中的一个小组。安歌带着我,一路向打扫卫生的清洁工、亭子里下棋的大爷、河边散步的老人打听,问他们周边的历史掌故,周围环境存在的问题……她笑吟吟地招呼,得体地询问,仔细地记录……经过大东门桥时,安歌说《浮生六记》中记载沈复落魄之日曾携妻子芸娘在桥畔卖画为生,小秦淮文脉绵延,见证过广陵明清时的繁华,也目睹过它后来的衰弱。

其实我是喜欢历史的,只是对自己所在城市的历史不甚了解,我得赶紧补课,晚上下班回家我就去书店买了地方史和《浮生六记》。看了一段时间我才知道,广陵原来历史这么悠久,文化底蕴如此深厚,沈复和芸娘的爱情是那样让人羡慕。

也许是刚入职工作上还没有压力,也许是安歌给了我阳光般的感受,我竟对每天的上班有了些许期待。

情人节那天,我们单位要跟外单位搞一场联谊,网上报名。安歌问我名报了没?我说我不想去。联谊其实就是变相的相亲,我没兴趣,更何况我也不太方便,现在的我有了见面的对象。

不久前,家里长辈给我介绍了一女孩。我已二十七岁,在他们眼中已是大龄,如果一切正常,我早该结婚生子。我说,我不想结婚。母亲说,你现在很正常,又有稳定的工作,如果找到一个相爱的人跟你共度一生,你会觉得非常幸福,爸妈不能陪你一辈子。母亲期待的眼神深深印在我心上。我知道母亲这些年过得很苦,背地里不知道流了多少泪,我不能再伤母亲的心。我同意了。

跟那女孩见过两面,见面时除了吃饭几乎没有交流。我跟父母说不想见了,父母劝我,女孩害羞,男孩该主动,多见几面就有话了。主动点?可是我哪有主动的底气?

安歌再三追问我为何不去,我只得告诉她实情。安歌哈哈大笑,道,凌恒,你是三贞九烈的女子,还是怕有女孩看上你?放心,我会全程保护你,你只把它当作是一次娱乐身心的活动即可。

安歌的说辞打动了我,我已记不起哪年参加过集体活动,高中时上学三天打鱼两天晒网,大学时除了考试才会离开宿舍。我一直封闭自己,相信参加这个活动应该有趣,因为跟着安歌。

坐着安歌的车来到现场,发现粉色拱门顶上书八个大字——遇见有你,今生相伴,这是妥妥的相亲活动啊。我脚步止住,想要打道回府,停好车的安歌从后面一把推我,道,来都来了,你还想跑?

对,我不能扫了安歌的兴,硬着头皮和安歌走了进去。我们没有参与所有活动,只挑了一些环节。即使这样,看别人参加活动时出的洋相,我跟安歌随着人群一起开怀大笑,看两个陌生男女成功牵手我们热情地为他们鼓掌欢呼。

活动结束后我心情很爽,满脸含笑和安歌走出会场。车子开上正道,安歌说,今天你该好好感谢我,我为你挡去了好几拨暗送的秋波。知道安歌是在戏弄我,我也不禁开起了玩笑,道,会场有没有令你心仪的男生?安歌在红灯前踩了刹车,停下来叹息道,我找寻了全场,发现没有一个男生比得上凌恒,可凌恒已名花有主……我的心砰砰直跳,一时说不出话来。安歌侧脸扫了一眼我愣愣的样子,吃吃偷笑,继而大笑,我这才明白安歌依然是在戏弄我。绿灯亮起,安歌松下手刹,眼光集中于前方,继续往前开去。

晚上,我收到了那个女孩发来不再见面的短信。我盯着手机反省,是情人节没有跟她见面的问题吗?可我约她了她说有事……也好,就这样吧,我这样的人本不该对恋爱和婚姻有什么痴心妄想。

夜里,我又陷入梦魇。烟锁云封的桥上,白衣女子回头对我哭道,恒哥哥,既然我们今生无缘,那就来生再相见!说完,她纵身一跃。我惊恐地奔过去,只赶得上抓住她的裙纱。眼睁睁地看她坠入白雾蒙蒙的江中,手中空留一角撕碎的薄纱,我心神俱裂,哭喊,不,不,不要……随即,我也纵身一跃……

恒恒,醒醒,醒醒……不知过了多久,我被摇醒。睁开眼,台灯下母亲紧张地盯着我,道,又做恶梦啦。我从床头柜上抽了几张纸巾擦了一把脸,道,没事了,妈,你去睡吧。看着母亲一步三回头走出我房间,我的心很痛,她已是多少年没有好好睡过一觉。

这个场景从高中始就时不时出现在我的梦里,那个白衣女子,喊我恒哥哥的女孩,尽管回了头,可却被白雾遮住,无论我如何努力,却总看不清她的面容。

被这个梦反复纠缠,父母曾请来道士,道士施法术为我驱妖降魔。不知是不是法术的效果,有一阶段我竟能一夜无梦到天明。可没过多久,梦魇又一次找上我。父母说还得上正规医院治疗,于是领我去看了心理医生,吃药。效果却不好,梦魇不仅在夜里找上我,甚至出现在白天。我分不清白天和黑夜,分不清梦幻和现实……胸中常出现一团烈火,似要把我吞噬。我恐惧,我大叫,我砸东西,想要挣脱,在冰天雪地里搬起一桶冷水,从头浇到脚。我一次次地被送进医院,一次次地被电击、住院、吃药……


安歌将我送进医院,拍了片子,发现两根肋骨骨折,好在不算严重,医生建议我休息两周。在我休息的时候,安歌约了同事来我家看我。母亲把沏好的茶和水果摆上桌,去了厨房。安歌笑问,你女朋友来过没?我笑答,我哪有女朋友,那个见过两面的早已不见,人家看不上我。她们走后,母亲神秘兮兮地说,这姑娘是不是有点喜欢你?我连忙打住母亲不切实际的念头,道,安歌跟我一个组,我们只是同事。母亲道,我怎么觉得这姑娘对你不只是同事那么简单。

我跟领导提出现在的身体状况不适合外勤,领导就让已替我一阶段的同事跟安歌继续。午饭时安歌回了单位,兴奋地跑到我跟前,邀我一起去食堂吃饭。我有点讶异,我跟安歌外勤时,通常在外面解决午饭,今天她怎么回单位吃饭?我说,我已吃过。安歌很失望,自己去了食堂。等办公室没人,我把躺椅打开,肋骨还没有完全恢复,我得抓紧时间休息。躺下,盖上薄毯,带上眼罩。期间,安歌吃完午饭回办公室的所有动静我听得清清楚楚,我听见她放下躺椅,躺椅被她折腾得咯吱作响,我听见她起身收起躺椅,走出办公室……过了许久。我摘掉眼罩,安歌桌上已没有那只白色的包包,她该是继续外勤了。

接下来的几天,安歌偶尔不出外勤,她像往日一样,滑倒我跟前,满脸洋溢着笑想要跟我悄悄聊上几句。我耳里的耳机,啪啪敲击的键盘,阻止了安歌。她脸上的笑容便渐渐收了去,吐一口气悄悄地回了自己的位置。慢慢地,安歌对我少了几分主动,除了工作上的交接,见面鲜少打招呼。

我又开始了夜骑。大学毕业后,我渐渐摸到了些规律,心绪紊乱时我得想方设法去化解,夜骑就是一个很好的方法。孤身在夜色中骑上两小时,浑身冒汗,大汗淋漓,回去洗个热水澡,就能不受困扰地睡个好觉。

我沿着隐秀路一直向前,这条路边的人行道很宽,可以跑古代三匹马拉的马车。可是说来也怪,这么宽的路上居然少有行人。不过,这正合我意。今晚的天气不是太好,路灯氤氲,树影幢幢,偶见一两个夜跑者,从夜跑者的身旁飞过,我目不斜视。我与他们无关,我只是匆匆过客。当然,他们也与我无关,他们也只是我生命中的匆匆过客。是的,我来到世间,注定只是一个过客。

前面又见一个夜跑者,看背影是个年轻女子,这么晚在外跑步,真够胆大。当车滑过她身边时,我似乎嗅到了一股熟悉的味道,若有若无的薰衣草香味。我一个急刹车,扭头看去,果然,是安歌。

安歌见我停下车,只愣了一下,并不打算停下跟我来个意外相逢,镇定自若从我车旁跑过。待安歌跑出一段距离,我重新踩动脚踏,不紧不慢地跟在她身后。跟了十几分钟,安歌猛然止住脚步,掉转头来,我也脚踩地面停下车子。昏暗的路灯,十几米的距离,我看不清她的脸,看身姿我明白她很生气。我挤出笑容,小心道,我怕你不安全。安歌道,哦,当护花使者啊。不过,你这样让我很费解,我在你眼中是鲜花吗?安歌等了一会儿没等来我的回答,一跺脚继续往前跑去。

前方隐秀路甩了一个弯,东西向倏地变成了南北向,往北一段距离后,周边的小区多了起来,路上也渐渐有了人气。我不再跟随安歌,骑上另一条道路,通往湖边。

此次夜骑没有带来想象中的效果。尽管筋疲力竭,可我依然难以入眠。我索性从床上爬起,打开游戏,上网厮杀,戴上耳机,调大音量跟着音乐节奏狂舞……后来,我看到了床头的《浮生六记》,伸手拿起,仰面躺下,随手翻开书页,一段文字映入眼帘:

余曰:“恐卿鬓斑之日,步履已艰。”芸曰:“今世不能,期以来世。”余曰:“来世卿当作男,我为女子相从。”芸曰:“必得不昧今生,方觉有情趣。”

真有来世?如果有那前世是不是也有芸娘一样的女子爱我伴我?我的脑子里突然闪现出梦中的白衣女子,那会不会根本就不是梦境,而是前世的记忆?

嗤——

我冷笑一声自嘲:你还真是会做梦,即使真的有前世,就你这样的破烂人生谁会爱上你?我合上书放于床头,熄灯,我的意识和房间一起陷入黑暗。凌晨四点多,我又一次被母亲唤醒,后背湿漉漉。我说,妈,你能不能不要管我?母亲说,没事,妈年纪大了,睡不了多少觉。跟母亲的对话很平静,但这是经过多少次暴风雨后才达到的平静。我知道,母亲不可能不管我,她不可能放任我自生自灭。

早上,我在母亲佯作镇定的目光中出门去上班。明天周末,公司要在东大门桥下搞一场活动,宣讲小秦淮河保护事宜,我跟两名同事下午去布置现场。结束后离下班还有一段时间,想到这几天上班效率太低,手头还有不少事情没有完成,得回公司。不想循着马路骑回去,我推车到达河边,沿着河堤往前骑。堤上的路一段平坦一段坑洼,一段直溜一段弯绕,皆因河边三三两两分布着一些人家。这些河边的房屋,按照小秦淮河保护计划,大抵要搬走,到了那时候,河堤两侧将会种上整齐的树,道路也会被拉直变得平坦。

前方传来尖锐的吵架声,小屋遮住,看不见具体情形。不过,我不想看,我烦透了吵架。我是伴随吵架声长大的,母亲和奶奶水火不容,五天一大吵,三天一小吵;爷爷脾气暴躁,一言不合就摔碗摔筷子;父亲唯唯诺诺,像个受气的老鼠在风箱两头跑来跑去……直到母亲带着我和父亲坚决离开那个家,我的耳根才算清净。

扑通——我听见一声巨响,似是落水声。紧接着,一道惊呼声传来,安歌——

我扔下胯下的电动车,向着河边狂奔,奔到河边推开观望的人群。凌恒,快,快救安歌,我不会游水。身边是跟安歌一起外勤的同事,见我来,他指着河里正在挣扎的人儿焦急喊道。我扒去外套踢去鞋子纵身跃入水中,顾不得冰凉的河水刺得我汗毛倒立,拼命向安歌游去。到了近前,我牵起安歌扑腾的手,把她的手搭上我的肩,安慰道,没事了,没事了,安歌。安歌的头靠在我的肩上大口呼吸,我揽着她的腰踩着水向河边游去……

上了岸我们冷得瑟瑟发抖。安歌抱着我放声大哭,凌恒,我以为我死定了,我以为我以后再也见不到你……一件外套悄悄披上安歌身子,是我的衣服。我抬眼望去,是那个同事。同事身边一个满脸愧疚的老头,陪着笑脸道,对不住啊,姑娘,都怪我家老婆子发疯……亏了这个小伙子,幸亏没出大事……同事瞪圆眼睛呵斥道,这跟杀人有什么区别?我完全可以去报警,把你们抓起来。原来,河边的一对老夫妻听说可能会拆迁,心存不满,便把怒气发泄在了安歌身上,推搡间安歌落了水。

我让同事先走,带着安歌去了附近的宾馆。我对着一脸惊讶的前台姑娘道,给我们开两个房间。安歌按住我的手道,一个,一个房间就行。姑娘咧嘴笑了,笑容暧昧。我感觉脸发热,偷瞄安歌,安歌一脸坦然,湿漉漉的长发贴在后背,跟我黑色的外套融在了一起。

我们在楼下服务社买了内衣上楼进入房间,安歌接连打了好几个喷嚏。我让她先去洗澡。待安歌进入浴室,我迅速换上睡袍,叫来客房服务,将我俩的衣服拿去干洗。半小时后,我听见浴室门打开的声音。我心跳如雷,赶紧调整身姿,背对着浴室方向。安歌在我的背后轻声道,我好了,你去洗。我低头转身大步进浴室关门,浴室里热气氤氲,香气缱绻。我该洗个热水澡,可我现在浑身热得像要爆炸。我得用凉水给自己降降温。当凉水随着花洒密密匝匝地浇上我的头,顺势流经我的脸、脖子、手臂、前胸后背,灼热的皮肤才一点点地变凉,咚咚跳的心才一点点地平稳。我洗好头发冲好身体,穿上睡袍,拿起吹风机对着镜子准备吹干头发。镜面被水蒸气完全遮住,我擦干镜面,打开吹风机,呼呼的热风吹着我的头发。我盯着镜中自己的双眼,眼前出现了一只白皙的手,摊开的掌心一颗红痣,是的,是安歌的手。安歌落水时挥动手臂,掌心的红痣鲜明地落入我的眼中。可这只手那么熟,与我梦中的情形一模一样,那个叫我恒哥哥的白衣女子,总看不清她的脸,可是她的手我却很清楚,右手掌心一颗鲜艳的红痣……

“今世不能,期以来世。”芸娘说的那几个字似又呈现于我的眼前,我呆住了,怔怔地看着镜中的自己,安歌和我,是梦中女子和我的前世吗?

荒唐,太荒唐!我用力摇头,把风力调到最大,对着已经干了的头发一通猛吹,似乎这样就可以把我脑中的怪念头吹走。我在浴室里踟蹰,希望服务员快点拿来衣服,快点离开宾馆。

服务员似乎听见了我的心声,门铃响起。听见安心跟服务员说话,然后她喊我,凌恒,衣服好了。我走出浴室,安歌提袋子站在床边。宽大的浴袍将小巧的安歌从脖子到脚踝裹了个严严实实,重又蓬松的一头长发在灯光下乌黑发亮披散在肩头后背,卸妆后的安歌脸色犹如婴孩,发着瓷器的光泽,漆黑如墨的眼眸定定地看着我。

我一阵恍惚,感觉又要进入梦境,于是两手攥紧互掐,警醒自己保持清醒。我说,你去浴室,我在外面,换好衣服我们出去吧。

衣服换好,我向门口走去,安歌却一个箭步冲到门口堵住。她道,我有话要说。我定住脚步立在原地。

青山烟雨客,似是故人来。安歌大胆地盯着我的眼睛念了一句诗,继续道,凌恒,你知道吗,我似乎上辈子爱过你,要不然为什么我对你一见钟情?

我咚咚咚退后几步,按着自己狂跳的心,一屁股坐在床沿。我嗫嚅道,安歌,不值得,我不值得被你如此厚待。

安歌走到我跟前拿起我遮住眼睛的手,低头把唇印上我的眼睛,柔软的、滚烫的触觉瞬间沸腾了我的血液。我起身一把将安歌按进怀中,低头急切地寻找安歌的唇,此刻我是如此想亲吻,安歌的唇一定如那醉人的美酒,就让我醉死其中好了。阿嚏——安歌突然打了个喷嚏,她咯咯咯地笑了起来。突如其来的喷嚏和笑声让我如梦方醒,我起身跑了出去。

回到家我让母亲给我煮了姜茶,早早地躺上床。今晚的我没有那种躁动不安,只想躺在床上静静回味发生的一切:掌心的红痣,柔软的嘴唇,瀑布一般的长发……

手机亮了,是安歌的短信:你明明喜欢我,为什么不接受我?我放下手机, 过了半天重又拿起,输入:安歌,我会开车可是却不能开,你知道为什么?安歌道,为什么?我道,因为我有心理疾病,双相情感障碍症,被禁止开车。对方显示正在输入,可半天却没发来一个字。我垂下手,任由暗了屏幕的手机滑落。可这时屏幕又亮了起来。安歌道,现代人有心理疾病的多得去了,这算什么。你不能开车,以后我开车载你一辈子。

我被安歌的话震惊了,心里一股热流往上涌,涌进眼里,变成热泪。泪水模糊了我的双眼,我无声地哭泣。我的心门仿佛被打开,我鼓足勇气,一口气,把我得病的历程,梦魇的状态一股脑地告诉安歌。安歌沉默了一会儿,发来几个简单的字:不昧今生,方觉有趣。

放下手机,我没有任何困难就入了梦乡。睡前,我跟安歌做了决定,普哈丁墓园有芸娘雕塑,明天我们去拜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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