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约”和“要约邀请”是学习合同编里的一对重要概念。有时考试甚至直接放一道题目让你判断这是“要约”还是“要约邀请”。
为什么会有“要约”和“要约邀请”?合同是一种一个巴掌拍不响的事情。哪怕是口头合同,总要你请我愿才能成。所以就有可能是你来我往地提条件。
如果我提出的要素很明确,对方只要说一句“好咧”就可以达成交易。那我说的就是“要约”
如果我提出的要素不太明确,对方需要进一步明确一些内容,由我确定对方补充的内容的,那我第一次提出的就是要约邀请。通常来说,广告就是属于“要约邀请”。
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民法典》第472条
通常来说,广告都是以要约邀请为主。但部分广告的内容,除了面向人群是不特定主体以外,其他内容都是肯定的。只要看到广告的人找到发布广告的人,说一声“我要”,就可以成交的,那这个广告就不是“要约邀请”,而构成“要约”。
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拍卖广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金羡慕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均为要约邀请。
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
——《民法典》第473条
而承诺只能是对“要约”的确认。如果推翻之前要约里的条件,提出了一个新的条件,那旧的要约就会失效,出现了一个新的要约。
来举个例子好了。
张三去网购,李四在店铺里写着:今天a款电脑3000元一台(1)。张三找到李四,说:我买100台A款电脑,李四同意了(2)。王五找到李四,说:便宜点呗,我买1000台,算我2500元一台(3);李四说:不行,那我要亏本了,大家都互让一步,2800一台怎么样(4)。王五说:可以,成交。(5)
(1)李四的店铺广告没有说明由谁购买,也没确定购买数量,因此属于要约邀请。
(2)张三向李四明确了数量,电脑品种等,并暗藏了按李四广告上的价格进行购买电脑。李四只要点头说“我愿意卖”就可以做出承诺,达成交易,因此张三提出的,属于要约。
(3)王五提出的也是一个要约,原因和张三是一样的。只是王五不承认广告的单价,而是自己提出了一个新的单价。
(4)李四回应王五的,是一个新的要约。李四虽然承认了交易物品和数量,但否认了王五提出的价格,提出了一个新的价格,使要素发生了变化。因此是一个新要约。王五之前说的“2500元1台电脑,买1000台”的要约失效。
(5)王五说“可以,成交”是对李四提出的新要约“2800元一台电脑,卖个王五1000台”做出承诺。在王五承诺够,合同就达成了。王五有付钱给李四的义务,找李四要1000台电脑的权利。而李四有了向王五交1000台电脑的义务,也有了要货款的权利。
要约什么时候生效?
如果是口头做出的要约,自对方理解口头内容时生效。
如果是书面做出的,可以理解为装有要约的快递到你家了就生效了。而要约一旦生效,就不能随意撤销和变更。你只能等着对方承诺,或者拒绝,提出一个新要约。
但人么,有时会后悔,想把要将已经发出的要约撤回以后怎么办。只要在要约生效时撤回就可以了。比如如果是书面要约的,你已经把要约的快递寄出了,要么你追上快递,把东西收回来,当做什么事情都没发生过,反正对方也不知道你搞了这也一出。如果是口头,对方刚好风太大没听清,你又恰好反悔了,那就仿佛没说过,撤回吧。
但一旦要约生效,也就是说口头的要约,你要在对方没说“好的”之前跟他说“我说错了,刚才不算数”。如果是书面的要约,你要在对方收到之前,再发出一封撤销要约的邮件。让撤销要约邮件和要约邮件同时到达对方地址。撤销以后双方都仿佛什么事都没发生过。
但法律也规定了,不能撤销要约的情形:
1.要约人以确定的承诺期限或者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2.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能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合理的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