笛卡尔(1596~1650)被誉为近代哲学之父,他幼时接受传统哲学的训练,对经院哲学印象不佳。
他是法国贵族子弟,曾学习逻辑、哲学、数学、法律,对数学的清晰性与明晰性十分清楚,他把数学方法应用于哲学中,创造一套新的哲学。
他潜心思考与著述,出版了《指导哲学之原则》、《第一哲学沉思集》、《谈方法》、《哲学原理》等书,由于异于传统观念而受到学术界注意。
笛卡尔的哲学源自一个大胆的构想。他说:“每一个人在一生之中,至少要有一次,要去怀疑所有能怀疑之物。”
笛卡尔认为一切知识都应该整合为一个系统,因此需要一套普遍的方法。
所谓知识可以将之比喻为一棵树:树根是形而上学,即是哲学;树干是物理学,即对自然界的研究;树枝是实验科学,主要有三个分支:医学、机械学、伦理学。
那么方法上有什么问题呢?人都有理智,只要方法正确,就可以找到真理,数学即是典范。
他不再遵循宗教的启示,而藉由理智重新确立知识的基础,并因此打开了近代哲学的新局面。
所谓方法,是指一组规则,亦即正确使用理智的自然能力及其运作规则。
理智的运作方式有两种:一是直观,就是理智直接获得单纯观点,有如知性的看见,清晰而明白,二是演绎,就是从单纯观念出发,展开必然的推论。
至于方法的具体规则,笛卡尔列出以下四点:
一,自明律:“绝不承认任何事物为真,除非我明明白白知道它为真。”比如:一个物体有形状、广延(长、宽、高)、运动;一个心灵(精神体)有思想、意志、怀疑的能力,这二者共有的是:存在、统一、持续。
二,分析律:“将我所要检查的每一难题,尽可能分解成许多细小部分,使我能顺利解决这些难题。”如: 复杂的知识可以简化为最初的命题。笛卡尔说:我思故我在。
三,综合律:“依照次序引导我的思想,有最简单、最容易认识的对象开始,一步步上升,如登台阶,直到最复杂的知识。”
四,枚举律:“处处做周全的核算与普遍的检查,直到足以保证没有遗漏任何一例为止。”
怀疑是人的思考能力之一,笛卡尔以怀疑为方法,在没有验证之前不认可任何真理。
笛卡尔认为获得幸福的规则有三种:
1.尽一切能力去“知道”在人生中该做的与不该做的事;
2.坚定实践理性的指示,不受情欲所左右;
3.不去追求自己能力范围之外的事物。
他的这些想法平实而可行,颇有斯多亚学派的色彩。
笛卡尔另辟蹊径的思考模式与基础观点,对西方哲学界的影响犹如翻开历史新的一页,引发了一个百家争鸣的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