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泰兴市财政局
编者按:多年来,我国明确提出要逐步建立“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预算绩效管理体制。2018年9月发布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更是将预算绩效管理上升到国家治理方式的新高度。但在实际工作中,财政部门如何操作,各地又各有手段,江苏省泰兴市在工作中做出了新的尝试,值得参考。
近年来,泰兴市财政局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坚持破立并举、创新求变,以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为目标,推动财政绩效管理由“精准对标”向“全面提标”转变,向全市人民交出绩效管理改革高分答卷。泰兴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连续8年获省财政厅表彰。
一、破思想藩篱,变“会用绩效”为“慧用绩效”
在加强组织领导、制度建设、交流互鉴上持续发力,实现“有绩效”到“优绩效”的转变、“会绩效”到“慧绩效”的突破,不断筑牢绩效管理坚实基础。
加强组织领导,下好“一盘棋”。
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循序渐进”的原则,市财政局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各科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抽调业务骨干组建工作专班,推动在预算部门层面成立工作推进专班,做到任务清单化、清单责任化,工作细化到岗、压力传递到人,持续营造“用绩效、重绩效、比绩效”的良好氛围。在今年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的“大考”中,市财政局积极思考、主动谋划,召开全市财政系统绩效管理动员大会,奠定“财政绩效管理年”基调,进一步突出目标的科学性、投入产出的匹配性,突出资金分配的合理性、过程管理的规范性,为推动绩效管理常态化、绩效管理更“有绩效”提供坚强保障。
加强制度建设,铸好“度量衡”。
加强绩效管理制度建设,先后出台《泰兴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泰兴市专项资金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泰兴市绩效跟踪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度规范,在全省率先出台《泰兴市预算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实施意见(试行)》,以刚性、量化的规定,推动预算绩效评价“真问效、真问责”。今年,市财政局积极探索建立“1+N”绩效管理新模式,“1”是指提请市政府出台的《泰兴市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实施方案》,“N”是指以该实施方案为统领,配套建立的一系列绩效管理制度,包括已出台的专项资金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绩效跟踪管理暂行办法、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等一系列制度和今年出台的《2020年财政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2020年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考核细则》,以及将探索建立的财政运行综合绩效管理机制、部门单位整体预算绩效报告制度、预算评审及绩效评估机制,形成以个人绩效保证科室绩效、以科室绩效保证部门单位绩效、以市级机关部门单位和乡镇(街道)、园区绩效保证全市绩效的“三保”绩效管理新格局,进一步厘清绩效管理职责,硬化绩效管理约束,以绩效管理“活水”激发财政高质量发展活力。
加强交流互鉴,用好“他山石”。
积极组织参加上级财政部门开展的预算绩效管理培训,悉心研究吃透上级部门的先进做法,紧盯绩效改革关口,结合全市实际学以致用。邀请省财政厅业务专家、高校财务管理专家、行业绩效管理专家以及优秀县市财政局绩效科领导组成评审专家组,通过专业力量,加强对绩效评价纲领性、政策性要求的更深层次解读,融入对项目实施中问题的更深层次见解,搭建与先进典型交流互通的平台,推动绩效评价工作提档升级。建立绩效管理微信群,有效对各业务科室、预算部门单位、乡镇(园区)在绩效管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答疑释惑,对难点和错误点进行提醒,对周边县市先进做法进行宣传,促进知识共融、经验共享,推动全市绩效管理工作水平整体提升。
二、破执行固局,变“单打独斗”为“协同作战”
在推进绩效管理改革中明确职责分工,着力改变以往绩效管理是财政部门“一家活”的局面,形成绩效管理“大家干”的新格局。
实现业务科室互通。
在局内部建立联动协作机制,通过出台《泰兴市预算绩效管理员工作制度》,以考核为抓手,形成职责清晰、运转高效、协调配合的预算绩效管理内部工作制度体系。今年为深化全员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纳入局机关年度绩效考核体系,在年终文明科室考核中的分值达55分,打分结果直接与科室绩效考核奖挂钩,进一步体现“干好干坏不一样”,强化科室绩效管理主体责任,使财政绩效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实现部门单位联通。
在今年的绩效评估工作中,创新引入“双线并行”法:体现“走出去”,各科室主动到单位、到现场“看听学”,让工作全程更可审核、可监控、可评价;体现“融进来”,通过引入绩效管理最核心的“成本效益分析”和“结果导向”方法,提高财政部门、评估机构、项目单位参与度,从源头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精准性和一次到位率,确保绩效管理监督力度更大、知晓范围更广。
实现乡镇园区贯通。
为破除乡镇、园区绩效管理“边界死角”,市财政局将构建乡镇(街道)、园区财政运行综合绩效管理模式作为改革重点,在编制2021年度预算时,由18个乡镇(街道)、园区分别选取1个代表性项目进行绩效目标编制试点,涉及民政社救、企业考核、招商引资等各类资金3.25亿元,将绩效目标申报作为编制项目预算的前置条件,实现乡镇(街道)、园区预算和绩效目标同步编制、同步审核、同步批复、同步公开,将乡镇(街道)、园区纳入预算绩效管理考核体系,实现绩效管理纵向到底。
三、破源头疏漏,变“事后治疗”为“事前问诊”
旨在解决“重分钱、重用钱,轻管钱、轻效益”的问题,最终实现能不能得到拨款、能得到多少拨款都由绩效“把脉”。
让绩效“迈得开步”。
今年,市财政局在事前绩效评估中创新“二看二查”工作法:一看依据充分不充分,根据政策依据判断资金需求的迫切程度,对符合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及列入“大事清单”的项目优先安排预算;二看效益明显不明显,预估项目实施能否带来经济、社会、生态、公众满意度等方面的显著效益;一查重叠交叉有没有,关注部门内部、部门之间以及政策支持对象是否存在重叠、是否落实解决对策;二查绩效目标合理不合理,确保绩效目标与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办法、部门职责等衔接匹配,对绩效指标的科学性、实用性、完备性、规范性等进行查看并提出对策建议。通过查阅资料、咨询专家、现场调研等方式,对项目有没有必要做、能不能做好、有没有效果等方面进行充分论证,督促项目单位不断改进项目预算方案和绩效目标,落实更加完备的绩效控制措施,最终满足预算绩效管理要求。
让绩效“说得上话”。
泰兴市自2012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以来,项目和资金管理量逐年扩大,2019年编制预算绩效目标项目数增加至732个,资金管理量由几千万元扩大至超20亿元,专项资金实现全覆盖。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时,市财政局对绩效目标编制审核不达要求的项目,取消14个,压缩8个,核减项目预算1.12亿元;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时,对绩效目标编制审核不达要求的项目,取消20个,压缩9个,核减项目预算1.41亿元。今年,市财政局试点开展项目和政策绩效评估,对河长制工作经费、人口普查经费两个项目,压减资金598.6万元;由各业务科室自行开展的绩效评估,压减资金量达亿元。
让绩效“献得了策”。
今年,市财政局对“城乡公交一体化票价改革”“法律援助补贴标准”两项政策开展绩效论证,既评价资金使用效果,更衡量政策的合理性和有效性。对“城乡公交一体化票价改革”政策,提出加大城乡公交基础设施财政资金投入、健全城乡公交运营政策性亏损补偿机制、落实城乡公交政策性亏损补贴制度等建议;对“法律援助补贴标准”政策,提出完善补助范围及标准、强化实施办法约束力、重新修订资金管理办法等建议,相关建议均得到了政策制定部门的高度重视和采纳,“法律援助扩面”被列入2021年民生实事备选项目,实施后将为五保户、低保户、城市“三无”等困难人群和农民工、政府福利机构供养人员等弱势群体提供无偿法律服务1500件以上,民事案件法律援助平均补贴标准为1200元/件,刑事案件法律援助平均补贴标准为1000元/件,法律援助扩面后预算由35万元调增至174万元。
四、破路径依赖,变“点上出彩”为“全面开花”
把准绩效管理的不同阶段和关键节点,有针对性及时调整优化和改进,以各个击破确保全面推进。
绩效监控“长牙”。
泰兴市自2012年开展绩效跟踪工作以来,逐步取消纸质绩效跟踪方式,代之以绩效系统跟踪管理模式,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双监控”,所有编制绩效目标的部门单位均纳入绩效跟踪范围,监控资金范围和总量持续扩大,今年监控项目636个,资金总额达29.05亿元。围绕预算执行进度等考核要素和时间节点实时发出预警,今年共对29个项目标红、256个项目标黄、351个项目标绿,有效推动预算部门单位加快项目实施,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
绩效评价“壮骨”。
市财政局自2011年成立绩效管理科以来,逐步实现所有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开展自评价、对具有代表性的项目实施重点评价,重点绩效评价项目逐步从一般公共预算拓展至“其他三本预算”,从全部为政府专项到引入部门预算项目,评价资金从财政补助资金拓展至单位自有资金,重点绩效评价从配合省厅试点到委托第三方机构独立评价,部门整体绩效评价从单纯的局本级拓展至包含所选部门所有下属事业单位。今年新增社会保险基金项目、体彩公益金项目、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评价资金涉及13个市级部门3.15亿元,涉及农业、文化、社保、教育、服务业、司法、自然资源和规划等领域。探索“会议+现场+专家”的“3+2”新模式,在布置会上部门单位答疑解惑、业务科室补充说明,指标设置现场对接、财政专人全程跟踪,专家评审查漏补缺、意见汇总及时反馈,攻克绩效评价“重报告轻指标”的难题。通过一系列改革,进一步消除预算部门单位“绩效评价得分高低无关紧要、钱多钱少事情都能做”的思想,推动绩效管理理念从“重投入轻管理、重支出轻绩效”向“质效并举”转变。
绩效结果“通电”。
通过加强评价结果反馈与整改、评价结果报告与公开、评价结果与预算编制结合等措施,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刚性约束。对2019年实施重点评价的13个项目中,评价结果为“良”或“中”的项目,核减2020年预算安排2047万元;对2020年实施重点评价的13个项目以及1个部门整体中,评价结果为“良”或“中”的项目,在剔除民生项目后核减2021年预算安排522万元。自实行财政重点绩效评价以来,累计节约资金6208.42万元,整合专项资金4.5亿元,真正做到了“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
五、破监管梗阻,变“信息孤岛”为“信息通衢”
围绕关键要素、管理链条,构建平台共建共享、数据互联互通、监管群策群力的绩效大数据应用格局,提升现代化财政管理水平。
平台建设“改头换面”。
加大系统开发投入,通过分类设计绩效指标及报表模板,实现绩效系统与其他财政核心业务系统互联互通,促进市、镇两级政府和各部门单位业务、财务、资产等信息的有效传输,并将绩效考评的指标、基本数据库、项目库及专家库等有机结合,与预算编审、执行和资产管理等系统关联制约,不断完善绩效管理信息系统,实现绩效管理从“人为判断”向“数字应用”转变。
项目选择“集智聚能”。
今年首次将所选部门的下属事业单位纳入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探索分行业、分领域、分层次的核心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提升评价项目选取的“三维空间”,优化项目配比、提高评价质效。专家组结合各方的广泛参与,体现多方共识,以“头脑风暴”的现场为部门整体指标设置的精准化、精细化提供广阔思维和无限可能,推动重点绩效评价项目指标方案评审在“稳”和“精”上再行突破。
三方机构“择优而取”。
加强第三方机构管理考核,明确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的职责边界和工作流程,项目安排优选有经验的第三方机构负责,因地制宜、因部门施策,规范有序确定评价手段、评价方法和评价路径,明确第三方机构评价期限、权利义务、责任追究等事项。项目配比向工作质量高的第三方机构倾斜,将工作质量与合同资金支付挂钩,并作为以后年度选择承接机构的重要依据。评价期间,每月组织第三方机构开展业务交流汇报,现场解决业务难题,推动工作落实,强化对第三方机构工作质量的监管,提升绩效评价的客观性和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