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白了,消费者自营体就如同一个转化器,实现的是从商品经济发展阶段中的以个体经济为特征的商品经济转化为商品经济社会的集体经济的过程。
商品经济发展阶段中,商品经济表现为个体经济行为,现实个人或企业几乎可以说都是自负盈亏的,当然收获的利润同样也几乎可以说是归自己所有的。也正因如此,现实所谓的社会财富也主要是以个人或企业财富存在的,而绝大部分的国家政府不仅不具备很多财富,相反为了违护整个经济体的正常运转往往还长期背负着庞大的财政赤字。所以,一切企图通过强制行为将个体财产收归集体所有进行统一管理的想法都是盲目且无效的。
然而,要想结束纷乱的商品经济发展阶段进入到商品经济阶段,首先实现商品经济一体化,即实现集体经济的社会组织形式,是必经之路,无可替代。
在实现商品经济一体化的进程中,消费经济模式无疑是最佳选择,其主要原因就在于经济的本质。
经济是在一定经济范围内建立起来的社会组织形式。经济的主体是人,客体也是人,都是同一经济范围内的人们。
什么是经济范围?不是国界,不是领空,而是某一经济体内的所有的人。比如说我国都都的就是具有我国国集的所有人。
有人可能会说,应急之时,我国的撤侨行动不仅包括拥有我国国集的人,还有许多已经放弃了我国国集的人啊?其实道理很简单:虽然他们以自己的利益为核心放弃了我国国集,但是如果将祖国比作母亲,他们就是母亲的孩子,孩子可以不认娘,难道娘能忍心不认自己的孩子吗?
经济的本质是保险行为,即经济体内所有人共同生存生活的方式方法。正因如此,社会的稳定程度也正决定于这一点:奴隶制度社会几乎可以说是最短的一种社会制度,尤其是在我国甚至可以说是通过不断的变法平滑地演变至封建社会;而封建制度下,经济体内人与人的地位也是具有阶段差异的,所以最终必然得过渡到了现代从法律层次人人平等的社会。
但是,现代社会中,经济体的社会组织机构无论做出怎样的努力,都无法调节一个商品经济发展阶段中商品经济所存生的根本性矛盾,就是商品生产与商品消费之间的矛盾。而这一根本矛盾的产生的根本原因就在于商品经济表现为个体经行为,并且商品生产者与商品消费者都是以经体内所有人为主,只是人们在商品生产端与商品消费端的社会角色切换。
这其中没有任何阶级性,其对立性产生的根源也很简单,就是人们做为商品生产者与商品消费者这两个不同社会角色时所具有的统一性造成的。
可能有人会说,即然是统一性,不应该能够促动社会的发展以及经济的发展吗?怎么会从社会层面产生不可调协的矛盾?又怎么会阻碍了社会与经济的发展呢?
这是因为:当处于商品生产者角色时,为了自身以及家庭的货币保险目的,每个人都会想尽一切办法多生产多销售尽可能多的商品利润;而当处于商品消费者角色时,同样是为了自身以及家庭的货币保险目的,每个人都会尽可能少的用到当下消费,而给未来的自己以及家庭留足保障,在这一“多”和一“少”之间,看似再正常不过的行为,却由于所有人的“共振”现象,尤其是进入大机器生产的近代史以后,演化为社会无法调协的根深蒂固的社会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