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阅读了部分席勒的想法后,我有一个大致的概念:席勒在试图追寻一种统一和协调,这与自然科学也是一致的,无限追求一个大一统的理论。
他先是提出人性中的感性和理性,接着提出第三种性格——美的性格;再提出感性冲动和形式冲动,找到两者的中介——游戏冲动;最后在人身上分出可规定性和规定性两种不同的状态,从中提炼出一种完满的状态——审美的状态。一切统一最终都落脚在审美上。不管是他所论述的政治意义还是人格意义,席勒的这种划分都是一种细分,他将从前粗暴划分的两种人格——感性和理性再次细分,找到中间态;他将从前的笼统的推动力细细研究,提出游戏冲动,正如他自己所说:“不是粗野,就是懒散,这是人类堕落的两个极端,而这两者却汇集在听一个时代里!”他是在抗争,在反叛,试图推翻这种混乱。
席勒认为的美是“客观——感性”的,他把美视作一种手段,一种使人从感性质料上升到理性形式的必要条件,一种实现道德理想和自由的手段。但他同时又把美视作一种目的,即只有得到美,人们才能使自由的,人才能使完整的。而他认为的美是纯粹的,却又把他当作是手段和目的,使之带有一定的物质性。
从中透露出席勒的一种自我矛盾,但我十分理解这种矛盾。我学艺术十年有余,虽在技艺上算不得精通,但就艺术的看法有一些深的渗透。席勒认为“美的艺术本质就是假象”,而“艺术大师的真正艺术秘密,就在于他用形式来消除材料”,这一点我深有体会。就绘画艺术而言,我接触过多种画派,印象派、抽象派、写实派、巴洛克风格以及洛可可风格.......这些画派出现的意义是什么呢?首先,它绝不是为了创造一个画派而创作,其次,也不是为了创新而创作。相反,这些画派仅仅是一种工具,或者称之为手段,用以表现作者的内心世界。比如,用彩铅就不能画出莫奈的《日出》所呈现的那种朦胧感,所以他用油彩,这类作品多了,后人就将这一类画归作一个画派。虽然是为了呈现作者的内心世界,但它的最终变现仍是一种形式。这种“表达内心”就是席勒所说的“跳脱在世界之外,不去接受那些本该是你创造的”。在这种意义上,美确实是自由的,不管是作为目的还是手段,或是纯碎的美,它都可以用无穷无尽的创造展现自由。
不久前,我在罗中立美术馆见到一个作品,名为《存在》,而展台上却空空如也。没有任何的解读,我就被这样的“虚无”引起兴趣。或许是席勒所认为的,审美活动是一种自由的想象活动,“当我们想象自然时,我们是同时被动地和主动地对待自然。”作者或许也深谙其中的奥秘,做出这样一个作品,不论我如何想象,但在审视那个作品时,我确定,我是自由的,我确实在同时调动感性和理性——一边想“他为什么把什么也没有叫做《存在》”,一边又忍不住想象当这个展台和窗外的景色结合时是怎样的”。仿佛在那瞬间感受到了席勒所描述的,介于感性冲动和理性冲动之间的——“游戏冲动”。有时,这种实质性的体验是比语言的理性论证更容易领悟的。
诚然,审美是一项纯粹的活动,但当现实美学堆砌,人们的价值观被牵引,审美所审的早已不是美。社会活动给“美”附带上了意义——一幅只是技艺高超,色彩艳丽的画不会被称作名画,人们只会夸赞画家画技了得;而一副看起来杂乱无章,笔触毫无技艺可言的画,却因其反应社会现实,被夸赞“极具内涵”。因此,人们为追求深刻的内涵,将艺术变为怪诞,形成“少数人欣赏的艺术”,以此来凸显自己独具一格、内心丰富。而这早已偏离了美,离开了我们所视的审美范围。当我们以理性的角度看待时,它是杂乱无章的堆砌,而我们以感性视角审视,未有一丝共鸣。它的自由是独自的自由,不可以美而审的自由。
但 “美的根据永远是现象中的自由,我们关于美的表象的根据是自由中的技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