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有一段真挚的感情摆在我面前,我有好好珍惜,可结果并没有和紫霞至尊宝有何区别,他们天人相隔,我,爱而不得。
人都说大学不谈一场轰轰烈烈的恋爱,枉费四年光阴,可真相是,竹篮打水---人财两空。
从前男友家搬出来临时在旅馆住下,趁着下班空闲找房子,功夫不负有心人,一个星期后找到了。
房东是一个男生,叫边伯贤,看起来年龄和我相仿,一米七几的个子,长相甚是乖巧可爱,一双下垂眼透着光,笑起来嘴型会变成四方形,看着特别开朗。
房子空间不大,但我一人住已足矣,当即签合同交押金,望着他出去的背影,心里猛地升起一种忧伤感,仿佛刚才那个开朗的人不存在一般。
我摇头不再想这些事权当是我刚失恋的缘故,虽说房子温馨,但到底是男生住过的房子,女生嘛,自然要粉色系。
购置了一些布偶装饰品回家开始整理布置。
整理床头柜时,我愣在那,抽子里放了一本黑色的牛皮本子,安静地呆在最里面,虽然知道不应该,但我鬼使神差的伸出手拿出来,手按在本子上,一时没了动作。
从古流传至今的谚语,都是有根据的,好奇心害死猫,纵使知道不能做,不该知道,但心里那股子劲就好像被蚊子叮咬了一口般,犯着痒,不断的挠着你,驱使你去知晓你想知道的。
我遵从心底的声音,翻开了。
这是一本记事本,每天都有记录,比如今天花了多少钱,遇到什么好玩、伤心事,一页一页读下来我的心情也有了丝愉悦,直到那一页……
第一次见到他,是高二那年,时隔这么久我还记得,那天泛着白雾,天上飘着细雨,报道遇到这种事反而促进了同学间的交流,三两个聚一起叽叽喳喳讨论,几个靠窗户的女生在蒙了一层雾气的玻璃上一笔一划写下自己的名字,字迹娟秀,我看了阵儿,思绪早已飘向了远方。
直到身旁传来的响声才让我回神,我侧头看,那男生个子应该比我高一个头,他正在从书包里拿出本子圆珠笔,瞧见我在看他,咧嘴一笑,一口洁白的牙齿露出来,处在变声期的他声音带着些低沉:“我叫朴灿烈,你呢?”
“边伯贤。”
这是第一次对话,记得清清楚楚,少年眉眼弯弯,我却淡漠如水,不是我生性凉薄,而是还没摸清楚性子,生怕说错话。
后来班主任也没重新排位,我和他这一坐就是两年同桌,又是同一个寝室上下铺的关系,关系自然比别人要好的多,时间久了,像连体娃娃般,出现一个,另一个一分钟内必定出现,这俨然成了一个定理,亲如手足,形影不离。
我抄你作业,你帮我打饭,已经是日常,两人互相帮衬着。
年少的喜欢来的猝不及防,也毫无理由,或许是他抬眸的那一瞬,或许是因为他的一个小动作,亦或者因为一句话一个背影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
高考逐渐逼近,它每走近一步,压得我心里越发沉重,像久居绿洲的人突然被扔到干旱一望无边的沙漠里,铺天盖地的黄色迷住了视线,久不沾水的嗓子干哑的让人抓狂。
高考那天,我和朴灿烈又极巧的成为了前后座,他前我后。
数学一直不是我的强项,我心里早就清楚,纵使考试前夕刷了无数题目,在接到试卷的那一霎那,所有关于数学的记忆仿佛被大脑自动清空了一般,一片空白。
勉勉强强写完,那试卷宛如刚发下来一般洁白如雪。
人又何尝不是如此,生下来谁都是白纸,随着时间的增长,这白纸上面写了越来越多的字,渐渐地不再干净。
我抬头看向前方那个背影,他比刚认识时还要高一些,而我,却一点都没长。
此刻,他侧着身子,天生就带着风情的桃花眼盯着天空,从我的角度可以清晰看见桌子上那张试卷的内容。
我拿起圆珠笔刚想写,笔尖触碰到纸的那一刻,我停在那,放弃这种行为。
我顺着他的视线看向窗外,思绪渐渐飘远。
2年了,时间走得真快,朝夕相处亲密无间,就差没穿同一条裤子,这个还是因为自己个子矮,穿不上朴灿烈的裤子,想到这,我嘴角咧开,乐了。
朴灿烈长得好看,个子又高,谈的一手好吉他,声音也如同他擅长的乐器般,低沉动听,我虽没有高个子,但说话风趣,和谁都能聊得来,校园里也不是遍地的大长腿妹子,150+的小萌妹还是有的,就因为这些,我和他不缺追求者,但奇怪的是我没有看上眼的,不是不好,而是缺少那种感觉,不清楚朴灿烈是什么缘故,总之他和我一样,没处过一个对象。
时间长了,人也长大了,懂得也就多了,流言蜚语传开,像小石子般朝我和他扔过来,不痛不痒,但时间久了,砸的地方越来越肿,终有一天是要裂开的,人最忌讳的便是心里有鬼,有了鬼就会疑神疑鬼,一丁点风吹草动都会草木皆兵。
我就是如此,在临近高考一个月时,开始疏远朴灿烈。
两两相望却无话,曾经无话不谈的人变成无话可谈,亦或者无声胜有声,所有的决定都放在了行为处事上,无声的昭告着:离我远点,离我远点,别和我说话。
我收回视线,打算在拼一把,说不准还能多得几分,但看到那白纸黑字,一连串的数字,我这脑子直犯疼。
考完试,在家休养了一段时间,不知不觉便到了回班的那天,他们班拼钱打算吃个散伙饭,我本不想去,身子却不听使唤,早早交了钱。
那是我最后一次见到朴灿烈,少年离了校,如脱了缰的野马,褪去那一身蓝白相间的校服,换上了简单的T恤,到膝盖的短裤,黑发不复存在取而代之的是深灰色,面上的表情也不同往日,一个人时带着几分阴沉,从头到尾没瞧我一眼。
那时年纪尚小,分不清什么是爱情,也不清楚爱情的定义,更是死要面子,没有强大的心理,那些只是想想就恐惧的东西,又怎么能有勇气去踏足。
人都散了后,我找了一个平时交情还不错的兄弟,问他要了张朴灿烈的照片。
拍毕业照那天,我没找朴灿烈合照,朴灿烈也没找我。
那人问我为什么找他要,自己没有吗?
我支吾了半天,不知该怎么回,幸好最后他给我了。
我将它放兜里,带着我这一生的挚宝,缓慢回家。
最怕相爱的人不在一起,最怕爱情来敲门自身却浑然不知从而错过,爱而不得。
大概是从我睡觉他怕我不舒服将胳膊给我枕时,大概是从大冬天只因我说想吃草莓蛋糕,他顶着雪出去买了回来还强撑着说自己只是顺路帮买,大概是从第一次去训练营我和他迷路,他牵着我说相信他跟他走…….
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
爱不得而终,郁郁寡欢。
在那某一瞬间,我意识到我喜欢他,亦或者是离不开他,我没有在最不合适亦或者是最合适的时间表白,而是选择压下这颗不被人祝福的种子。
大三那年借着酒意抱着侥幸心理,我拨了这个号码,还好他没换。
“朴灿烈,我喜欢你呀。”清脆的声音带着些酒意,呼呼的风声在我耳边吹着,
那头安静了一分钟,熟悉的声音顺着手机传至我耳边,“伯贤呀,不好意思,我现在有对象了。”
忘了怎么挂的电话,我只感觉下雨了,浑身泛着冷意,像古代被判了死刑的人终于逃了出来一样,忙不迭的跑回宿舍。
有时候我就想,我和你的结局或许考试时就注定了,你在前面走着,而我在后面观望着你,你走得太快,终有一天我会看不到你。
现在,我要结婚了,你又是怎样一副光景呢?
大概你现在有了个贤内助,她温婉大方,包容你的坏脾气,而你,在午后的空闲时间给她弹奏着乐曲讨她欢心。
我喜欢你一秒,却爱了你九年,愿我年少心悦之人,岁岁平安,不受劳苦。
【边伯贤】
最后三字写的苍劲有力,旁边有几点水渍,我合上笔记,心情复杂,身子向后一倒,靠在床板上。
一张照片顺着日记本掉落在地上,我垂头看,伸手将它捡起来,那照片是由2张照片拼到一起的,其中一个是房东,另外一个大概就是朴灿烈吧。
我将照片重新放回日记本里,闭上眼睛,压着心里的情绪。
外面的天极冷,心里却一阵热,连带着眼睛也热了。
公众号:一个晚期少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