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曰:“积善之家,必有余庆。”了凡在这第三训中,举了十个行善积德,福在当代,荫及后人的例子,虽有因果之嫌,但后来清人纪昀的《阅微草堂笔记》中亦有很多类似故事,且有名有姓,皆是当时之人。想来天理昭昭,善恶有报,应不是虚言恫吓。
了凡举了很多例子,从真假、端曲、阴阳、是非、偏正、半满、大小、难易等多方面,具体阐述何为善恶。他借中峰和尚对善恶进行了解读:“有益于人是善,有益于己是恶。有益于人,则殴人、詈人皆善也;有益于己,则敬人、礼人皆恶也。是故人之行善,利人者公,公则为真;利己者私,私则为假。又根心时真,袭迹者假;又无为而为者真,有为而为者假;皆当自考。”
中峰和尚认为,有利于人的善事就是出于公心,出于公心则真诚,只利于自己则是出于私心,出于私心就是伪善。发自内心的行善是真善,模仿别人,流于形式的行善是伪善;无心而为之善是真善,刻意为善是伪善。
了凡认为:“凡为善而人知之,则为阳善;为善而人不知,则为阴德。阴德,天报之;阳善,享世名。名,亦福也。名者,造物所忌。世之享盛名而实不副者,多有奇祸;人之无过咎而横被恶名者,子孙往往骤发。”指出为人要名实相副,无其实而享其名者,多遭奇祸;无恶行而被恶名者,往往福报在子孙。
如以子路赎人而不受金被孔子批评和子路救人而接受别人以牛报答的例子来讲解何为是非。鲁国有条法律,凡鲁国人赎回在其他诸侯国做奴仆的鲁国人者,都可以官府领回相当于赎人花费的赏金。子路也曾赎回了一个鲁国人却没在官府领钱。孔子知道后,对此大为不满:“赐失之矣。夫圣人举事,可以移风易俗,而教道可施于百姓,非独适己之行也。今鲁国富者寡而贫者众,受金则为不廉,何以相赎乎?自今以后,不复赎人于诸侯矣。”
子贡复姓端木,名赐。赐失之矣,即子贡做错了。圣贤做事,都是为了移风易俗,达到教化百姓的目的,不是为了满足自己而已。鲁国富人少而穷人多,现在子贡开了个坏头,如果以后有人赎人后去领赏金,就会被认为贪婪,那还有谁会去赎人呢?
子贡善经商,是孔门弟子中最富有的人。他施恩不望报,但其他人呢?毕竟世上还是穷人多,如果大家都赎人不求赏金,则大多数人将负担不起赎人的成本,如此必然就没人愿去赎人了。孔子对社会和人性的了解,显然远比子贡更深刻。
子路曾救了一个溺水的人,那人送给子路一头牛以报答救命之恩,子路接受了。孔子知道后,很高兴,说:“以后鲁国会有更多的人愿意去救溺水的人了。”
世俗之人,多半会称赞子贡所为,而认为子路所为太过庸俗,不像圣人弟子。但孔子的观点却与世人相反。行善,不能仅看善行本身,还要看这个善行对社会的影响,对民众的教化作用。从长远的观点,社会的观点来思考,则世俗所认为的善恶是非,可能就会颠倒。孔子作为圣人,其思考更为深刻,目光更为长远,其结论也与世俗之人截然相反。
了凡最后总结了十条善行:第一,与人为善;第二,爱敬存心;第三,成人之美;第四,劝人为善;第五,救人危急;第六,兴建大利;第七,舍财作福;第八,护持正法;第九,敬重尊长;第十,爱惜物命。并一一举例,解释此十善的具体含义,并认为“善行无穷,不能殚述。由此十事而推广之,则万德可备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