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盈余说了算
巴菲特在1986年致股东信中股东盈余的定义如下:
股东盈余=(a)报告期收益+(b)折旧、损耗、摊销和某些其他非现金成本……-(c)每年平均的厂房及设备等的资本性开支。
这些是公司维持其长期竞争地位和单位产量所需要的。如果公司需要额外的资本投资以维持其竞争力和单位产量,那么这些额外的资本也应该计入(c)。
在华尔街,术语“盈余”是指损益表中的净收入或每股收益(EPS)。
对价值投资者而言,用于估值目的的盈利是股东盈余。
净收入和每股收益都是按照会计原则报的数字,但企业所有者最终能够取出的实际现金却大相径庭。
股东盈余告诉我们,有多少现金进入了企业所有者的口袋,这意味着是实际的、可支出的现金,而不是存货和应收款项。
记住,购买股票就是购买企业的一部分所有权。
在价值投资界,巴菲特对股东盈余的定义被普遍视为理解一家公司真正盈利能力的圣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