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加强党对乡村人才工作的领导。贯彻党管人才的原则,把乡村人才振兴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任务,把人才振兴纳入党委人才工作总体部署,建立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指导、党委农村工作部门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分工负责的领导体制。加强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进一步完善党管人才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确保重点乡村人才工作落到实处。
根据地方人才短缺情况,有所侧重地制定符合实际情况的人才培育计划,合理有效地将人力资源、财政资金分配到最需要的地方;围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需要,根据各地资源禀赋与特定农时开展专项培训项目,全方位培养各类人才。加大培训力度,创新培训方式,提高培训质量,加速乡村人才队伍年龄结构、专业结构、知识结构的全面更新。
加强乡村人才队伍建设;一要围绕五大重点培育主体,即农业生产经营人才、农村二三产业发展人才、乡村公共服务人才、乡村治理人才和农业农村科技人才,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在坚持基本原则的基础上制定相对稳定的长期人才发展计划,保障政策实施稳定性和可操作,实现人才政策间有效衔接;二要放权于基层政府,除了基本的“事权”外,还要给予基层政府配套的“财权”和“人事权”,坚持政策实施以问题导向为主,精准实施调控,让基层政府可以积极面对问题、高效解决问题,推动人才政策顺利落地;三要加大落实国家对乡村人才培育的政策扶持力度,将人才培育纳入财政预算,设立专项资金,建立长效投入机制,根据乡村的发展和需要建设生产型、经营型和服务型乡村人才培育平台。
解决农村人才供求矛盾,最基本的是要着力挖掘农村现有的人力资源。一是要加强农民主体意识,通过多种举措转变农民的职业观念,提升其市场、科技意识,增进对现代化农业的了解,激发农民提升自身素质的需求;二是要建立一套完备的人才回归制度,因地制宜地做好人力资源规划工作,制定当地人力资源获取、利用、保持、开发的策略,对所需人才的数量和质量做出精准预测,确保乡村发展过程中充足的人力资源供给。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过程中,“人”是起点和落脚点,是一切活动的主体。优化人才队伍,也是助力实现共同富裕的途径,从本土人才的培养角度看,乡村人才振兴有利于提高自身素质和致富能力,实现高质量就业,促进增收;从引入人才的角度看,优化乡村振兴队伍的人才供给,促进人才、技术等要素更多流向乡村,全面激活乡村要素资源市场,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有助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带动城乡融合发展,最终实现共同富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