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有规定,8:30上班,8:35之前到不算迟到,8:35——9:00到算迟到,9:00之后到算旷工;5:30下班,5:25——5:30走不算早退,5:00——5:25走算早退,5:00之前走算旷工。每个月共有3次“免费迟到、早退”的机会,超过3次,每迟到或早退1次扣20块钱,1个月没有迟到、早退、旷工、请假的话,算全勤奖120块钱。
2017年1月1日以前,我每个月都为了120块钱拼杀,“全勤奖”听起来是一种简单的荣耀,可以满足心里那一点点虚荣。
2017年1月1日以后,我每个月都为了不能“合理利用”3次机会而耿耿于怀,120块对我来说远没有多睡5分钟重要。每天1个多小时在路上的时间都是我思考“人生”的时候,思考着思考着就变得有些茫然、麻木了。没准备迟到,却因为堵车等各种原因在迟到的边缘时,便会心急如焚——“怎么能只迟到5分钟?!我还有20分钟没有利用啊!”。准备好要迟到,月底了,还有最后一次机会,得好好把握,不然就浪费了,可是刻意放慢脚步走着走着居然就到单位了,一打卡——“8:34”,要死的心都有。就这样,每个月都有那么几次心里不爽,只是因为“迟到”。
我也曾问自己,早起15分钟,那么在轻轨上就会有座位了,为什么那么懒惰?多睡几分钟真的那么重要吗?120块不多,就可以不在乎吗?工作3年半了,我心里真正在乎的还有什么?我竟无言以对。
上学的时候,除了不可抗力以外,从来不迟到,甚至不会在迟到的边缘徘徊,早早的来到教室或者其他地方对我来说比什么都重要。做好充足的准备让我心安理得又确幸。
约会或聚会的时候,从来不迟到,作为一个女孩子。我认为迟到是不尊重对方的表现,让别人等待是一种折磨,对人对己都是。
就连回家,我都不愿意迟到。定好了几点到家,就会在那之前到。
做任何事,都喜欢定时间,那已然成为一种习惯,我也不知道这习惯是如何养成的,也说不清楚这习惯究竟是好还是坏,所以,现在的“迟到心理”是不是已经把这习惯磨平了,是不是让这习惯悄然而逝了我也不知道。
以前,我会因为对方的不守时而责怪他,会相信他不遵守承诺,不尊重时间,甚至不尊重我的决定。那个时候,心里在乎的事情是那么多那么明确。
然而现在,都不一样了……
“无所谓啦”……“反正已经这样了”……“你还有更好的办法吗”……“还能怎样”……“差不多就得了”……“又不会死”……“还能更糟吗”……
这是更理性的自我安慰还是无能为力时的哭喊?这是更强大的内心世界还是慵懒自弃的调侃?这是真的释放还是假的无奈?这是自己内心的决定还是不知所措的悲哀?
说不清楚……
也许,在做某件事的时候心里是快乐的,做过之后,不会因为耿耿于怀而难受,而懊悔,做出的都是当时认为最重要最正确的决定,也就够了吧。“迟到总比不到好”也是古人安慰自己的方式,纵然有五十步笑百步之嫌,也说得过去。
重点是,要知道自己真正在乎的是什么。然后义无反顾地去做。让“改变从明天开始”,变成“改变从今天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