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周读了阎真的《沧浪之水》和徐华的《现实一种》、《河边的错误》。这几本书都不是烧脑的书,我却少有的读出了烧脑的效果。
先说说《沧浪之水》,这是那个罗胖推荐过的书。起初我是抵触的,我是高傲的,我是看不起官场上的尔虞我诈的,不喜欢做作,这可能就是我这个初出茅庐特有的稚嫩,说好听了在别人眼中是幼稚,说通俗点就是“傻”。书中不得不提,也正是相反的两个人物,一个是池大为,一个是丁小槐。池大为刚正不阿,丁小槐矫揉造作,彼此看不过对方。我欣赏池大为的作风,鄙视丁小槐。但是我却不能理解池大为不适应体制内生活却为何不跳出来凭自己的专业知识做一番大事业?当初考大学的那股劲儿去哪儿了?官场总归为官场,纵然我们看不惯官场上的种种,最终池大为不也成为了“丁小槐”吗?
很多时候不是你想变成什么样子,而是环境让你变成什么样子。但是我们每个人终归有骄傲的一面。适应很是重要!
《现实一种》、《河边的错误》中徐老师高超的笔法,没有一个华丽的辞藻,没有一个复杂的句式,而勾勒的画面至今历历在目。这是一种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的描写,每一个镜头都是那么露骨,那么夸张,又都是那么讽刺。《现实一种》中一个镜头分别从不同的主人公切入,描述的画面大相径庭,而又殊途同归。这是一种落后式的症状,一种六亲不认,没有温暖,没有情商的三世同堂。结局滑稽可笑,但是除此之外好像也没有更合适的结局。
《河边的错误》更是一个又一个的惨案现场连接,没有厮杀的画面,却让人浮想联翩。作者从不同的角度去勾勒了嫌疑人,那个疯子,每一个被嫌疑人都是一类奇葩,其实只是我们现实中这类人物的放大夸张。警察终于不能再看更多的人归命于这个疯子,最后只能来牺牲自己,可是最后却只能用自己装疯来逃避法律的制裁。这是对“这类特殊人群”,在法律上的逃脱一个很好的讽刺。这使我不禁想起了来北京不久丢的第一个iPhone6,警察明明知道小偷是谁,可就是没有办法用法律去制裁他,这是何等的可笑!
小说,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艺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