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自我管理与人的全面发展(十一)
——培养学习的愿望
掌握牢固的、深刻的、理解透彻的知识,培养人在整个一生中都在追求“我要比今天知道得更多”的不可动摇的愿望。
——苏霍姆林斯基
“学为中心”的学,从主体看,是指学生,从行为看,是指学习;二者合为一,是指学生的学习。学生的学习,是学校里每天都在进行的、循环往复的行为,是被尊为中心地位的行为。因此,培养学生学习的愿望,提高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是每一位教师每天所面对的,是培养全面发展的人所要解决的问题。
1.1学习的愿望
学习是一种复杂的脑力劳动,马克思说:“比较复杂的劳动只是自乘的或不如说是多倍的简单劳动,因此,少量的复杂劳动等于多量的简单劳动。”学习就是这样一种复杂的、非常不轻松容易的劳动。不但如此,苏霍姆林斯基还认为,“学习的愿望这个产儿是娇嫩的、任性的、调皮的,需要时时刻刻地照料它。”有的教师能够赢得学习的尊重,有的则不然,教育实践的这两种都普遍存在的现象值得反思:关键在于教师是否尊重学生。教师要尊重学生的人格,并且要做到使学生感觉到自己的人格尊严,使学生珍视自己的人格尊严,努力在学校生活的各个方面展示自我,以赢得老师和同学的肯定。“人活一张脸,树活一张皮,”如果一个人不要脸了,那就无可救药了。教师如果捅破了学生那一层象征着人格尊严的“窗户纸”,学生也就会自暴自弃。所以,只有关心和爱护学生的荣誉、自尊心,才能培养学生的纪律、服从、义务感和责任感,而所有这些都是形成学生的学习愿望的得力工具。
1.2教师对学生的评价
评价是学校教育的工具之一,但不能滥用。考试是对学生的评价,在今天是被滥用到了极致的地步,已经无以复加,已经造成了学生心灵的高度扭曲。这是现实,是获得某种合理性的现实。
评价作为教育工具,如何发挥其教育力量,苏霍姆林斯基认为,应当与儿童内在的精神力量结合起来,激发儿童的学习愿望。教学是教师与学生之间的道德关系,在这种关系中,教师要培养学生的荣誉感和自尊感,培养学生要做一个好人的愿望。苏霍姆林斯基所说的精神力量,是指学生的荣誉感和自尊感。教师的评价要与学生的荣誉感和自尊感结合起来,评价里包含着刺激,在这种刺激下确立想学好的意愿,即学习的愿望。当然,最有效的评价是在这样的条件下,即每一个学生都非常珍视教师给他的评价。苏霍姆林斯基指出,“教师的任务就在于,要敏锐而巧妙地、坚持不懈而严格要求地培植儿童的智力和道德力量,帮助儿童把学习看成是一种要求作出很大努力的劳动,这种劳动只有在依靠自己的力量去克服困难而取得成果的时候才是愉快的。”这段话里包含着掌握牢固的、理解透彻的知识的三个阶梯:
第一,作出自己的努力;
第二,靠劳动取得成果;
第三,享受到脑力劳动的欢乐。
1.3细致对待学习能力较低的学生
学习能力较低的学生,以前叫差生(现在还有这样叫的),现在我们称他们为后进生或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在每一所学校,都是存在的。他们记忆能力差,思维过程迟钝。我们对待他们的态度,应当是“主要是不要让这些儿童觉得自己‘不够格’,防止他们对学习劳动产生无所谓的态度,不要伤害他们的荣誉感和自尊心。”苏霍姆林斯基还说,“这些孩子并不是畸形儿,他们是人类万紫千红的花圃里最脆弱、最娇嫩的花朵。”对于这些孩子,学校和教育者负有人道主义的使命,“挽救这些孩子,领着他们以完全够格的、幸福的人的步伐步入交际世界,步入精神生活和美的世界。”(2017-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