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可能就纳闷了,你说的这些道理和我们今天所说的归纳有什么关系?休谟再反问一个问题,就是归纳的对象是什么?归纳的目标是什么?很多人都觉得归纳的目的是规律、是法则,但这些规律和法则往往是以因果律或者因果形式体现出来的,这就是归纳的目标。
但是这些因果律和因果形式,它到底是在哪里? 一个人如果不了解休谟的哲学,就凭借他自己的直观去判断的话,十有八九就会说,这些因果律实际上就是世界本身的客观规律,也就是说是楚门世界外面的真实世界中发生的事情。休谟觉得这是胡扯,他会说如果你这么想的话,就犯了个错误。
为什么大家不能够这么想?休谟的论证是这样的,就是因果律的一个严格表达,必须服从于一个基本原则,这个原则就是充分的原因导致了结果,而且没有例外。但是你想想看,我们观察到的经验现象里面,凡事都是有例外的。
休谟最喜欢举的一个例子是什么呢? “太阳晒石头,石头热了。”太阳晒石头,这是你先观察到的一个现象,石头热了是后续的现象。的确,你观察到了这两类现象之间的前后相续,然后在不同的时间不同的地点,这样一个前后相续又反复出现,因此你产生了一个心理习惯:下次太阳晒石头的时候,石头也跟着热了。
但是这里的一个问题是什么呢?就是这肯定是有例外的,你不能够保证这件事会必然发生。说不定哪一天,太阳晒了很长时间,但是石头就是没热。或者倒过来说,今天没怎么出太阳,阴雨蒙蒙的,但是石头反而热了。这也就是说,如果你光看到前面有一个太阳晒石头,你就认为石头热了是它引起的,你认为这两者之间有一个因果的联系,这是不太靠谱的一种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