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孩子王》有感

在某读书软件,看到一则关于《孩子王》的评论,“那么多读过书的年轻人离开家乡,到偏远农村做没有知识含量的事情,这是什么时代的事啊?”我有点受刺激,不过几十年前的历史大事件这么快就烟消云散了吗?

提出这个问题的应该是一位不太了解那段历史的年轻人,作为赶上一个尾巴的亲历者,还是先说说这篇小说的背景吧。

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因为一则“知识青年到农村去…“的指示,前后十届以上的初中、高中学生大规模地离开城市,到农村插队落户,在全国的城市居民家庭中,几乎家家都和“知青”下乡有关联。

七十年代之后,一些脑子活的开始找关系开后门,找些理由,像有病呀,父母身边没人呀等等,偷偷摸摸回城了。后来,国家允许知青通过招工、病退、工农兵学员、独生子女或父母身边无人,参加高考等等渠道,逐渐返城,直到一九七八年明令停止了这一场上山下乡运动。

后来,有关知青主题的小说、电影、戏剧层出不穷,例如《年轮》、《孽债》、《这是一片神奇的土地》、《蹉跎岁月》等等,从不同的视角反映这一场人类现代史上罕见的人口大迁移。

著名作家、编剧、文化人阿城的《棋王》、《树王》、《孩子王》,是阿城在云南插队多年之后,于八十年代中期发表的三篇描写知青生活的中篇小说。虽然也是描写知青生活,但是立意和风格都非常不同。

三篇小说被赞为发端于上世纪八十年代的新时期文学经典之作,后称“三王”,四十年来经久不衰。

“三王”每篇各有特点,我最喜欢的是最后一篇《孩子王》。

《孩子王》说的是一位在边疆地区插队七年的知青老杆儿,被调到农场的学校去教书的一段经历。

一开头是一个快乐的场面。支书通知老杆儿,农场调他去学校教书,第二天就要报到。那一晚,知青伙伴们“男男女女来了一大帮”,聚到他的宿舍,弄些酒,菜,闹闹嚷嚷,嬉笑戏谑,好像过节。大家七嘴八舌逗他使了什么好处,能调到学校去,其实只是玩笑。同宿舍的老黑一边为他高兴,也有些恋恋不舍;还有个女知青来娣,在队里管做饭,有些胖,说话嬉笑怒骂地,似乎粗鲁,其实内秀,她喜欢音乐,不仅会唱歌,还能写歌,和老杆儿之间好像互相有点好感,她也希望有机会到学校去教音乐。

支书和他们相处得也很好,一开头通知老杆儿要去教书那一段,寥寥几句,看到支书的朴实,跟老杆儿之间的亲昵,一副其乐融融的画面。

不过,细心一些的读者也能从欢乐中看出苦涩和荒诞。

老杆儿喝了几口苞谷酒,心里觉得恋恋的,就说,大家结婚有了小娃,少不得要在我手上识字,我不会辜负了大家的娃娃。大家都说当然,虽然都是知青,识了字的来抡锄,将来娃娃们还是要识字,不能瞎着眼接着抡锄。

荒谬的现实被知青们视之为当然地道出,更凸显其荒谬。类似这样的笔触在小说里不断能看到:

老杆儿说,初三是毕业班,很重要的,我只读到高一,怎么能教呢?领导老陈说,没问题,我是小学毕业,不是更不行;

问老陈,有什么具体的进度和教学标准,回答是都没有,你就大胆教,这里没有高中,规定十八岁才能干活拿工资,不读书,也没有事干,不如在这里学一学。言下之意,你随便教,能把讲台站下来就成。

看学生没有课本,老杆儿很生气,找到领导老陈,老陈说,忘了告诉你,我们地方小,常常领不到书,印不出来。老杆儿奇怪,国家为什么印不出书来?纸多的很嘛!生产队上发的批判学习材料那么多,怎么会课本印不出来?老陈这才正色:“不要乱说,大批判放松不得,是国家大事。课本印不够,总是国家有困难,我们克服一下。”

老杆儿上课讲到的课文内容:“一个地主搞破坏,被贫下中农揪出来,于是这个村子的生产便搞上去了。”

故事就是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展开。

老杆儿硬着头皮走上了初三班讲台,没有课本,学生每天花很多时间抄课文,因为认识的字很有限,虽是初三学生,却不具备阅读的能力;写的作文只有几十字,还是抄的报纸社论。老杆儿有些茫然,不知道这样下去对学生的将来有什么用?

班上有一个学生叫王福,他和别人不一样,特别认真,凡教过的字,他都认识,而且精确地统计,一共学了三千四百五十一个。老杆儿从他这里得到启发,与其囫囵吞枣地抄课文,不如先“结结实实”地识字。王福的父亲叫王七桶,老杆儿在为队里拉粮时曾遇到一次,是个哑巴,朴实、有力气、不怕吃亏,老杆儿在心里很尊重他,发现王福是王七桶的儿子,心里又很感触。

“识字”或者说“字”是这篇小说情节发展的一条线索,这个情节线里,新华字典作为一个道具,在情节发展,丰富故事的过程中起了很大作用,直至引发小说的高潮。

第一次出现新华字典,是老杆儿在报到时看到老陈桌子上有一本;

新华字典再次被说到,是王七桶到镇上拉粮,自己留下看车,吃带的干粮,让其他人去逛街吃饭,同时委托他们帮买一本“新华字典”。作者特别描述了别人回来说没买到时,王七桶眼神里的失望。

后来,老杆儿趁星期天回队里玩,大家又聚一起,老杆儿说到王福认字的事,大家叹息,都说不知道自己能认多少字,想起找本字典比一比,才发现,只有来娣有一本。当晚,老杆儿回学校路上,来娣等在那里把字典送给了他。

至此,关于“新华字典”的铺垫算是完成,后面便轮到它发挥作用推动情节了。

老杆儿回队里这一趟很有收获,那天大家围着‘认字’这个话题你一句我一句地聊天,因为靠近边境,外国的电台比中央台还清楚,老黑说从外国电台听到,仅仅识字,还是文盲,只有能读懂文章,明白文章里的意思,才不是文盲;后来支书来了,说到儿子帮他写信闹的笑话,大家都快活得哄笑。老杆儿听了,笑了,也打定了主意要教学生有用的东西,不仅教他们识字,还要教阅读和文字表达的能力。

在老杆儿的眼里,王七桶和王福虽然贫穷卑微,王七桶甚至不能说话,对学文化却有着近乎虔诚的渴望,支书的儿子读了中学不会写信、不会写信封,这两件事都让他感受到自己的责任。

回到学校,确认了领导对怎样教并无规定,老杆儿便索性抛开了课本,领着学生好好认字写字,好好写作文,不许他们再抄社论,不许说一些虚头巴脑的套话,一切从写清楚一件事开始。做了这些,老杆儿觉得“畅快许多,好像出了一口闷气”。

半个多月后,学校修房,初三班负责进山砍竹子。为了教导学生要老老实实写作文,老杆儿和学生们就作文能不能提前写好展开了讨论,老杆儿强调,记一件事只能在事情发生之后。王福坚持说自己能提前写出来,而且不是抄,还要以此赌老师的字典。

自从有了来娣送的新华字典,老杆儿每天上课都带到班上,成了班上的圣物,有人出山到县里去买都买不到,使这本字典愈加神圣。

看王福这样子,老杆儿有点儿犹豫,又想,记录一件事只能在事后是再明白不过的道理,没什么可惧怕的,便一口同意下来,还顺便同意了王福提出到他们队去砍竹子的条件。

第二天老杆儿带着学生到达王福所在的三队时,王福和父亲王七桶已经把竹子砍好了,王福说,我和爸爸昨晚先砍了竹子,然后我回去写作文,在家里放着呢。我赢了。

老杆儿看着认真的王福,很感动,但还是告诉他,你昨天写的作文,写的是昨天的劳动,并不是今天的劳动。记录一件事,永远在事后,这是扳不动的道理。

就这样,老杆儿一心一意教学生们有用的东西,也教他们实实在在地做人做事,尊重常识。既赢得了学生的爱戴,自己也感受到了快乐。

小说快到结尾的时候,又有一段特别快乐的情绪。知青们来到学校看电影,来娣为初三班的歌也写好了,知青们快乐地聊天,快乐地唱歌,老杆儿和伙伴们在一起,很高兴,心里想着,以后要让学生也快乐一些。

第二天作文课,老杆儿让学生们写自己熟悉的人,学生们都有了进步,王福写了他的父亲,尤其优秀,老杆儿激动得眼睛都湿润了,不敢相信自己能做到这样的事情。他高兴地和学生们说,下午要教大家唱一首特别的歌,是专门为初三班写的。学生们自然都很期待。

可是,快乐的歌声还没有唱响,阴霾出现,总场来人了。

其实也不是没有征兆,之前老陈提醒过他,隔壁的女老师也提醒过他,说总场知道了他不按课本教书,和学生打赌的事也知道了,让他小心一点。

不过执着、天真的老杆儿并未在意,因为他相信教书就要教有用的东西,这些孩子没机会念高中,更谈不上上大学,回到队里,干什么事情都能写清楚,也不枉学校一场。他相信自己在做正确的事,所以他对老陈和同事的劝告都没放在心上,他觉得这都是常识,一心沉浸在结结实实做了一点事的快乐里。只是,他没有意识到,在一个荒谬、官僚的环境里,这些常识并不被尊重,也容不下一个有理想,希望为学生为社会做一些事的年轻人。

最后,老杆儿把字典送给了王福,平静地回到了生产队。

他带走了孩子们的作文,那是他对学生的眷恋,也是对自己成绩的缅怀。他对吴干事说他不会抽烟,这是他的鄙视和不配合,这个情节让读者立刻回想到小说那活灵活现的开头,支书通知他去教书时,扔给他一支烟,他笑呵呵地捡起来,点火吸了一口,说“金沙江?”...。

这篇小说的文字,简单、朴实、简练、不动声色,没有同时代一些作品对苦难、对大喜大悲的渲染,也没有对时代悲怆的血泪控诉,作者就这么心平气和,波澜不兴地讲着一个貌似普普通通的故事。但在这些不经意的轻描淡写之中,却蕴含了丰富的内容,隐藏着作者深刻的思考,和对现实的批判。

比如说,你怎么看待老陈这个人?最后,他和吴干事相互推脱,谁都不想和老杆儿说,让他离开学校回生产队,作者通过这个情节想说明什么?

看这篇小说,感觉作者大有一副姜太公钓鱼的姿态,诸位看官随便看,你读出什么就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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