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里的“土豆哥”正直青春期,因为爸爸很少在家,我不知如何跟他聊身体这个话题。
正好最近一直在学习中医养生知识,今天正好看到《保身要义》这篇文章。我看后茅塞顿开,短短的一千多字,却把人体的重要组成元素、运行机制和保守精气的方法都写的一清二楚。
“色是少年第一关。此关打不过,任他高才绝学,都无受用。盖万事以身为本,血肉之躯,所以能长有者,曰精、曰气、曰血。血为阴,气为阳。阴阳之凝结者为精。精含乎骨髓,上通髓海,下贯尾闾,人身之至宝也。故天一之水不竭,则耳目聪明,肢体强健,如水之润物,而百物皆毓;又如油之养灯,油不竭则灯不灭。故先儒以心肾相交为既济。盖心,君火也。火性炎上,常乘未定之血气,炽为淫思。君火一动,则肝肾之相火皆动,肾水遭铄,泄于外而竭于内矣。男子十六而精通,古者必三十而后娶,盖以坚其筋骨,保其元气,且血气稍定,亦不至如少年之自耗也。”
这是文章第三段,着重强调了少年为何要过“色”关,也是我陪着孩子着重阅读和理解的一段话。
这段话不仅把人体的3个重要组成元素(精、气、血)间的相互作用和重要性指出来了,并直接指出男孩子16岁便发育成熟,但毕竟少年血气方刚,气血未定,为了让身体筋骨发育得更坚韧强壮,古人认为男子最好30岁后再娶妻生子,就是为了更好的保存元气。这也正是我想教给孩子的东西。
“血为阴,气为阳。阴阳之凝结者为精。精含乎骨髓,上通髓海,下贯尾闾,人身之至宝也。故天一之水不竭,则耳目聪明,肢体强健,如水之润物,而百物皆毓;又如油之养灯,油不竭则灯不灭。”这段话也让我再次升起对古人的智慧的臣服——他们早已参透人体至宝。也升起对身体的敬畏。
我的师父时照禅师教我们每日醒来必搅舌吞津,原来就是将这“天一之水”从尾闾搅动至髓海,心肾相交既济,滋养耳目和肢体。每日这样激活身体自动的精气循环,便可达到健康延寿的效果。
其实古人早已将人体与宇宙的规律研究得很透彻,只是过去太少宣传,我们有缘接触的太少。感谢如今发达的网络和开放和谐的社会,让我得以学习到老祖宗如此甚深微妙的知识。
在当今物质饱满,但却疾病横生的时代,我唯愿更多人能学习到咱们老祖宗的这些智慧。固将原文贴在这里,愿有缘人能理解并实践。
保身要义——《寿康宝鉴 》
周思敏曰:人生天地间,圣贤豪杰,本惟其所为。然须有十分精神。方做得十分事业。苟不知节欲以保守精神,虽有绝大志量,神昏力倦,未有不半途而废者。
欲火焚烧,精髓易竭,遂至窒其聪明,短其思虑。有用之人,不数年而废为无用,而且渐成痨瘵之疾。盖不必常近女色,只此独居时展转一念,遂足丧其生而有余。故孙真人云:莫教引动虚阳发,精竭容枯百病侵。盖谓此也。
色是少年第一关。此关打不过,任他高才绝学,都无受用。盖万事以身为本,血肉之躯,所以能长有者,曰精、曰气、曰血。血为阴,气为阳。阴阳之凝结者为精。精含乎骨髓,上通髓海,下贯尾闾,人身之至宝也。故天一之水不竭,则耳目聪明,肢体强健,如水之润物,而百物皆毓;又如油之养灯,油不竭则灯不灭。故先儒以心肾相交为既济。盖心,君火也。火性炎上,常乘未定之血气,炽为淫思。君火一动,则肝肾之相火皆动,肾水遭铄,泄于外而竭于内矣。男子十六而精通,古者必三十而后娶,盖以坚其筋骨,保其元气,且血气稍定,亦不至如少年之自耗也。
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夫毁伤云者,岂戕手折足之谓哉!有如嘉树初生,发荣滋长之际,必戒勿翦伐,朝培夕护,然后可冀其成荫。人当成童婉娈之日,筋力未充,血气未定,而先丧真元,以致形体枯羸,菁华销铄,百病丛生,父母相对惊惶,束手无措。
此姑无论阴骘所关,减龄削算,即奈何以自作之孽,贻二亲以无涯之隐痛。古之人一跬步不敢忘父母,以其遗体行殆,况玷其清白乎!其为不孝,孰大于是?
《论语》云:少之时,血气未定,戒之在色。圣人于色,无时而不戒也。盖人之方少,犹草木之始萌也,百虫之在蛰也。草木当始萌之日,而即摧其芽,未有不枯槁者。百虫当藏蛰之会,而忽发其扃,未有不死亡者。圣人提醒少年,使其力制色心,悚然自爱,以保养柔嫩之躯。少年时能于此色欲一关,把得牢,截得断,他年元神不亏,气塞两间,立朝之日,精神得以运其经济,作掀天事业,真人品真学问,皆由于此。即使不成大器,亦必克尽其天年,不致死于非命 ,此少年所当猛省也。
道书有曰:人生欲念不兴,则精气舒布五脏,荣卫百脉。及欲念一起,欲火炽燃,翕撮五脏,精髓流溢,从命门宣泄而出。即尚未泄出,而欲心既动,如以烈火烧锅内之水,立见消竭,未几则水干而锅炸矣。此欲念尤足伤身之实据也。吾愿世人有病自疗,惟在正其心而主于敬耳。
孙真人曰:人身非金铁铸成之身,乃气血团结之身。人于色欲不能自节,初谓无碍,偶尔任情,既而日损月伤,精髓亏,气血败,而身死矣。盖人之气血,行于六经,一日行一经,六日而周六经。(太阳、阳明、少阳、太阴、少阴、厥阴,是谓六经),故外感之最轻者,必以七日经尽而汗解,盖气血一周也。人当欲事浓时,无不心跳自汗,身热神迷。盖因骨节豁开,筋脉离脱。精髓既泄,一经之气血即伤。一经既伤,必待七日气血仍周至此经之日,方能复元。
《易》云:七日来复。即休养七日之义。世人未及七日而又走泄,经气不能复元,一伤再伤,以致外感内亏,百病俱起。人皆归咎时气,指为适然之病。不知非一朝一夕之故,其所由来者渐矣,由于未能谨守七日来复之义也。今立限制,以为节欲保身之本。二十岁时,以七日一次为准。三十岁时,以十四日一次为准。四十岁时,则宜二十八日一次。五十岁时,则宜四十五日一次。至六十岁时,则天癸已绝,不能发生。急宜断色欲、绝房事、固精髓,以清洁闭藏 为本,万不可走泄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