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子》学习第215天《形势解 第六十四》第八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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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主不用其智,而任圣人之智;不用其力,而任众人之力。故以圣人之智思虑者,无不知也。以众人之力起事者,无不成也。能自去而因天下之智力起,则身逸而福多。乱主独用其智,而不任圣人之智;独用其力,而不任众人之力,故其身劳而祸多。故曰:“独任之国,劳而多祸。”
明主内行其法度,外行其理义。故邻国亲之,与国信之。有患则邻国忧之,有难则邻国救之。乱主内失其百姓,外不信于邻国,故有患则莫之忧也,有难则莫之救也。外内皆失,孤特而无党,故国弱而主辱。故曰:“独国之君,卑而不威。”
明主之治天下也,必用圣人而后天下治。妇人之求夫家也,必用媒而后家事成。故治天下而不用圣人,则天下乖乱而民不亲也。求夫家而不用媒,则丑耻而人不信也。故曰:“自媒之女,丑而不信。”
明主者,人未之见而有亲心焉者,有使民亲之之道也,故其位安而民往之。故曰:“未之见而亲焉,可以往矣。”
尧、舜,古之明主也。天下推之而不倦,誉之而不,久远而不忘者,有使民不忘之道也,故其位安而民来之。故曰:“久而不忘焉,可以来矣。”
日月,昭察万物者也。天多云气,蔽盖者众,则日月不明。人主犹日月也,群臣多奸立私,以拥蔽主,则主不得昭察其臣下,臣下之情不得上通,故奸邪日多而人主愈蔽。故曰:“日月不明,天不易也。”
山,物之高者也。地险秽不平易,则山不得见。人主犹山也,左右多党比周,以壅其主,则主不得见。故曰:“山高而不见,地不易也。”
人主出言,不逆于民心,不悖于理义。其所言足以安天下者也,人唯恐其不复言也。出言而离父子之亲,疏君臣之道,害天下之众,此言之不可复者也,故明主不言也。故曰:“言而不可复者,君不言也。”
人主身行方正,使人有理,遇人有礼,行发于身而为天下法式者,人唯恐其不复行也。身行不正,使人暴虐,遇人不信,行发于身而为天下笑者,此不可复之行,故明主不行也。故曰:“行而不可再者,君不行也。”
言之不可复者,其言不信也。行之不可再者,其行贼暴也。故言而不信则民不附,行而贼暴则天下怨。民不附,天下怨,此灭亡之所从生也,故明主禁之。故曰,“凡言之不可复,行之不可再者,有国者之大禁也。”
译文参考
明主不独自运用自己的智慧,而是任用圣人的智慧;不独断利用自己的力量,而是利用众人的力量。所以利用圣人的智慧来思虑筹谋的,无不知晓。任用众人力量来做事的,无不成功。能放下自己而利用天下的智慧和力量,则自身安逸而多福。乱主独自利用自己的智慧,而不用圣人智慧;乱主独自利用自己的力量,而不用众人之力,所以身体劳累,祸患也多。所以说:“独任之国,劳而多祸。”
明主对内推行法度,对外推行道义。所以邻国亲近他,盟国信任他。有了忧患,邻国就替他分忧;有了患难,盟国就救援他。乱主内不得民心,外不得邻国信任,所以有患也无国分忧,有难也无人来救。内外皆失,孤立无援,所以国家积弱而君主受辱。所以说:“独国之君,卑而不威。”
明主治理天下,一定是任用圣人然后才天下大治。妇人要求得夫家,必须用媒人才能成家。所以如果治理天下却不任用圣人,那么就会天下悖乱,人民也不亲附。求夫家而不用媒人,就会名声丑恶可耻而没人相信。所以说:“自媒之女,丑而不信。”
明主会让人虽未曾见面却有亲近之心,是因为他有使民亲近的治理之道,所以他的地位安定,人民都来归附。所以说:“未之见而亲焉,可以往矣。”
尧、舜都是古代的明主。天下推许他们而不厌倦,赞誉他们而不厌倦,时代久远也不忘记他们,是因为他们有使民不忘的治理之道,所以他们的地位稳定,人民归附。所以说:“久而不忘焉,可以来矣。”
日月,是照亮万物的。天上云气众多,掩盖的云层多,日月就不明显。人主就像日月一样,群臣中如果奸邪多了,私立朋党,蒙蔽人主,这样人主就不能明察臣下,臣下之情不能与人主相通,所以奸邪日益增多,人主就被蒙蔽得越厉害。所以说:“日月不明,天不易也。”
山,是一种很高的事物。地面荒芜不平,就看不到山。人主就像山一样,左右大臣结党,蒙蔽人主,人主就看不见。所以说:“山高而不见,地不易也。”
人主讲话不违背民心,不与理义相悖。他说的话,足以安定天下,人们唯恐他不多讲。如果说的话导致父子不亲,君臣疏远,使天下民众受到危害,这种话就是不能再多说的话,所以明主不说。所以说:“言而不可复者,君不言也。”
人主言行方正,用人合理,待人有礼,行为一出,就是天下的表率,人们唯恐他不多做。行为不端正,用人暴虐,待人无信,行为一出,就成为天下的笑柄,这是行为就是不能再多做的行为,所以明主不做。所以说:“行而不可再者,君不行也。”
不能再多说的话,是不可信的。不能再多做的行为,是残暴的。言而无信则民众不归附,行为残暴则天下怨愤。人民不归附,天下怨愤,是导致灭亡的原因,所以明主坚决不做。所以说:“凡言之不可复,行之不可再者,有国者之大禁也。”
核心内容解读
“独王之国,劳而多祸;独国之君,卑而不威;自媒之女,丑而不信。”这几句话主要阐述了独断专行的国家会带来劳苦和多祸,因为独断的决策往往缺乏全面考虑,容易导致政策失误和社会动荡。独断的君主往往因为缺乏听取他人意见和建议,导致其决策和行为不被民众认可,从而失去威信。一个没有威信的君主难以有效治理国家。
同时,“自媒之女,丑而不信”,用女子自我推销的比喻,来说明一个人如果过于自我宣传,反而会失去他人的信任。在社会交往中,真诚和谦逊往往比自我推销更能赢得他人的信任和尊重。“未之见而亲焉,可以往矣;久而不忘焉,可以来矣。”强调了人际关系中的信任和持久的重要性。如果一个人在没有见面的情况下就能赢得他人的亲近,那么这种关系是值得珍惜的;而如果一个人能够长久地保持他人的信任和记忆,那么这种关系是稳固的。
“日月不明,天不易也;山高而不见,地不易也。言而不可复者,君不言也;行而不可再者,君不行也。”这段话通过自然现象(日月不明、山高不见)来类比政治原则。它指出,即使自然现象不明显,天地也不会改变其本质。同样,君主在治理国家时,不应重复那些不可重复的言论和行为,因为这是治国的大忌。这种类比强调了政治行为的稳定性和一致性,以及君主应避免反复无常的行为。君主的言论和行为应当是慎重和深思熟虑的,不应轻易改变或重复。这种原则有助于维护君主的权威和国家的稳定。“凡言而不可复,行而不可再者,有国者之大禁也”明确指出,那些不可重复的言论和行为是治国的大忌。这表明在治理国家时,君主必须保持言行的一致性和稳定性,避免因反复无常而导致国家动荡。
这段话在当时的背景下,是为了提醒君主在治理国家时要保持稳定和一致,避免因个人行为的不稳定性而影响国家的长治久安。但其原则在现代管理学中也有一定的启示意义。例如,领导者在管理团队或企业时,也应保持言行的一致性,避免反复无常的行为,以维护团队的稳定和信任。
当然,在当时的历史背景和思想文化中,强调“顺应民心”同时又主张“慎用民智”。在作者看来,“圣人”与“众人”是有差别的。圣人有智,民众无智而有力。
明主不用其智,而任圣人之智;不用其力,而任众人之力。还强调了君主应当依赖圣贤的智慧和众人的力量来治理国家,而不是依赖自己的个人智慧和力量。这种思想体现了“无为而治”的理念,即君主应当尽量减少自己的干预,让更有智慧和能力的人来管理国家事务。这种治理方式可以减少君主的负担,同时也能更有效地利用社会资源。从道德伦理角度看,君主应当以德治国,而不是以力治国。依赖圣贤的智慧和众人的力量,意味着君主应当尊重和信任他人,而不是独断专行。这种治理方式有助于建立一个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因为民众会感受到被尊重和信任,从而更加愿意为国家的繁荣稳定贡献力量。
在历史上,许多成功的统治者都采用了类似的治理方式。例如,汉朝的刘邦在建立汉朝后,大量任用贤能之士,如萧何、张良等,从而实现了国家的长治久安。这种治理方式在历史上被证明是有效的,因为它能够最大限度地发挥社会的整体智慧和力量。
《管子》学习的背景知识
法的普遍性与以法治国(二)
法的等级性与遵法的平等性 “管法”把法作为社会的共同规范,但“管法”的法不是外观上的平等法,而是等级法。关于等级问题,“管法”从不同方面作了论述:
一种是职业化的等级。这就是《乘马》篇中讲的商、工、农、士职业化的等级规定。文中说:“非诚贾不得食于贾,非诚工不得食于工,非诚农不得食于农,非信士不得立于朝。”
一种是按劳心劳力而划的等级。如《法法》中所说:“君子食于道,则上尊而民顺;小人食于力,则财厚而养足。”食道者要聪明,食力者应愚昧(参见《管子·君臣上》)。
第三种是职分上的等级,如《君臣上》说;“主画之,相守之;相画之,官守之;官画之,民役之。”“上之人明其道,下之人守其职,上下之分不同任而复合为一体。”“岁一言者,君也;时省者,相也;月稽者,官也;务四支之力、修耕农之业以侍令者,庶人也。”
以上既有对等级的维护,又要通过执法对等级中的成员进行调整,受赏者升,受罚者降,在调整中再造等级。
“管法”主张的法虽是等级法,但法一经制定出来,所有的人都必须遵法。《七臣七主》说:“上亦法,臣亦法,法断名决,无诽誉。故君法则主安位,臣法则货赂止,而民无奸。”又说:“法令者,君臣之所共立也。”《任法》中说:“君臣上下,贵贱皆从法,此胃(谓)大治。”“管法”认为法是规范化了的规定,君主的命令是行施权力的表现。命令与法的关系,法应高于命令。《君臣上》说:“君据法而出令,有司奉命而行事,百姓顺上而成俗。”许多思想家都把官吏视为民之父母,《法法》却说:“法者,民之父母也。”强调法高于官吏。
为了使法得以实行,“管法”特别提出君主要从自身做起,以法为准,克制自己的好恶。《法法》说:“禁胜于身则令行于民矣。”“明君知民之必以上为心也。故置法以自治,立仪以自正也。故上不行,则民不从彼。民不服法死制,则国必乱矣。是以有道之君,行法修制先民服也。”《任法》说:“君臣上下,贵贱皆从法。”
君主怎样才能使禁胜于身呢?“管法”作者除了以国家危亡盛兴晓以大利外,还开了另一副药方,那就是节制喜怒,劝说君主不要以喜怒好恶用法行令,这就是所谓的“喜无以赏,怒无以杀”(《管子·版法解》),“管法”想出了许多办法迫使臣民遵法,就此而论,可以说他们是一批发明家;但是如何使君主必须奉法,没有想出什么有效办法,他们是一批低能儿。从历史时代看,不能责难他们,因为那个时代是君主至高无上的时代,君主有绝对的、至上的权威。但是从理论上分析,不能说不是“管法”的缺陷。
“管法”劝君主奉法,从制度上规定臣下必须从法。为使臣民从法,明主要“见必然之政,立必胜之罚”(《管子·七臣七主》),要臣民感受到君令的威严,听令而战惊。“行令在乎严罚,罚严令行,则百吏皆恐。”对于“亏令者”“益令者”“不行令者”“留令者”“不从令者”,格杀勿赦(《管子·重令》)。
在法的推行过程中,要抓住“必”字,《禁藏》中说:“先易者后难,先难而后易,万物尽然。明王知其然,故必诛而不赦,必赏而不迁者,非喜予而乐其杀也,所以为人致利除害也。”“必”从“难”始,这不仅是经验之谈,也合乎事理。《禁藏》的作者还认为:“于下无诛者,必诛者也;有诛者,不必诛者也。”这就把“诛”绝对化了。从逻辑上可以推论,由“必诛”可引出“无诛”的结论。但实际上,“必诛”与“无诛”虽有某种联系,但绝不是因果关系。“必诛”,指主观行法的坚决性,“无诛”指所有的人都不再犯法,消灭了诛杀之刑。然而后者不是前者的必然结果。犯法不犯法有多方面的复杂的社会原因,特别在阶级社会,存在着剥削与被剥削、压迫与被压迫的根本对立。在这种情况下,希冀用必诛来消灭犯法现象,根本不可能。从“必诛”推导出“无诛”,只能从中引出高压的酷刑。在“管法”中这点还不突出,在《商君书》中便成了一个专门理论了。
行法从“难”起,“难”在何处?“管法”提出“难”在亲近,即“亲贵”“便嬖”。《重令》说:“凡令之行也,必待近者之胜也,而令乃行。”这种说法,无疑是有道理的,但能否实行,则是另一回事了。
为了使法获得普遍实行,还要以“公”执法,以“理”断事。《版法解》说:“凡治事者,操持不可以不正。操持不正,则听治不公。听治不公,则治不尽理。”“审治刑赏,必明经纪;陈义设法,断事不理;虚气平心,乃去怒喜。”《禁藏》说:“夫公之所加,罪虽重,下无怨气;私之所加,赏虽多,士不为欢。行法不道,众民不能顺;举措不当,众民不能成。”“公”“理”虽然被提出来了,但靠什么保证“公”“理”的实现,“管法”除了强调节制情感之外,没有提出任何有效的措施。因此“公”与“理”不过是执法者良心问题,这样一来,“公”“理”也就架空了。
等级法与遵法的平等性,两者在理论上可以统一起来,但实际是矛盾的。只要是等级法,就不可能有实际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明法解》中的一段话把问题全盘指出来了,文中说:“制群臣,擅生杀,主之分也。悬令仰制,臣之分也。威势尊显,主之分也。卑贱畏敬,臣之分也。令行禁止,主之分也。奉法听从,臣之分也。”
(未完待续)
参考资料
《中国政治思想史 先秦卷》,刘泽华 主编,浙江人民出版社,2020年1月
《管子(全二册)——中华经典名著全本全注全译丛书》,李山 轩新丽 译注,中华书局,2019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