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作价值尺度,并以自体或代用物充作流通手段的商品,是货币。一方面,它是货币商品;另一方面,它以凝固的唯一的价值形态,与其他一切只当作使用价值的商品相对立。
A 贮藏
自商品流通发展以来,就有只卖而不买的情况,即是保留第一形态变化结果(商品——货币),以货币形态代替商品形态,货币成了它自己的目的了(有钱不花,只想存着)。货币凝固为贮藏的货币,商品卖者成了货币贮藏者。历史上也一直都有贮藏货币的情况。
货币的力量让人对其贮藏有强烈的渴求,另一方面,也存在这么一种社会的需求。
随着商品生产发展,买卖在时间和机会上不是总能恰好,时不时会出现卖而不买时候(或者只买不卖,但有这种情况,说明以前一定有过只卖而不买的时候)。就是说,其实在商业进行的每一点,都有金银的贮藏,不过程度不等罢了。而随着商品流通的推广,货币的权力增加了,货币成了富的随时可以使用的绝对社会的形态。
“金说一个令人惊叹的东西:谁有了它,谁就能支配他所欲的一切”,这是引自哥伦布的话。这又回到之前提过的,一旦任何东西都能够以金来标价,良心,荣誉,灵魂等等是否都可转化为货币,可买可卖?
货币能够消灭商品间的一切差别,可以直接和每一种商品交换,是物质财富一般的代表。但货币也只是商品,一种可为任一个人私有的外界物。因此,社会的权力,成了私人可以私有的权力。(私人通过集中货币的形式,变相集中公共的社会的权力,集中凝结的人类劳动,当有某方过多的集中……)
货币可为任何私人占有,可以无限交换其他商品,附着在货币上的社会权力是不受限制的。虽然贮藏的动机可能无穷,但从量的方面看,贮藏者在任一时间内所拥有的现实货币额是有限的,购买力是有限制的。“货币的这种量的有限性和质的无限性之间的矛盾,迫使货币贮藏者不断地从事息息法斯式的积累劳动”。
以上为货币贮藏的直接形态。这之外,尚有一种美化的形态,那就是金银商品的保存。
金银贮藏,在贵金属流通的经济中,会根据需求,不断增减货币的流通额。有时候,货币须被吸收为铸币;有时候,货币须被斥化为货币。
B.支付手段
以上考察的,是商品流通的直接形态。但商品流通的发展,引起了若干种关系,使商品的让渡,得在时间上,与价格实现分离。就是说,从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商品流通的直接形态,发展到碍于种种因素,出现了赊买,也就是先拿货再给钱的情况。这时付款是延期的,到了支付日期支付货币,就说货币成了支付手段。
商品生产发展到相当的高度和范围以后,货币充作支付手段的机能,能扩延到商品流通的领域之外。比如地租赋税等等,皆会由现物支付变为货币支付。
在支付日期未到之前,支付手段实际不会加入流通。因此,这种延时支付,必然会影响商品流通中的货币量。而货币量的多少,依存于支付手段流通的速度。而这受限于2种事情:(1)是诸债权者和诸债务者间的关系的连锁(A从其债务者B处受取货币,再以之付于债权者C等等)(2)是不同诸支付日期间的间隔。
支付集中于一地后,自然而然,会发生特殊的清算制度和方法。A对于B,B对于C,C对于A所有的债权,只须互相对照,即可在一定程度内,当作正负量来互相抵消。因此要支付的就只有债务的余额了。支付越是集中,债务的余额,从而支付手段的流通量,即相对的越是小。
以上说的各种支付互相抵消时,货币只在观念上。但真正在支付时,必须是绝对的商品。所以,当遇到无法延时支付时,要由观念的计算货币姿态,急变为现款,而这时流通量远远少于全额总量,就会出现大麻烦(比如银行挤兑或者企业的资金链断裂)。
信用货币,是直接从货币充作支付手段的机能发生的。
货币充作支付手段的机能越是发展,蓄积货币以待总支付日期的需要越是增强。市民社会进步了,当做独立致富形态的货币贮藏是消灭了,但当作支付手段准备金的货币贮藏,却更发达了。
C.世界货币
在世界市场上充作一般等价物的货币。
在国内流通领域,只能有一种商品用作价值尺度,用作货币。在世界市场上,则是受两种价值尺度,即金与银的支配。
世界货币可以充做一般支付手段,充作一般购买手段,充作财富一般之绝对的社会的体化物。其中,充作一般支付手段的机能最重要,就是发挥在国际贸易差额的结算上。
每一国皆须为国内流通,贮藏一个准备基金,也须为世界市场流通,贮藏一个准备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