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天前,他就带回了一包食材和一袋瘦肉,他说这是做卤肉饭用的,他要做给我吃。
食材放在炉台上已经几天了,里面的香菇都已发黑,我想这卤肉饭是吃不上了,也许最后这包食材的下场就是被扔掉。
今天,总是晚归的他18: 00就回了家,他兴致勃勃地说,亲爱的,今天我给你做卤肉饭吃。
我拿出了发黑的香菇和已腐烂的小葱,这不能用了,怎么办。再去超市买些回来吧。于是,我下楼奔了超市,他在家里开始忙活着给冰冻的肉解冻。
待我回来时,肉已经被泡在了一只大碗里,鸡蛋已经煮熟,其他乱七八糟的东西摊了一案板,有冰糖、胡椒粉、大蒜、米酒、甚至还发现了肉皮。
我问他这肉皮干什么用的。他说和肉一起炒的,本来应该用五花肉,但是现在只有瘦肉,所以加些肉皮权当是五花肉了,还能给你美容。
卤肉饭的做法是他最近从电脑上学来的,他开餐厅八年了,早已成了个美食家。有什么想吃的,或者餐厅里想添的新菜,他必须自己亲自做上一回,然后再跟厨师探讨。直到这个菜反复实验觉得好吃后,才拿出来面对顾客。
我知道这锅卤肉饭也是一次实验。
他认真地调配着各种食材,一锅看上去还算正宗的卤肉在炉子上炖着。眼见着被切成的一块块儿的肉由大缩成了小小的一块块儿,香味儿也逐渐从锅里溢出来。我站在一旁,打量着这锅卤肉。他说,你别着急,要炖一个小时呢。
米饭早已蒸好,我幻想着一碗正宗的卤肉饭,好久没吃这口儿了。
最爱吃永和大王里卖的卤肉饭,一个大大的塑料碗里却只被饭盖过半碗,肉更是少得可怜,每次吃都觉得不尽兴。但是过一会儿也觉得饱了,配上一碗鲜香浓稠的豆浆。每次路过永和大王时,不管自己饿不饿,都会来上一碗。
现在好了,一大锅卤肉正在炉子上炖煮着,味道也越来越浓。我看着锅里的汤汁儿渐渐地由清变浓,三个被剥了皮的鸡蛋在浓汁里肆意的躺着,仅仅露出了白白的肚皮。
一个小时终于到了。他说,差不多了,准备吃饭,此时已是晚上20:00。
他盛了两碗米饭,打开卤肉的锅盖,每只碗里浇上了浓浓的汤汁,当然还有混着香菇的瘦肉和鸡蛋,加上两颗抄过的油菜一起盖在了米饭上。
我迫不及待地吞进了一口,还没吃出什么味儿,嘴上就被烫了个大泡。他说,你急什么,一大锅呢,没人跟你抢。
端着这满满的一碗卤肉饭,似乎吃出了永和的味道,但好像比那个更香。
他说,这么一大锅够你吃几天的,你这几天别做饭了,每天蒸点米饭就行。
我嗯了一声,继续吃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