忽然又到了喝啤酒的季节。这么说,好像我很能喝似的。其实一年也不会喝上几杯。
我不是嗜酒的人。但是在夏天的青岛,就着一盘海瓜子儿,喝过地摊鲜啤酒之后,就一直想在我生活的南方城市,寻找一样好喝的鲜啤。怎么说呢,好喝的啤酒,就是喝到嘴里,回甜,一杯下肚,畅快。
畅快,是夏天的高潮。
来一口抹茶绵绵冰,配着红豆和炼乳。一边吃,一边化成水儿。绵绵冰和电扇最配。每一个炎热城市的边角小巷里,那些小小的不起眼的冰店,每到傍晚就摆起的路边桌椅,坐着吃冰的不同男女。汗流浃背,面目模糊。
那就是夏天的味道。如青春。
《失恋红豆冰》里,少女们黝黑的皮肤,纤细的四肢,汗从裸露的皮肤上流下来,如同化了的冰水袋外面那些汩汩流动的水珠。
有神色张狂的少女,带着青春荷尔蒙的气息,迫不及待的眺望外面的世界。有敛气凝神的少年,专注于她的美。那种美而不自知的跃动,就是初恋的味道。
那个一路吸着红豆冰没有过一句台词的邻家女孩,难道面目模糊,便不配享受初恋的美好?初恋也有苦涩的味道。比如同桌的圆脸胖女孩。不如来份冰吧,把那些隐秘的小心思都通通吸掉,吞进肚里。
因此吃冰,不能配空调。那些秘密要散发出来,需要依靠张开的毛孔蒸发汗液。
置身于热浪之中,你终于知道你的需要,冰品带来的刺激,让你不断提醒自己:清醒是一件很好的事情。
我在的城市里没法吃冰。因为一年四季如春。站在树荫下就有天然的空调吹过。毛孔不会张开,情绪也不会过分涌动。
在夏天去炎热的城市,在冬天去寒冷的地方。这是一种感受,想体验一下,那些别人的人生中再正常不过的季节。
就像是人生中在正常不过的青春的悸动。跳动的心知道,那些回不去的青春时光里一波一波的遗憾,都来得刚刚好。
与夏天最配的搭档当然是西瓜。个人感觉,北方的西瓜要比南方的好吃。
北方的西瓜价格也便宜。在北方会说买“一颗”西瓜;在南方会说买“一丫”西瓜。
北方西瓜买回家后要放在水里凉着,或者一整个的放在冰箱里“冰镇”一下,否则吃起来是热的。那感觉,就像是从蒸笼里拿出来一样,难吃极了。
南方的西瓜都吃新鲜的,放过冰箱的瓜被视为不新鲜,吃了要闹肚子。冰镇瓜等同于不新鲜。
南方的瓜只能尝一尝,吃多了胀肚,西瓜本来就利尿,一趟又一趟。
北方的瓜,必须大口大口的吃,因为你吃瓜的这个动作,加快了汗液冒出皮肤的速度。一边挥汗如雨,一边通过西瓜补充大量的、充足的水分。西瓜才是夏天的加油站,没有它就要热得虚脱了。
北方的瓜,老少咸宜。吃到饱为止。大口吃瓜的孩童,脸上,衣襟上全被染上的西瓜的汁水,那种畅快淋漓的满足感,只有在大口喝酒,大块吃肉的英雄豪杰脸上才有。吃冰淇淋,从来都是只能是小心翼翼的,慢慢的。
吃瓜的老人,穿着二股白背心,短裤,桌旁放着蒲扇,他看着孩子的笑颜可以吃得饱足。每个人都可以吃得饱足。最廉价又健康的消暑佳品。
打个大大的饱嗝,扇子继续不紧不慢的摇起,蝉鸣蛙叫依旧,擦一把汗,心里感觉没有那么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