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又不断想起王小波的那句一度被我拿来进行自我挖苦和嘲讽的话——人的痛苦,本质上是对自己无能的愤怒。
不过眼下我也又有了一些新的肤浅的理解:每个人,都是有痛苦的,无论你是三六九等中的哪一等,痛苦的等级不一样,但带给当事人的痛苦,都是别人无法理解无法感同身受的痛苦。
所以,痛苦本身是无法改变的,而且,从教益的角度上来看,痛苦本身,并不需要改变。
因为富兰克林说过“唯有痛苦才能给人带来教益。”
纵然痛苦本身无法改变,但或许,我们可以从无能二字下手,要么改变自己自认为的无能,要么改变对自认为的无能的解读。
我猜想,就算我们的痛苦来自自己的无能,那痛苦本身也不会因为我们不再无能而发生改变,
最大的可能也只不过是,痛苦更高级了些。
比如我们曾经为了几十块而痛苦,如今为了几百块而焦头烂额;
曾经为了几百而焦头烂额,如今为了几千块而茶饭不思;
曾经为了几千茶饭不思,如今为了几万块而寝食难安;
曾经为了一根棒棒糖而哭天抢地,如今为了一个爱的人歇斯底里;
难道我们能说,因为这痛苦的重量大于了曾经,如今就不痛苦了吗?
换言之,不是更痛苦了吗?
如此看来,痛苦本身并不因为得到了当初想要得到的而痛苦不再,更不因为如今承受的痛苦而忽略将来可能有的痛苦。
由此可见,痛苦是痛苦本身,无能只是具备它的条件之一。
纵然改变了无能,或者变得不再无能,和痛苦本身的存在与否并无太多牵连。
因为无能也分很多种,也许你在精神上不能自我满足,继而觉得自己无能;
也许你在物质上不能自我满足,方才断定自己无能;
也许你在人际关系方面不能如鱼得水,又因为怀疑自己的情商而觉得自己无能;
与此同时,你又总能找到一点让自己引以为傲的特点,而自我安慰自己并非那么无能。
如果可以改变对无能的看法,或者提升自己某方面的无能之处,痛苦有没有被解决我不知道,但我想,你会因为想要改变某方面的无能而忽略痛苦的存在。
《少年维特的烦恼》一书中有这么一句话:“能使人幸福的东西,同时又可以变成他痛苦的源泉,难得非得如此吗?”
我想,是的。而维特心里大概也是再说——非得如此!
这句话,既是反问也是承认,既表达了接纳也在呐喊着不甘。
在我心里,最让我痛苦的,大概是我太喜欢给自己添堵,也可以说是太自我为中心。除了喜欢拿自己和比自己优秀的人做比较,还喜欢自以为是的揣测。
虽然后来我也想通——比我优秀的人,只能成为我的榜样我的动力,而不是给自己添堵的比较对象,更不是让自己产生挫败感的来源。
而在那些比我略逊一筹的人面前,我则更应该学会如何谦卑,而不是替自己增添盲目的优越感。
这种攀比带来的痛苦,也在无意中让我有了更深的领悟,如此,痛苦又成了我幸运的来源。
所谓方生方死,方死方生,一切的一切,都在互相成就。
至于如何成就,全凭个人造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