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这样一则小故事,很多人都知道,今天我们再拿出来看一看:
鲁国之法,鲁人为人臣妾于诸侯,有能赎之者,取其金于府。子贡赎鲁人于诸侯,来而让,不取其金。孔子曰:“赐失之矣。自今以往,鲁人不赎人矣。取其金则无损于行,不取其金则不复赎人矣。”
子路拯溺者,其人拜之以牛,子路受之。孔子曰:"鲁人必拯溺者矣。"孔子见之以细,观化远也。
《子贡赎人》,出自《吕氏春秋·先识览·察微篇》,大概是说:鲁国有一条法律,鲁国人在国外沦为奴隶,如果有人能把他们赎出来,可以到国库报销赎金。有一次,孔子的弟子子贡(端木赐)在国外赎了一个鲁国人,回国后拒绝收下国家赔偿金。孔子知道后说:“子贡做错了。从今以后,鲁国人将不会从别国赎回奴仆了。向国家领取补偿金,不会损伤到你的品行;但不领取补偿金,鲁国就没有人再去赎回自己遇难的同胞了。”
子路救起一名溺水者,那人感谢他送了一头牛,子路收下了。孔子高兴地说:“鲁国人从此一定会勇于救落水者了。”
子贡用自己的钱做了一件好事,本应该被树为道德典范,人人学习,可是孔夫子为何要批评他呢?子贡的错误到底在哪里呢?
不要这笔赎金,看上去高尚无私,实则是道德包袱,给原本天经地义的“赎人得钱”一事带来了舆论压力。因此孔子才说,这会导致很多鲁国人即便看到本国人沦为奴隶,也不愿意去赎人了。这是在害人。
“子贡赎人”,鲁国人被人赎回,赎人者既会收获称赞,也可领取应得的报酬,这是一种平衡。然而子贡却打破了这种平衡,日后人们赎回奴隶若还去领取赏金,可能会被当做贪财之人,受到别人的嘲笑。这么一来,救了奴隶后,要么被人嘲笑,要么自己蒙受损失。长此以往,大家渐渐会故意对受苦的奴隶视而不见,便不再有人愿意去救人了。
圣人做事可以改变风俗,教导可以传授给百姓,而圣人不仅仅是考虑适合自己的行为。
那个时候的鲁国,富人少,穷人多,向国家领取赏金,子贡不会有任何损失,但子贡不领的话,把原本人人都能达到的道德标准超拔到了大多数人难以企及的高度,这样使很多人对赎人望而却步。
子路救人受牛,而子路是在倡导一种规则,即善有善报,付出就应该得到回报。
还记得6月南昌改卷时吃饭回来手机落在出租车上了,师傅给你送是情分,不送是本分。毕竟也误工,给了师傅一点意思钱表达感恩,手机存的资料信息太多了!真心感谢。
还记得看新闻有车子落水的,叫挖机和开锁师傅帮忙,有收钱和不收钱之争,结果命没了。
当然,历史是一面多棱镜,不同角度不同立场看到的风景也不同,得到的结论也不同。欢迎友友对这些现象进行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