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早上很早就会醒来,然后去外面呼吸新鲜空气。清晨总是给人一种爽快的感觉,大街上干净,空旷,车辆少,行人少,夏天的早晨不热,天亮的早。在路上遇见了在街上慢跑的人,身上短袖短裤,脚上穿着红色的跑鞋,胸部随着手脚摆动,节奏的起伏着,吸气;呼气。迎面跑过来晨练的大爷,两人目光对上,相视而笑,便擦肩而过,继续着跑步。
过了一阵,大街上已有人在忙碌了,粉店送粉的面包车,餐馆送菜的三轮车,还有开着车上班的白领们。
我有一次早上路过街口的时候遇到了一位送菜的大叔,他正坐在路边歇息,也许是太热的缘故,他拿着手帕给自己扇风。他的脸是黝黑的,脸上的皱纹很深,额头上爬满了抬头纹,颧骨很高,下面的肉陷下去了,脸瘦,眼窝深陷,眼睛浊黄,黑色的眼珠四周布满了血丝。
他的身上透着力量,手臂粗壮,臂上的肌肉鼓鼓的。胸部很结实,像两个馒头一样鼓起。个子不高,腿上的肌肉厚重,上面有着一条条的青筋。
太阳升起,天气热了起来,天一热,做工的人汗就冒出来了,他撩起衣服,让肚子露出来,挥动着毛巾,驱赶着炎热。小腹上六块腹肌整齐的排列着,肌肉匀称,我在选美比赛上看到的选美先生的身上也见过这样匀称的肌肉,这一身的肌肉便是他的本领,安身立命的本领。
休息了一会儿,手机响了,他接后喂了几声,然后是一连串的“是”,大概是老板在催他,他站起来,把手帕望颈后一搭,便骑上电动车走了。
路上的行人渐渐多起来,车子也多了起开,我看着那离去的背影,愣了一会儿,心想,似乎每一种生命都有其极其合理的存在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