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商领域专家律师——汪海波谈《律师的个税缴纳及筹划》缴纳篇六

上一篇我们说到了:“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书接上文,今天我们讲:

假设某投资律师2019年从律师事务所取得应税所得100万元。


那我现在就把这一百万分成五段,分成五个不同的等级,如果三万元以下的乘百分之五,三万元至九万元,这一档的乘以百分之十,九万元至三十万元,这一档乘以百分之二十,三十万元至五十万这一档的乘百分之三十,五十万以上的乘百分之三十五,最终这个律师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二十八点四五万,那从这个式子来看呢,太复杂了,那怎么办呢?

我们就设计出一个速算扣除数,这个速算扣除数什么意思,就说我用那个应纳税所得额

直接乘以对应的税率减去速算扣除数就可以了,假设某投资律师2019年从律师事务所取得应税所得还是100万元,那么一百万是超出五十万的,那么它对应的税率是百分之三十五,那我直接用一百万乘百分之三十五减去速算扣除数六点五五万,那得出的这个金额也是二十八点四五万元。那算出来之后啊,这个律师觉得这个税太重了,是吧?一百万,这个应税所得最终到手的,就只有七十一万了。实际上呢新个税法相对于旧的个税法来讲啊,他的税负是减轻的,那假如说我们按旧个税法来计算的话,这个投资律师要缴纳的税会更多,那我们用一百万乘以百分之三十五,当时在这个速算扣除数是1.475万。那么最终呢要缴纳33.5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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