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一题】- 100 《环境监测人员培训》
在RB/T214-2017 的4.1.4里,提出“检验检测机构的从业人员”,简称:人员。对于环境监测机构行业,即是“环境监测机构的从业人员”。其中人员培训,是指生态环境监测从业人员培训,简称人员培训。
1. 含义:生态环境监测机构从业人员培训,主要是指其岗前培训、能力确认及能力维持、监控。
2. 分类:按照人员分类,进行的岗前培训。其岗位有:最高管理者、授权签字人、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采样员、检测员(实验室检测员、现场检测员)、报告编制员、报告审核员、设备管理员/设施管理员、质量监督员、内审员、样品管理员、档案管理员。
3. 要求:包括资格要求和具备能力。按照各个岗位,确定人员应该具备的资格和能力。
资格要求体现其学历、专业背景、专业工作经历,以及技术职称。
4. 内容:总体要求包括职业道德培训、岗位职责培训、法律法规培训(主要包括环境保护法、计量法、标准化法、环境影响法)、资质认定培训(RB/T214、国市监检测[2018]55号通知)。对于具体岗位的培训,详见个岗位的检验检测基础知识培训(计量基础知识;实验室常用器皿的使用及清洗基础知识;实验用水、化学试剂及溶液基础知识;标准滴定溶液的配制、标定和保存基础知识;标准物质分类、采购、使用和管理基础知识;化学分析方法基础知识;环境监测基础知识;环境监测采样基础知识;有效数字的保留和数值修约基础知识;原始记录的填写和检验报告的出具基础知识;检测方法验证基础知识;测量不确定度评定基础知识。);仪器设备使用维护培训(环境空气(颗粒物)采样器;烟尘(烟气)分析仪;土壤无扰动采样器;水流量(流速)监测仪;水质多参数监测仪;电磁辐射监测仪;噪声振动监测仪;油气回收监测仪);检验检测应用技术培训;实验室基础设施培训。
4、方式:集中授课、操作演示、自行学习。
5、人员能力确认:自我声明确认(适用最高管理者、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授权签字人。通过自行学习后可以通过自行能力确认。)、书面考试确认(试题形式:判断题、选择题、填空题、问答题)、技能考核确认(操作演示/目击试验;人员比对;加标回收;盲样测试;留样复试。适用采样员、检测员)。
6、人员能力维持和监控:进行周期性评价(少于3年)监控。适用:采样员、检测员、样品管理员、质量监督员、内审员、报告编制人、报告审核人。内容包括:管理体系的理解,岗位职责履行情况,人员监督情况,岗位业务能力抽查情况。当评价监控结论为具备能力时刻持续从事本岗位工作;否则,需转岗获再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