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合〔随笔〕

今天是我死去的第十年。


林白说了,等下雨天,她就给我的坟头放玫瑰。


天阴沉沉的,应该要下雨了,我在坟头等她来。


没人看得见我,因为我是个没处去的孤魂。


上了奈何桥,孟婆让我回去,她说地府不要我。


我问她为什么,她不说话,只是盯着我,用她犀利的眼神逼我走。


我耸耸肩,走了就行,反正我还有个爱人在阳间等我。


林白答应我了,她说我活着一天,她就爱我一天,这样就能爱我一辈子了。


我活着爱林白,死了还是爱她。


也许这就是那所谓的兜兜转转的命吧。


我和林白相识在一个下雨天。


那天她穿着白雨衣,站在马路边。


我看她入了神,从自行车上摔了下来。


她笑了,两个梨涡挂在嘴边,甜化了我的心。


顾不上腿的疼痛,我扭过头,不愿让她瞧见我的狼狈。


她向我走来了,她说她要带我回家。


我被她带去了家里,她给了我干净衣服。


我换了,林白拿着脏了的裤子进了洗衣间。


她家不大,却很温馨,处处透露着屋主人良好的卫生习惯。


我就不一样了,那个又小又窄的出租屋,那面布满裂纹的墙壁,还有湿漉漉的地板与溅满油渍的桌台。


林白从洗衣间出来了,她问我有没有家,我说,我没有家。


我们住在一起了,反正我提着所有的家当,毕竟在下雨天被房东赶出来的也只有我这种倒霉蛋才会经历。


林白收留了我,她的人生就像她的名字一样,干净又明亮。


她是个老师,每天很忙,要六点起床,八点归家,还有两个小时要备课。


我心疼她,所以每天都给她带饭,她们学校的同学见了我都说,


“林老师的漂亮厨师朋友。”


我笑,笑自己这辈子还能听到小朋友夸我。


林白有时候下课出了门,见学生围着我,她靠在楼梯边,看我,看学生,看她的全部。


林白没有爸妈。


她很小就没了父母,跟着姥姥长成了人,姥姥也撒手人寰。


林白很孤独,但她遇见了我。


我给她擦泪,说我活一天,就陪她一天。


林白看着我,她说她想和我过一辈子。


我答应了。


我们也许能过着很幸福的日子。


她的工资不高,却足以支撑我们生活。


我在网上兼着职,倒也能赚几千。


每天给她送饭,接她下班,我们没有明亮宽敞的小汽车,但我们可以一起骑着小电驴看着晚霞听风在耳边呼啸。


她说,她的全部就是我了。


我又何尝不是呢?没有家庭,没有工作,没有人生,但有了她,就是我的人生,就是我活着的意义。


林白有时候笑我,笑我怎么一见她就摔了个跟头。


我不好意思,只能趴在她跟前好言好语地说她长的真好看。


林白捂着嘴看着我笑,眼里带着光。


我看着她,也笑。


我开了口,拉住她冰凉的手:


“我喜欢下雨天,你瞧那雨,下在街道,下在沙滩,下在海洋。入了白浪,入了绿叶,入了红尘。”


“雨打芭蕉,你再瞧瞧,是雨珠从叶尖儿滚落,结束了它的宿命。”


林白定定地望着我,她好像泛了泪光。


我看着她点头,听她说好。


我们本应安稳度过余生的。


直到那天她下了班,上了我的小电驴。


小电驴穿过大街小巷,终于到了我曾经那个破烂的出租屋。


我告诉林白,让她在下面等着我,我上去跟房东要个以前跟他订的风扇就下去。


因为林白总说天热,我才想起很久以前还给那房东些钱让他给我带个风扇来。


不过他也没带,我也就忘了。


今天就跟他要来,别让林白受了苦。


我上了楼,看着林白穿着连衣裙在下面对我招手,冲着我笑。


我也笑,没看到太阳只露了一个小角儿。


我敲门,房东不耐烦地想要打发我,我说我对象想吹风扇,当帮我个忙,也算给个人情。


他烦了,从屋里捯饬半天拿出一个电风扇,扔给我。


我接过去,也许当时就应该早点下去,那房东不愿给就算了,我还能接着陪我的爱人。


我心满意足抱着风扇下了楼,却没看见站在原地等我的人。


我慌了,小电驴明明还在旁边,可林白的人影儿都看不见了。


我把风扇往座椅上一扔,转头就跑。


我大声喊着林白的名字,我多希望她只是去附近买了个东西,又或是只是想躲在暗处与我玩个游戏。


可是没有林白的声音。


我在胡同里奔跑着,不放过任何一个角落。


突然,我似乎听到林白微弱的声音从不远处传来。


我疯了似的向那边狂奔,就见到几个杀马特发型的小混混对着林白动手动脚。


我愤怒了,冲了上去,拼了命地推开他们,一把拉过了林白。


林白眼带着泪水,凌乱的发丝粘在脸上,她看着我,要拉我跑。


可是其中一个混混拉住了我的手,他的同伙也冲我扑了上来,显然刚才被我推到的事件让他感到非常不爽。


我被他们拉住,只能回过头,看着林白,泪水迷住了我的眼睛,我喊出了声,让她在车那等我,我马上就来。


不过林白终究是没等来她的爱人。


林白报了警,跑出了胡同,不过已经晚了。


因为我被那些人推倒在地,他们对着我拳打脚踢,在我的脸,鼻子,嘴,耳朵上留下了青青紫紫的痕迹。


我奋力爬了起来,一把掐住了领头混混的脖子。


我使劲捏住了手,将他扑倒在地。


我看着他一点一点惨白的脸,露出了笑。


与此同时,我的腹部也传来了剧烈的疼痛。


哦,原来是那个小王八犊子把刀插了进去。


鲜血染红了刀刃,恶人也终于得到了报复。


我的意识一点一点脱离了躯壳,变成了魂魄。


我看着那些混混惊慌失措的逃窜,不知去了哪里。


我的爱人听到叫声跑去了胡同口。


她看见那个说要跟她过一辈子的人腹部插着一把刀。


她的泪水顺着脸蛋滚落,那张漂亮的脸如同那年我初见她时一样——


沾满了晶莹的水珠。


我当了鬼,白天就在奈何桥闲逛,晚上就去林白枕边躺着。


就像曾经无数次我们一起躺在那张小床上,看星空,看月光,听风过林梢,听雨打芭蕉。


我告诉她,每一滴雨珠落在地上,就是一个生命的结束。


也许他的宿命尚未停止,也许他的内心仍有不甘。


但这就是人生。


想死的人死不了,想活的人却丢了魂。


希望有来生,我能仍然遇到我的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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