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事不对人”这一处世原则要求我们尽量保持理性。为什么呢?因为我们要客观地分析问题,在处理日常事务时针对的是问题本身,而不是某个人。
有一次,俄国作家托尔斯泰向一个乞丐施舍。朋友告诉他,这个乞丐不值得施舍,因为他品格极坏,在整个莫斯科都非常有名。托尔斯泰回答:“我不是施舍给他这个人,我是施舍给人道。”法国思想家伏尔泰也说:“虽然我不同意你说的每一个字,但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
我们可以否定一个人说话、做事的方式,但是对这个人我们要保持尊重,因为他在人格上拥有自由和平等。
明朝万历年间,一个地方官员因手下的一名小吏在工作中犯了低级错误而对其严加批评,但在回府的路上遇到他,官员又对他礼貌相待,真诚地关心他。
小吏惭愧道:“我这么不称职,大人为何还如此礼待我?”官员笑道:“你的错发生在衙门之内,与衙门之外有何相干?”小吏听后深受感动。
事例中的官员秉持的就是对事不对人的处世原则。一个人在工作上有失误,并不代表他在生活中可以被训斥,所以,我们要用辩证的思维方式看待人和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