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人们都拿他取笑,但并没有阻碍他一次又一次进咸亨酒店买酒喝。他去是为了消费,享受口腹之欲,这种满足远远大过有人取笑他带来的心理不适。所以,不管手头有没有钱,他都是想去就去。
直到传说腿被打断,好久不来买酒喝了。
后来,为了满足看客的猎奇心理,他来了,来证明腿确实折了,坐着蒲团用手‘走过来’了。明知道来了有一顿酒,更有一顿取笑,他还是来了。来是为了喝酒,即便穿着短打,站不起来,但有现钱,那就行了。
孔乙己为什么不‘泯然众人矣’,穿着长衫过短打的日子?为什么不好好替人抄书糊口?为什么按着取笑他的人们给他规划的人生走?为什么腿都断了还要爬着来喝酒?
《伤仲永》里,天资聪慧过人的方仲永后来‘泯然众人矣’,让人无限叹惋。连中三元的范进突然疯了,成为叹惋的代表,堪称千古笑柄。孔乙己虽然不如他们那样令人扼腕叹息,但是总觉得他们可以归在一类里,曲径通幽。
怀才不遇是读书人的悲哀,时代的车轮滚滚前去,又有多少卑微的人被无情碾压?孔乙己肯定算不上怀才不遇,最多就是逻辑有问题。一面天真得辱没了读书人,一面又自我得像极了读书人。
伙计说,孔乙己是咸亨酒店穿长衫站着喝酒的唯一的客人,而且是少数不赖酒钱的客人。这两样刚好是读书人的自我定位。首先,长衫是读书人的身份标志,即便与短打混在一块喝酒,还是读书人,跟他们不一样。其次,不赖酒钱,以君子自居,当然要遵守君子固穷,但不可赖账。
再继续看,孔乙己为什么不好好抄书,总是变卖客户的资产,导致再也没有主顾呢?这还不算,还要偷书,偷书肯定也是换钱买酒喝啊!这个逻辑里面存在致命的问题,导致他最终走上了一条不归路。
天真啊,听说小伙计读过书,立刻引为知己,热心教小伙计写‘茴香豆’的‘’茴‘’,说是以后当了掌柜记账要用。这是什么样的逻辑?连小伙计自己都知道距离掌柜还差得远呐,况且掌柜从不把茴香豆上账。小伙计直接拿他当要饭的看待,当成无聊日子里唯一的乐子看待,仅此而已。
于是,孔乙己逻辑最致命的问题出来了,就是——太天真。守着长衫既不能突显身份,又不能带来尊重,反而成为笑柄,不弃干嘛?与时俱进啊,换上短打活下去不好吗?
孔乙己抄书本来是营生,结果每次都不能交差,那是君子之为吗?显然不是。他的另一个逻辑问题出现了,那就是——幻想自己读书人的事,抄书可不就是读书人的事吗?但抄书其实只是为了换钱活下去啊!书是客户的,笔墨纸砚也是客户的,不是孔乙己自己的呀。他以为自己是在备考还是消遣呢?
人们取笑他只会偷,还记吃不记打,谁都敢偷,他真的愈演愈烈,偷到最后打断腿饿死了自己。人们取笑他迂腐,抱着读书人这个虚名处处显摆自己与别人有别。他有很强的自我意识,但是在周围环境的映衬下,显得非常滑稽而不自知,或者说知道但对自己无能为力。最终他就是死在了这个性格之下,完全没有脱离人们给他规划好的命运。
腿都断了还要来喝酒,用手走过来,想一想那个画面是不是很心酸?第一次读到这里的时候差点落泪,同时又百思不得其解,他为啥要这样过日子呀?
孔乙己最后一次来,没有穿长衫,黑黑的手里竟然攥着四文酒钱。当了长衫来的?知道自己快要活不下去了,来为自己可悲的人生饯行?他那个又破又脏的长衫人家会要吗?也许会为了可怜他而收下吧。因为他最后出现的样子,不仅泯然众人矣,还众生皆苦矣。
孔乙己不是一个特立独行的人,其实就是一个点背还不肯接受的俗人。他也有自己隶属于读书人的特别之处,比如给孩子们散茴香豆那一节,分明让人感受到了温暖,还有他自己乐在其中的享受。读书人自己是很享受读书带来的乐趣的,并且也很享受把读书所得践行于世。
我们周围从不缺少孔乙己这样的人,哪哪都有。上学的时候班里有,工作的时候单位有,甚至出去旅游也能碰见一两个。我们的社会文化氛围盛产孔乙己,现在读书人多了,或者说大家基本都是读书人了,孔乙己就更多了。
换个说法,我们每个人身上都或多或少有孔乙己元素,所以我们既不敢看见他,又不得不看见他。最终他会消失不见,但我们还怀念他,心里惘然若失。
直到传说腿被打断,好久不来买酒喝了。
后来,为了满足看客的猎奇心理,他来了,来证明腿确实折了,坐着蒲团用手‘走过来’了。明知道来了有一顿酒,更有一顿取笑,他还是来了。来是为了喝酒,即便穿着短打,站不起来,但有现钱,那就行了。
孔乙己为什么不‘泯然众人矣’,穿着长衫过短打的日子?为什么不好好替人抄书糊口?为什么按着取笑他的人们给他规划的人生走?为什么腿都断了还要爬着来喝酒?
《伤仲永》里,天资聪慧过人的方仲永后来‘泯然众人矣’,让人无限叹惋。连中三元的范进突然疯了,成为叹惋的代表,堪称千古笑柄。孔乙己虽然不如他们那样令人扼腕叹息,但是总觉得他们可以归在一类里,曲径通幽。
怀才不遇是读书人的悲哀,时代的车轮滚滚前去,又有多少卑微的人被无情碾压?孔乙己肯定算不上怀才不遇,最多就是逻辑有问题。一面天真得辱没了读书人,一面又自我得像极了读书人。
伙计说,孔乙己是咸亨酒店穿长衫站着喝酒的唯一的客人,而且是少数不赖酒钱的客人。这两样刚好是读书人的自我定位。首先,长衫是读书人的身份标志,即便与短打混在一块喝酒,还是读书人,跟他们不一样。其次,不赖酒钱,以君子自居,当然要遵守君子固穷,但不可赖账。
再继续看,孔乙己为什么不好好抄书,总是变卖客户的资产,导致再也没有主顾呢?这还不算,还要偷书,偷书肯定也是换钱买酒喝啊!这个逻辑里面存在致命的问题,导致他最终走上了一条不归路。
天真啊,听说小伙计读过书,立刻引为知己,热心教小伙计写‘茴香豆’的‘’茴‘’,说是以后当了掌柜记账要用。这是什么样的逻辑?连小伙计自己都知道距离掌柜还差得远呐,况且掌柜从不把茴香豆上账。小伙计直接拿他当要饭的看待,当成无聊日子里唯一的乐子看待,仅此而已。
于是,孔乙己逻辑最致命的问题出来了,就是——太天真。守着长衫既不能突显身份,又不能带来尊重,反而成为笑柄,不弃干嘛?与时俱进啊,换上短打活下去不好吗?
孔乙己抄书本来是营生,结果每次都不能交差,那是君子之为吗?显然不是。他的另一个逻辑问题出现了,那就是——幻想自己读书人的事,抄书可不就是读书人的事吗?但抄书其实只是为了换钱活下去啊!书是客户的,笔墨纸砚也是客户的,不是孔乙己自己的呀。他以为自己是在备考还是消遣呢?
人们取笑他只会偷,还记吃不记打,谁都敢偷,他真的愈演愈烈,偷到最后打断腿饿死了自己。人们取笑他迂腐,抱着读书人这个虚名处处显摆自己与别人有别。他有很强的自我意识,但是在周围环境的映衬下,显得非常滑稽而不自知,或者说知道但对自己无能为力。最终他就是死在了这个性格之下,完全没有脱离人们给他规划好的命运。
腿都断了还要来喝酒,用手走过来,想一想那个画面是不是很心酸?第一次读到这里的时候差点落泪,同时又百思不得其解,他为啥要这样过日子呀?
孔乙己最后一次来,没有穿长衫,黑黑的手里竟然攥着四文酒钱。当了长衫来的?知道自己快要活不下去了,来为自己可悲的人生饯行?他那个又破又脏的长衫人家会要吗?也许会为了可怜他而收下吧。因为他最后出现的样子,不仅泯然众人矣,还众生皆苦矣。
孔乙己不是一个特立独行的人,其实就是一个点背还不肯接受的俗人。他也有自己隶属于读书人的特别之处,比如给孩子们散茴香豆那一节,分明让人感受到了温暖,还有他自己乐在其中的享受。读书人自己是很享受读书带来的乐趣的,并且也很享受把读书所得践行于世。
我们周围从不缺少孔乙己这样的人,哪哪都有。上学的时候班里有,工作的时候单位有,甚至出去旅游也能碰见一两个。我们的社会文化氛围盛产孔乙己,现在读书人多了,或者说大家基本都是读书人了,孔乙己就更多了。
换个说法,我们每个人身上都或多或少有孔乙己元素,所以我们既不敢看见他,又不得不看见他。最终他会消失不见,但我们还怀念他,心里惘然若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