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人对意义的追求也会遇到挫折,这就是意义疗法所谓的“存在之挫折”。“存在”一词有三种含义:(1)存在本身,比如人特定模式的生存;(2)存在的意义;(3)对个体存在之意义的追求,即对意义的追求。
2、存在之挫折本身既非病理性的也非病源性的。人对于生命价值的担心乃至绝望是一种存在之焦虑,而绝非心理疾病。
3、意义疗法把人看成这样一种存在:他主要的担忧是实现某种意义,而不仅仅是满足欲望和本能的需求,或者是调和本我、自我与超我之间欲望的冲突抑或适应社会和环境,在这一点上,它与心理分析分道扬镳。
4、存在之虚无的主要表现是厌倦。现在我们能够理解叔本华的话了:人注定要徘徊在焦虑和厌倦这两极之间。
5、人不应该问他的生命之意义是什么,而必须承认是生命向他提出了问题。简单地说,生命对每个人都提出了问题,他必须通过对自己生命的理解来回答生命的提问。对待生命,他只能担当起自己的责任。因此,意义疗法认为,负责任就是人类存在之本质。
6、按照意义疗法,我们可以用三种不同的方式来发现生命之意义:(1)通过创立某项工作或从事某种事业;(2)通过体验某种事情或面对某个人;(3)在忍受不可避免的苦难时采取某种态度。【第一种就是成就或成功;第二种方法是通过体验某种事情——如真善美——通过体验自然和文化或体验另一个人的独特性——就是说去爱某个人;第三种方法就是忍受苦难。】
7、意义疗法的要义之一:人主要关注的不是获得快乐或避免痛苦,而是看到其生命的意义。这也是人们为什么甚至准备着去受苦,在这个意义上,他的痛苦有了意义。【无论如何,遭受痛苦不是寻找意义的必要方式。即使在遭遇痛苦时,人们也有可能找到意义——假如痛苦是不可避免的话。如果痛苦是可以避免的,那么有意义的事就是去消除痛苦的根源,不论这种原因是心理的、生理的或政治的。遭受不必要的痛苦与其说是英雄行为,不如说是自虐。】
8、痛苦的不可避免是永远也不会被排除的。在勇敢接受痛苦之挑战时,生命在那一刻就有了意义,并将这种意义保持到最后。换句话说,生命之意义是无条件的,因为它甚至包括了不可避免之痛苦的潜在意义。
9、人需要做的,不是像某些存在主义哲学家所教导的那样去忍受生命的无意义,而是忍受自己不能以合理的方式去把握生命之无限意义。意义比逻辑要深刻得多。
10、意义疗法所谓“矛盾意向法”的技术基础源于以下两方面的事实:一方面,正是恐惧导致了所害怕的事情的出现;另一方面,过度渴望使其所希望的事情变得不可能。
11、打破恶性循环的,不是神经官能症患者的自我考量(无论是自我怜悯还是自我嘲弄),治疗的要义在于自我超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