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维着私人的道德》
西安市五环中学 赵启
静下来读书,潜心读书,是一大幸事。
阅读本章,反复玩琐,找到了三个解读途径,详解如下:
第一角度: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法。
为了搞清楚乡土中国千百年系维私人的道德,费先生先从外围突破,四个方面梳理了西洋的“团体格局”。
(1)西洋的“团体格局”的组织结构。
可能从初民民族的部落形态传下来的“团体”是游牧人们生活的前提,即架子,人们结上这个架子,互相发生关联。道德的基本观念建筑在团体和个人的关系上。团体是个超于个人的“实在”,不时有性的东西。
(2)西洋的“团体格局”的道德观念
社会格局决定着人们遵守社会行为规范的信念。在“团体格局”中,团体是个超于个人的“实在”,用有形东西象征它、表示它,就是笼罩万物的神的观念。神与信徒的关系,神是有赏罚的裁判者,是公正的维持者,是个安全的保护者。西洋自古至今的政教合一——宗教观念。他们的派生观念就是:一是每个人在神面前的平等;一是神对每个人个人是公道。所有的人只有一个共同的父亲——耶稣,他就是“爱”的观念——不分差序的兼爱。团体的代表——神,必须是无私的。平等是是所有的标志。
(3)西洋“团体格局”的权利观念。
团体代理人不能滥用权利,宪法是配合西洋公务观念的。国家可以要求人民的服务,公务,履行义务,清楚明白。但是国家也得保证不侵害人民的权利,在公道与爱护的范围内行使权力。
(4)西洋“团体格局”的差序格局。任何社会群己关系都是有交叉,只是依主体而言。
第二个角度:词源探究,洞穿文字法。
读本章时一直就在想:作者为什么拗口的用“系维”而不顺用“维系”呢?探究词源,《古汉语常用字字典》里“维”的第一要义是:系物的大绳子。引申:对事物起重要作用的东西,常与“纲”连用,指国家的法度。例如:《管子·禁藏》:“法令为维纲”。
“系”有世袭,系统之意。二者的意义结合,是不是就可以题解为“世袭着国家纲纪,法度的私人道德呢?”解读到此,似乎理解了作者良苦用心,也明白了他后面一而再再二三的以舜宁舍弃君位,保护杀人犯法的父亲瞽的实例;舜对于谋害自己的弟弟象日是流放还是加封的讨论,孟子在这里都有以孝悌为标准的定论。
私人的道德在乡土中国就是法纪,就是纲常,正如作者在倒数第二段写的“中国的道德和法律,都因之得看所施的对象和'自己'的关系而加以程度上的伸缩”。
最引人思考的是结尾:“孟子骂墨家的“爱无差等”是无父无君了”,孟子是儒家思想的大成者,儒家学说是至高统治的君王言论,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如果无君无父,成何体统?
孔子的仁、义、忠、孝、悌,又哪一个不是谈及纲常道德呢?
第三个角度:对比论证法。
把“团体格局”和“差序格局”两相对照、比较后,得出显而易见的差异性。团体格局,群己关系是自上而下的管理模式,天父高于一切,即现实中的神父,他执行宗教的最高道义,兼爱、平等,法律和秩序高于道德,义务、责任分明,界限明确,是条分缕析的社会运作模式;
系维私人的道德的乡土社会,是自己而他的差序,道德纲常大于法律,所有的评判是依据与己的关系亲疏远近而定,边界感模糊,有弹性的波纹状的运作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