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际关系——一对一地交换食物和玩具
孙瑞雪:
儿童是通过物品来发展的,或者说儿童是通过消费物来发展的。儿童必须首先拥有物品,才能消费这个物品。这就出现了物品的所有权问题。
别人的东西不可以拿;自己的东西给不给别人自己有决定权;拿别人的东西要征得别人的同意。这是儿童交住的主要原则。教师一定要帮助儿童建立这个原则并形成序。不打折扣地实行这个原则时,我们发现,儿童是愿意让伙伴分享玩具的。到了5岁左右,儿童必然开始喜欢和他人分享物品,这是一种成长的规律,但在此之前,儿童的物品应归他自己所有,不能强迫他放弃自己的东西。也要告诉其他孩子学会尊重他人的拒绝。
但我们的许多家庭、许多学校都强制孩子将自己的东西分享给客人,这可能是我们民族的好传统之一,但它不适用于5岁之前的孩子。
几年前看一家电视台播放的少儿节目。屏幕上,一圈三四岁的孩子坐在主持人周围,主持人孩子们:“你可以把你的衣服给贫困山区的孩子吗?”连续问了几个孩子,无一人愿意,最后一个孩子双手抱紧自己身上的衣服哭着说:“我不给,这是我妈妈给我买的。”这一哭,所有的孩子都哭了起来,采访无法继续下去——镜头一转,主持人总结说:“看我们的独生子女,多么自私!”
强制让儿童把自己的东西与别人分享,会让他产生这样的想法:我的东西被强制性地分给了别人,我也可以强行得到别人的东西。分享变成了交换或者是占有。家长和学校应该给孩子们分享的自由。有的孩子正处于“我的”占有敏感期,他要靠拥有自己的东西将“我”与“他人”区分开来。如果强制这个时期的儿童分享他的东西,会给他造成巨大的恐惧感和危机感。孩子到了四五岁时必然会愿意分享,因为他的心理已经发展到了另ー个层面。
六七岁时,孩子才开始真正体会分享的乐趣,这时分享变成了一种快乐和良好的品质。赠送、交换也是儿童交往和得到物品的方法。家长平时要给儿童一些玩具、食品,使他们拥有赠送和交换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