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读张爱玲的小说,同样是二十多年前看过的,今日重读《红玫瑰与白玫瑰》,期盼能有新的收获。
小说开头即点题:振保的生命里有两个女人,一个是他的白玫瑰,一个是他的红玫瑰。紧接着,作者以上帝视角做出概括: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成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这是张爱玲的经典语录。张爱玲以略为戏谑刻薄的语言,阐述了无情的现实世界,就像那句:生命是一袭华美的袍,爬满了虱子。
接下来,作者交待了小说的主人公振保,说他可不是这样的人,他是有始有终,有条有理的,最合理想的中国现代人物。作者介绍了他的出身、家世、性格、做事风格、外貌等。这部分文字带有戏谑的意味,让人感觉作者这是要对男主欲抑先扬。
看来还真是。振保在妻子与情妇之前还有两个不要紧的女人。第一个是巴黎的一个妓女。那还是他作为一名苦学生的时候,在巴黎大街上邂逅的。作者在此特意交待了妓女穿着红衬裙,这是振保喜欢的颜色。振保就像个发情的男人,一身欲火需要发泄。这位妓女各方面条件显然都不理想,狐臭、劣质香水、汗酸气,就是这样的一个女人,给振保留下了羞耻的体验。因为那是个森冷的男人的脸,古代兵士的脸。振保的神经上受了很大的震动。
从那天起振保就下了决心要创造一个“对”的世界。他认识了一个名叫玫瑰的姑娘,因为这初恋,他把以后的两个女人都比作玫瑰。
玫瑰很年轻,她穿着短裙子,露出一双精巧的腿,精致得像橱窗里的木腿,皮色也像刨光油过的木头,头发剪得极短。
作者对玫瑰外形的描写,让人感觉她就是个没有生命活力的木头。这样的人怎会惹人怜爱呢?
玫瑰紧紧吊在他颈项上,老是觉得不对劲,换一个姿势,又换一个姿势,不知道怎样贴得更紧一点才好,恨不得生在他身上,嵌在他身上。……他做梦也没想到,玫瑰爱他到这程度,他要怎样就怎样。
可他还是硬着心肠把玫瑰送回家去了。临别的时候,他捧着她的湿濡的脸,捧着呼呼的鼻息,眼泪水与闪动的睫毛,睫毛在他手掌心里扑动得像个小飞虫。
这件事之后,朋友中没有一个不知道他是个坐怀不乱的柳下惠。
振保不是不想,他也懊悔,但是他是他自己的主人,从羞耻的第一次后,他的决心是要创造一个“对”的世界。
那么,振保眼里“对”的世界是什么呢?
他毕业后回上海工作了,租住在老同学王士洪的公寓里。与王太太的第一次见面是这样的:
内室走出一个女人来,正在洗头发,堆着一头的肥皂沫子,高高砌出云石塑像似的雪白的波卷。
这女人把右手从头发里抽出来,待要与客人握手,看看手上有肥皂,不便伸过来,单只笑着点了个头,把手指在浴衣上揩了一揩。溅了点肥皂沫子到振保手背上。他不肯擦掉它,由它自己干了,那一块皮肤上便有一种紧缩的感觉,像有张嘴轻轻吸着它似的。
振保与王太太的第一次见面,作者没有直接写王太太的外貌打扮,而是写了一个很生活化的洗头的场景。从振保的反应来看,这个场景给人以暧昧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