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原来是个不爱吃的人,但现在,慢慢变得爱吃起来。
还记得《傲慢与偏见》里有段,说伊丽莎白一群人在达西的庄园里,不知道说什么,气氛比较尴尬,直到仆人送上了吃的,气氛才逐渐活跃起来,因为大家虽然都不知道如何说话,但却都懂得吃。
我原来不爱吃,是小时候养成的克俭的习惯,总觉得吃是一种不该放纵的欲望。不爱吃,既省钱,又能推脱掉很多的麻烦。而且吃本身有时候就是很麻烦的事,水果要剥皮,鱼要吐刺,旅途中吃东西,总会留下难以收拾的垃圾。
我开始变得爱吃,是最近一两年的事,尤其是最近这半年一个人在上海生活。倒不是说上海这座城市有多少的美味,诱我做出转变,而是一个人在异乡时,有的时候,会有说不出的寂寞,说不出的孤独,说不出的心事,这些细微的情绪,也就只是情绪而已,它没有特别的指向,没有具体的事。
家人,是无法说的,到了这个年纪,家人都指望着自己,哪里还能转而示弱。朋友,都已很久没有联系,各有各的忙,各有各的难处。同事更是不可以了,职场里,要处处小心,更要永远一副阳光积极的样子。通讯录里积攒了上千个联系方式,都只是一串号码而已。
也就是这时候,才体会出吃的好。好几个月没怎么吃辣,嘴里总是泛出那股味道,心里对那种麻辣劲充满了渴望,于是外卖了鸭脖,藕片,豆干,买了啤酒,下班后回到一个人的住处,打开一部电影,边吃边看,这样的晚饭,我一个人慢悠悠吃上一个小时,工作和家庭的烦恼,也就短暂的忘掉了。
一个人坐高铁,偶遇良伴这种事,是不可能发生的,看书看得倦了,天黑后窗外也无甚风景,这时候吃点薯片或者其他零食,细细的咀嚼一会,味道在嘴里蔓延开来,就感觉自己与周遭,都有些不一样。
其实,品一种味道,和读一首小诗,看一段风景,他们的本质,都没有什么不同,都是一种从现实暂时的抽身,虽然总是要回来的,但就是这片刻,让自己得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