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学校与政府
第二节 学校与政府的互动
一、与政府部门的信息沟通
一方面,学校要随时关注政府部门的工作动态,熟悉教育主管部门的法律法规和政策通知等,注意其变化趋势;另一方面,学校也需要让政府了解自身的信息,应该将自身的发展动态及时呈报给教育主管部门,让其了解到自身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并争取获得指导和帮助。
公立中小学乡政府有关部门传达的信息大致包括:学校的基本情况和发展变动;学校的教育成果及其对社会发展的影响;学校建设所需要的财政经费及相应的义务;学校对有关部门规定工作的完成情况;学校正面临的困难和问题等。
二、与政府人员广为联系
任何组织都是由人构成的,人在其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政府也不例外。特别是在中国,学校要想与政府建立良好的关系,就必须与教育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打好交道。
一般而言,学校人员与政府人员建立联系的渠道可以分为两种:正式联系和非正式联系。正式联系是学校人员和政府人员因公事而开展的联系,学校人员和政府人员分别扮演着学校和政府工作人员的角色;非正式联系是指学校人员和政府人员私下进行的个人之间的联系,学校人员和政府人员是摈除相应组织的工作人员的角色后的独立个体。
学校人员在与政府人员进行联系时,不仅要在公事上进行正式联系,也要加强非正式联系。由于人的整体性的存在,学校人员与政府人员的非正式联系,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对公事交涉产生的影响。
三、扩大组织在政府部门的信誉和影响
学校扩大在政府部门的信誉和影响,有直接和间接两种方式。第一,直接方式,即学校与政府直接联系,例如可以利用校庆等活动,邀请教育主管部门参加,在塑造学校良好形象的同时增进与教育主管部门人员的友谊;第二,间接方式,即以学校与政府外的其他组织为媒介,扩大学校在政府部门的影响。
四、获得政府的资源与支持
一般而言,学校所获得的来自政府的资源与支持,主要包括财政支持、社会和文化资源两大类。财政支持主要指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的人、财、物等方面的大力支持;社会和文化资源主要指学校通过政府而获得的官方教育项目、通过政府而获得的企事业投资、高校支持、专业机构支持等。